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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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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证明责任概论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诉讼证明理论中的核心部分。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各国还通过成文法和判例 ,逐渐明确了被告人在具体情况下需要承担的举证责任。我国刑法明确要求 ,自诉人必须对其诉讼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人如果对自诉人提起反诉也应对反诉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在公诉案件中原则上应由起诉方承担举证责任 ,被害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承担举证责任 ,但在反驳指控的情况下 ,有时必须承担部分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2.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事件频发,为了确保处于弱势地位的受害者的利益,我国法律确立了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的无过错归责原则与举证责任倒置规则。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原告的举证责任,但是,当事人双方仍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对环境侵权的构成要件进行举证证明。针对不同的构成要件,应考虑原被告双方的差异,对不同主体采取不同的证明标准,以配合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的实施,更好地实现相关环境立法的宗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我国对证明责任的研究起步较晚,对于证明责任的概念、性质、功能,特别是其在诉讼中分配的认识颇不一致。吸收近年来研究成果,结合无罪推定原则,阐明刑事证明责任的概念,辨析关于我国刑事证明主体的主要观点,明确了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制度,对刑事证明责任的转移和倒置作了区分。  相似文献   

4.
民事庭审方式的改革 ,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不同于证明责任。充分认识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存在的联系与区别 ,对于提高民事诉讼的效率 ,推进庭审改革无疑有很大的帮助。  相似文献   

5.
方华 《前沿》2004,(10):89-91
证明责任是证据法学中的核心概念 ,它往往决定举证责任的分配 ,决定双方当事人胜诉抑或败诉 ,但理论界和实务界有时却产生对证明责任的模糊。真伪不明是证明责任的前提 ,在不同证据制度下对待证明责任含义的模糊。在不同的证据制度下对待方式不尽相同。在真伪不明难以消除的情况下 ,证明责任如何分配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6.
周新军 《求索》2007,(7):96-98
在产品责任诉讼中,因果关系作为待证的案件事实之一是需要证明的。产品责任案件具有的长期性、潜伏性、复杂性、广泛性和科技性等特征,决定了在这些侵权案件中因果关系判断的极端困难性,而由哪方当事人来完成这一证明是由法律预先设定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决定的。本文通过对国外相关理论与我国现行规定的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产品责任因果关系的证明与举证责任分配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7.
陈柏祥 《求索》2012,(3):152-154
环境问题是现代国家面临的重大课题,在本质上它涉及到侵害者与受害者、国家之间的利益权衡问题。本文通过梳理中国当下文献,发现更多学者仅仅从环境问题的负面影响分析问题,自然而然在刑事诉讼程序的证明责任问题上要求严格责任下的证明责任;这是一种片面看法。如果放在利益权衡的视角分析,则发现严格责任不能解决问题,立法者、法官需在刑事政策视野下,通过立法、司法具体划分以界定相对严格责任和绝对严格责任的适用范围,方更好地明确检察官、被告具体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8.
辨析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的概念,探讨责任承担的主体、责任的来源、责任的转移及法律后果。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的分配折射出了在新刑事审判方式中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的折衷。新确立的以职权主义为背景增强抗辩色彩的庭审方式对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的概念与分配产生了极大影响,在法官应该承担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上仍应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9.
梁秀娟 《传承》2010,(27):142-143
工业化和经济发展引起环境犯罪是客观的必然,我国应将严格责任制度引入环境犯罪中。所谓严格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了特定行为,而不问主观罪过或者主观罪过形式不明确仍然构成犯罪的刑法制度。将严格责任制度引入环境犯罪是完善我国环境刑法立法及司法实践之必要,有利于弥补过错责任之不足,有效地防止和制裁环境犯罪,体现刑法的功利与公正。  相似文献   

10.
11.
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责任主要有狭义的证明责任分担说和广义的证明责任分担说两类。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主要活动有立案证明活动、提起诉讼证明活动以及法庭审理过程中的证明活动等 ,都存在证明主体、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及认定权问题。以案件客观真实作为我国刑诉证明标准在逻辑上出现矛盾 ,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据确定、充分”和西方的“排除合理怀疑”和“内心确信”等证明标准并无质的不同  相似文献   

12.
谢定国 《人大论坛》2008,(10):24-25
严格责任又称绝对责任,是英美刑法中的一个概念。它是指在某些特殊的犯罪中,一旦发生某种危害行为,司法机关在进行控诉时,不必证明犯罪人有故意或过失,只须证明法律所列举的不当情况出现或危害社会的行为事实的存在,即可认为行为人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13.
证明责任自由裁量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法官要根据证明责任规则处理案件。在我国,法官拥有证明责任自由裁量权,当依据法律与司法解释无法确定证明责任分配时,法官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这项权力存在很大问题,公平不宜作为证明责任的分配依据,会削弱司法的独立性。同时,这项权力的规定不符合立法法的宗旨,也不存在适用的现实性。  相似文献   

14.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34(2):131-139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正在不断发展与完善,其原告具有法定性,目的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可以协助与补充国家机关执法,能够有效预防环境污染和损害。从我国有关环境诉讼的法律规定来看,与环境民事私益诉讼相比,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证明责任有其特殊之处,尤其是因果关系方面难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简单归纳,司法实践中应采"合理转移说"更为合理。通过考察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各个国家的法律实践,结合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体系的发展现状,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可以从将环境污染推定为损害行为、不过分追求损害事实的证明、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合理转移三个方面进行优化。  相似文献   

15.
刑讯逼供是当前我国司法实务中的一大顽症,刑讯逼供案件的举证很困难,这直接造成了对刑讯逼供的打击不力.借鉴英美法系的证明责任分层理论,对刑讯逼供案件的证明责任分担进行再改造,是遏止刑讯逼供的一条思路.  相似文献   

16.
证明责任具有主观证明责任与客观证明责任双重含义。证明责任制度的核心问题是证明责任分配。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至第七条规定了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包括基本规则、特殊证明责任分配和法官依据衡平原则分配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7.
雷鑫 《求索》2010,(4):153-155
英美法国家在刑法中适用严格责任,对打击犯罪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保护环境,我国应在环境刑法中适用严格责任。严格责任适用于环境刑法有利于保护公民环境权从而提高人权保护水平;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从而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有利于降低控方的举证责任从而提高司法效率,节省司法成本;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从而有效地遏制环境犯罪。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是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解决纠纷的机制。但是在真伪不明的情况下,诉讼风险随之产生,对风险的有效控制莫过于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无罪推定与反对自证其罪在证明责任的分配上衍生出公诉方或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的一般原则,但是在证明责任转移和倒置情况下,则由被告方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9.
治安案件证明责任负担存在"有责任、无后果"的缺憾,相应立法尚不成体系。根据控诉职权归属确定证明主体、根据办案程序性质确定证明对象、根据办案行为性质和查处对象确定证明标准,是构建治安案件证明责任体系的基本要求。设计治安案件证据审查程序,需要将证据审查规定为适用一般程序办理治安案件的必经程序,并由第三方组织"控、辩"双方以言辞进行示证、质证、辩论等,最终根据审查证据等形成的笔录作出案件处理决定。  相似文献   

20.
刘本燕  汪静 《求索》2006,(3):102-104
证明是诉讼程序的核心问题,证明标准则是证据制度的核心,是诉讼程序中极其重要却又难以把握的问题。目前,由于我国没有统一的《证据法》,我国的证明责任制度仍呈“块状”分布,即将证明责任制度分成三大块,分别规定在三大诉讼法中。本文分别从三大诉讼法的角度,提出笔者对于重构我国证明责任标准的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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