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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务诚信是企业、社会诚信的基石和表率
政府是国家信用的代表,没有诚信政府,就不会有诚信的社会。政务诚信乃治国理政之本,商务诚信、社会诚信惟政务诚信是瞻。政府遵守承诺,企业才会履行契约,民众才会“不令而行”;政务没有公信力,信用体系缺少支撑环境,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便举步维艰,民众、企业难免“虽令不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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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我国社会一些领域诚信秩序失范现象比较普遍。《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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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确立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目标,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的要求。其核心就是“以诚实守信为重”,建设诚信社会。价格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价格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积极探索并加快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对于加强和改善价格管理,促进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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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保国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2,(1):64
诚信即真实不欺,遵守诺言的品德。古今中外,无论时代怎样变迁,社会如何发展,诚信这一道德品质都是维系社会协调有序运行的核心价值,对人类社会良性发展意义重大。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然而社会思想文化领域发展相对滞后,甚至道德领域出现了滑坡。当下社会,诚信失范问题在各个领域都或多或少存在,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甚至某些地方决策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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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离不开诚信教育体系的构建,良好、有效的诚信教育,能使诚信文化广为传播,使诚信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诚信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道德准则。《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要紧紧抓住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坚持不懈地在全体公民中进行道德教育……使人们懂得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什么是必须提倡的,什么是坚决反对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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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和谐发展之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诚信,顾名思义,即是诚实守信。一个社会和惜发展的状况与程度往往取决于社会诚信。没有诚信的社会往往是矛盾雨出乃至动荡的社会,也是没有活力、没有希望的社会。因此,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诚信既是经济社会和谐的平衡器,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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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体系是现代社会的基石,是一项政府推动全社会参与建设的整体工程。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需要诚信制度、信用管理和服务系统、社会信用活动、监督与惩戒机制等多个方面共同协力运作。长期以来,由于失信成本较低、诚信意识不强、法律法规与制度相对滞后等问题,已经造成了愈演愈烈的社会诚信危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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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关键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 ,社会普遍失信的原因很多 ,但政府的信用缺失是一个很重要的诱因。因此 ,要建立诚信社会 ,必须先建立诚信政府 ,从增进政府公务人员的信用观念入手 ,建立公务人员的信用档案 ,加强政府诚信的法律和制度建设 ,使政府诚信成为社会诚信的定心盘 ,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诚信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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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社会建设不只是政府的责任,公民在其中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民所负责任源于公民身份之内在要求,以及政府责任的有限性。并由此确定了公民责任在于:一是要身体力行,坚持诚信从自己做起;二是对他人尤其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负有诚信监督责任。在当前我国社会所形成的诚信危机中,公民在这两方面都存在失责现象。因此,在我国诚信社会建设中,公民必须增强从自己做起的公民自我责任意识和督促他人诚信的公民监督责任意识。只有公民和政府共振形成合力,诚信社会才能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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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9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提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项举措,政务诚信摆在第一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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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立身之本、经商之道、为政之策,是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石。然而,近年来,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学术不端现象频现,社会诚信下降。究其原因主要有: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并且缺乏法律体系的保障和支撑,社会诚信服务市场及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形成等。有效、可靠的社会诚信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制度之一。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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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权,是各社会阶层各种利益的平衡器和社会成员发生矛盾、冲突时的调解者、仲裁者。因此,对社会公权的掌管者来说,公开、公平、公正是他们使用公权时职业道德要求的核心。是社会公权诚信的具体表现。也是获得社会成员公信的前提。因为社会公权的合理使用最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诚信原则,也最能使社会的各种法规有效地实施,它为构建一个健康的社会政治、经济、道德秩序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也为每个社会成员在各自的社会实践中坚持诚信的言行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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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2,(6):32
政务诚信:@财新网:【调查称广东民众对社会诚信评价低】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调查显示,食品行业诚信状况不满意度最高,对本地政府诚信现状,居民满意度仅为28%;超过五成受访者认为近年来社会诚信"没变化"或"比以前更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