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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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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很多用人单位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感到畏惧,由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均奉行“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这让用人单位在岗位的管理方面很被动,无法适应现实工作的多变性。  相似文献   

2.
《劳动保障世界》2005,(2):26-27
劳动合同规定是劳动力市场的重要规则,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行为规范,落实这些规定,有利于确定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情况下,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的记载,是及时解决劳动争义的有力佐证,这时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现今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对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殊为重要。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我和老伴因年事已高,子女均不在身边,于是请他人做钟点工,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至12点,工作内容为打扫卫生、买菜和做午饭等。近日,换了一个钟点工,新来的钟点工小魏要我们与她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还说如果不与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就应当向她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请问:雇用钟点工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4.
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时,是否续订完全决定于用人单位,劳动者毫无稳定感可言。尤其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时年龄已经超过四十岁的劳动者来说,黄金年龄段已经过去,再就业难度很大。部分用人单位利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即终止的特征,肆意利用劳动者的黄金年龄段,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从就业保障的角度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就业更稳定,可以在用人单位作长期个人规划,发展自己,增长才干。用人单位拥有了一支稳定的技术熟练的职工队伍,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有积极的作用。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但有利于劳动者的发展,也有利于用人单位发展,《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就业与保障》2013,(12):4-4
小保: 何某是一公司半年前招用的工人,公司最近上了一条新的生产线,决定将半年前招用的包括何某在内的那批工人辞退。发放经济补偿时,何某以用人单位没和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似文献   

6.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员工常见的离职形式之一,但由于《劳动合同法》新增了不少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有关条款,这就为实践中因合同终止与续签而引发的争议埋下了伏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因期满而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在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合同约定条件下劳动者仍拒绝续签的情形。此外,如用人单位直接决定不续签,  相似文献   

7.
由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给劳动者带来更多的权益,也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更多的束缚,因而许多用人单位往往会使用各种手段加以规避,实属违法。辞职再聘,人为制造中断【案例】至2012年1月1日,葛琳在一家公司的工作年限已经连续达到10年,也就在此前3天,公司突然要求葛琳辞职,并表示一个月后可再与葛琳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葛琳可以在家休息,公司愿意给其1500元失业补偿。如果葛琳不同意,公司将单方强行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8.
《劳动合同法》创设了一系列新制度、新规则,但实践中用人单位会采取五花八门的手段规避这些新制度、新规则,使刚走上社会的劳动者陷入到一些沟沟坎坎之中。为了让职场新人对这些招术有所认识、防范,我们主要归纳了要注意迈过劳动合同的十个“坎”。  相似文献   

9.
劳动合同是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然而,一些劳动者却偏偏手持劳动合同提起诉讼,最终却被法院判决不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为什么?徒有虚名,不等于存在劳动关系【案例】2013年1月2日,一家公司因需运送产品前往临市,而与个体司机杨芳签订了一份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杨芳每日送货一次,连续一个月,费用除每天固定600元外,再按实际增加里程2元/千米,并以押车人当日签字确认的千米数为据,每周结算。三天后,杨  相似文献   

10.
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一旦欠缺书面劳动合同的明确,与民法中的承揽、承包、代理等关系,有时并不是很容易就能区分清楚。由于劳动法对劳动者实行特别保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的责任要高于一般的民事关系.所以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以双方之间是承揽、承包、代理关系来推托劳动法上的责任。  相似文献   

11.
《干部人事月报》2008,(24):74-75
去年《劳动合同法》即将施行时,我单位开始重新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近日,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我单位决定继续录用部分员工,同时,对于一些工作业绩不好,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员工,将不再续订劳动合同。请问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在劳动法律上有什么具体规定?我单位应当如何依法开展续签工作?对不予续签的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相似文献   

12.
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纠纷中,因解除劳动关系产生的问题占了很大一部分,有的用人单位利用在订立合同时的优势,大肆约定各种违约金束缚劳动者,而有的劳动者又不懂法草率签合同,盲目跳槽,在解除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往往因双方协商、沟通的少而产生纠纷。明年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劳动关系较《劳动法》有了更明确的规定,下面结合两个案例来说一下。  相似文献   

13.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  相似文献   

14.
著名劳动法专家、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向红近日透露,“国家即将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将明确两次固定劳动合同之间的间隔时间只要不满一年,都算作连续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只有两次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间隔超过一年,才能视为‘不连续’合同,否则就要算作连续订立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5.
云鹤 《中国保安》2008,(4):62-62
案例:曾强是北京某物业小区的保安员,来北京打工不到两年半。期间曾做过建筑工人和送水工。无论是做哪种工作,用人单位从未与曾强签过任何劳动  相似文献   

16.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两大原则:  相似文献   

17.
[市民咨询]如果与单位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时员工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不同意,在合同其它内容没有任何变更的情况下,员工在合同到期后离职,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部门答复]2008年1月1日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劳动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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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种种目的。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往往又用各种借口将合同加以扣押。那么,遭遇此类情形,劳动者该怎样维权呢?  相似文献   

19.
问:我在的部门要被公司撤了,我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公司想把人调到其他部门,本来工资是计件的,但调动后工资会大幅缩水,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黄晖律师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  相似文献   

20.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通常可以通过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调解决,但有些时候,劳动者对本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缺乏信任,不认可调解方式或结果。这时,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就成了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然选择。但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注意些什么事项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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