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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袁晨钧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12,(3):18-22
《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该法的制定,使公安行政强制的法律概念进一步明晰,强化了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具体事项的识别标准,强调了公安行政强制措施执法主体的执法资格,确立了公安机关行政强制的适用原则,对公安行政工作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该法的制定,多方面改变了公安执法具体工作方式,强调了公安行政强制措施执法主体的执法资格,确立了公安机关行政强制的适用原则,对公安行政工作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黄子临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3,(3):105-109
《行政强制法》是我国行政立法发展的又一里程碑,而法律的完善又直接关系到行政强制行为的规范化程度。面对新法实施,卫生行政机关应以行政强制一般原理为基础,结合卫生领域行政强制实践状况,分析现行强制执行的模式及具体程序,研究《行政强制法》应有之规定并提出相关完善建议,积极应对法制环境的新变化,从而更好地规范自身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相似文献
4.
王泽诚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3,15(4):33-36
比例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行政强制行为可以分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两种类型。我国的行政强制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鉴于此 ,我国的《行政强制法》需要明确并贯彻依循比例原则。 相似文献
5.
论行政强制检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文静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12(1):16-25
结合行政检查在实践中的运用以及正在酝酿制定中的《行政强制法》的相关内容,参考国外经验,对我国行政强制检查理论和制度应给予充分关注。行政强制检查权必须依法设定,权力分配应贯彻比例原则,其行使过程应加强程序监控和疏通救济渠道,同时充分保障相对方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6.
《行政强制法》是一部全面规范行政强制权的法律,其核心价值体现在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尤其在警察行政执法领域其影响和意义非凡。因此从执法理念是先导、程序规范是核心、权利救济是保障三方面全面理解和运用《行政强制法》,为实现警察行政强制执法的规范化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7.
《行政强制法》制定的若干问题及其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郎佩娟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0,(1)
《行政强制法》是一部正在创制中的集中式行政法典。由于行政强制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行政强制法》的制定对规范行政机关强制性权力的行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都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论行政强制执行中的代履行——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代履行作为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之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首次以正式的法律概念被提出和确认,但这并不表示我国关于"代履行"的行政法理论和制度已经成熟。本文以《行政强制法》为基点,结合域外同类法律制度和理论,以代履行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程序设计、费用缴纳与法律救济等内容为重点,进行系统性探讨,试图推进中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完善和理论的成熟。 相似文献
9.
郑毅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3):26-29
随着<行政强制法>提上立法日程,学界对于行政强制的探讨也日趋热烈,但是,在经济行政法的论域内研究行政强制的成果却很少.经济行政强制与行政强制是一种种属关系,经济行政强制的内涵可以理解为行政强制行为在经济行政关系中的具体表现.经济行政强制可分为经济行政强制执行和经济行政即时强制. 相似文献
10.
陶进华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12,(5):37-39
行政强制法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行政强制法通过对行政强制设定权主体与实施权主体的严格限制和约束,实现从源头上控制行政权的无限扩张,有利于建设有限政府。二是行政强制法通过对行政强制权运行的程序控制和比例原则控制,实现对行政权运行过程的监督和约束,让政府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三是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不得谋利的原则有利于廉洁政府的建设。四是行政强制法通过严密的违法责任追究实现了对行政权运行的结果控制,有利于责任政府的建设。 相似文献
11.
徐伟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4,(3):60-64
居民低碳消费是治理雾霾、实现节能减排、建设美丽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居民低碳消费不仅需要政府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行政行为,还需要运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强制性行政行为,以形成张弛有度的制度合力。政府在运用强制行为的过程中,要遵循遏制奢侈浪费型消费、强制性行政行为法定、必要性和程序正当等原则。强制性行政行为运用制度构建的适用范围应限于奢侈浪费型消费,适用对象主要是居民直接生活能源消费,运用基础是建立个人碳排放配额制度,基本路径是综合运用强制性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12.
戴薇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3,(8):2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66条确立了我国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为例外的司法强制执行模式。《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7条对这一模式做了具体规定。然而新颁布的《行政强制法》第53条规定了以行政强制执行为原则,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为例外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有必要详述这些法条间的冲突,将两种模式进行对比,阐述现阶段我国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的模式,并且提出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3.
文艺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3):102-104
消防行政强制分为消防行政强制执行和消防行政即时强制,二者在《消防法》中都有相关的规定内容。目前我国消防行政强制制度存在立法规定混乱、程序设定缺失、救济手段匮乏和配套保障不足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更新立法,以增强法律之间的协调性,补充相应的程序性规定,健全救济手段,加强配套保障措施的建设。 相似文献
14.
行政强制制度法治化探讨:行政强制实施制度设计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武扬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6,21(6):76-79
行政强制是国家公权力以强制方式和手段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进行的限制,是行政法治化的重要领域;制定行政强制法是完善我国行政法律体系的重要任务,乃中国民主与法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行政强制立法涉及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分工,中央与地方立法权的分配以及行政强制具体实施制度的设计等基本问题。为此,本刊特约国内知名行政法学者、专家,就行政强制法治化所涉及的强制执行实施制度、地方立法在行政强制领域的设定权限、行政强制的性质与该领域的司法功能、行政强制执行主体及其权限职责,以及行政强制执行中被执行人与第三人的法律地位进行研讨,以资立法实务与学术研究之需。 相似文献
15.
制约行政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是行政法治的永恒话题。《行政强制法》的颁行具有解决行政强制的"散"、"乱"、"软",推进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等意义;《行政强制法》围绕"以人为本、行政为民"这一核心价值形成了一系列创新亮点;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行政强制法》还有若干立法不足,需要在实际操作中不断总结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16.
李铭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4):68-71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体系对行政强制的规定较为原则,具体的操作实施细则、执法程序规定均体现在部门规章之中。《行政强制法》实施后,交警扣留机动车时不得不面对行政法律规范冲突的棘手问题。如何正确适用法律?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应当尽快从法律层面对法律适用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使基层一线交警执法时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17.
谢粤湘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2)
2002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我国最终以行政规章的形式正式全面确立了独立董事制度。此举固然是为了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的行为,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但笔者不赞成中国证监会以行政规章的方式强制推行独立董事制度,更不赞同修改公司法,以法律的形式强制该制度的施行。相反,应当允许公司有自由选择某项制度的权力。因此,立法者可以围绕法的效率价值的实现来提供实施独立董事制度的备选方案,而不应强制公司去接受一个是否会带来效益尚有疑问的制度。其他国家在独立董事制度推行和移植方面的实践也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相似文献
18.
论行政紧急强制的设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天星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5,(2):45-49
行政紧急强制的设定是行政紧急强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创设行政紧急强制法律规范的活动,是在原属法律空白的领域中,以制定法律规范或法律文件的形式,使行政紧急强制从无到有的一种活动.行政紧急强制的设定与行政紧急强制的启动,行政紧急强制的实施,行政紧急强制的规定等概念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但并不相同.规范行政紧急强制的设定对于行政紧急强制法治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杨建顺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2):1-7
《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作出列举式规定,并在列举的基础上分别规定了“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在《行政强制法》的施行过程中,除了在执行层面严格按照该法规定的种类和方式推进外.还需从立法政策的角度对“其他”种类和方式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以确保该法的立法目的得以充分实现。如何进一步完善行政强制的权力规范和手段保障?问题涉及:层级性、规范性和权力保障性;维度多元化与方法多样性;对城管不得扣押小贩经营商品的再考;不得擅闯民宅扣个人财产的困惑;对违法建设的规制与手段保障;行政强制权与行政处罚权的配套完善;提高行政效能与行政强制权的委托;权利救济与权力规范的立法完善;以及对行政强制的正确认识和舆论的正确引导等诸多方面。 相似文献
20.
刘福元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2,(6):32-41
非强制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活动中针对相对人所实施的不带命令性或强制性的行为,或是由一定的行政主体依其职责权限主动发出的,不以强制相对人服从、接受为特征的行政行为,主要包括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调解、行政给付和行政信息服务等非强制权力手段。非强制行政并非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拒绝采取亦不存在必然的外部力量迫使其承担不利后果,在这一背景下行政机关还会主动采取非强制行政措施,其动机就有着充分的研究价值。按照主动性由弱到强的顺序,非强制行政的动机可以归结为:源自于内部和外部的压力、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以督促守法为目的服务相对人、为相对人提供利他帮助。关注其中部分动机所附带风险因素并加以预防,是确保政府柔性执法行为合理有序的必要步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