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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刑事诉讼中法官进行庭外调查,不是在承担证明责任,而是在履行裁判职责,证明责任的承担和裁判职责的履行在前提、立场、动因和结果上都有较大的不同。因此,法官不是证明责任的主体,法官进行庭外调查是在履行其裁判职责。  相似文献   

2.
法官庭外调查权存废是学界争论的重要话题之一,但从刑事诉讼目的论和追求案件实体真实等角度分析,法官庭外调查权在当下中国存在理论和现实基础。当前,我国法官庭外调查权的行使存在一些问题。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人权保障和控辩双方证明责任的规定,大大限制了法官庭外调查权的适用。在适用法官庭外调查权时,法官庭外调查权的适用条件、适用对象和方式、控辩双方参与以及法官取得证据的效力和质证等问题,值得我们注意。  相似文献   

3.
刑事诉讼中的法官庭外调查权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刑事诉讼包含着一系列的诉讼价值,而不单纯为了实现实体正义。我国法官庭外调查权的根本出路在于诉讼观念的转变,在整体模式方面,应将现行法官的"庭外调查程序"改造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4.
由于缺乏正确的司法理念和明确的制度规范,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庭外调查权行使的随意性很强,极易损害司法之公正,需要加以限制。本文在借鉴德、日两国对此所持的司法理念及具体制度的基础上,指出应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国法官的庭外证据调查权。  相似文献   

5.
审判经验对法官刑事认证活动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官的刑事认证活动离不开经验法则的运用.但司法实践中,法官对审判经验的过分依赖往往造成整个庭审程序的虚置.为有效改变这一状况,需要从刑事诉讼的全局出发,正确定位卷案的影响力,提升控辩对抗性、丰富庭审信息量,弱化职权认证和庭外调查的效力,对法官经验判案行为进行抑制.  相似文献   

6.
试论日本诉因制度之借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日本,诉因作为公诉事实和犯罪构成事实的抽象或观念形态,既是刑事程序性问题与实体性问题连结的纽带,也是法官作出最终判决的关键。检察官在遵循"公诉事实同一性"的前提下,可对诉因作适当的变更,并承担相应的程序性法律后果。在我国刑事司法改革过程中,借鉴日本诉因制度有助于正确界定法官的审理范围,摒弃有悖法理的法官庭外调查制度,理顺检法关系。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民事审判实践中,经典意义上的两造对抗、三方组合模式正面临冲击.法官往往是在疲劳作业的麻木状态中穷于应付,或者在国家治理意识支配下重演马锡五审判,甚至被当事人在庭外的努力所左右.  相似文献   

8.
“非法言词证据”证明问题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法证据的证明对象是"证据合法性"。对非法言词证据采取严格证明的方式基本上是妥当的。从实践操作层面来看,提出言词证据系非法取得的一方,负有主观证明责任,即提供初步证据的责任和说服法官对言词证据合法性怀疑的责任。当法官对言词证据的合法性产生怀疑时,公诉人对被告人口供的"合法性"负有提出证据义务和说服的义务。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被害人书面陈述,举证方对其"合法性"具有提出证据证明和说服的责任。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的程序主要包括非法言词证据的提起程序、审查程序、举证、质证、庭外调查程序以及裁判、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9.
我们习惯以“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等西方概念言说中国刑事诉讼模式 ,但这也许导致对中国实践的根本误读。中国刑事诉讼的实际结构应当是 :普通情况下是国家惩罚意志笼罩下的单向度惩罚模式 ,特殊情况下 ,被告人可以借助庭外权威对法官个人意志施加影响 ,从而达到与国家权力的迂回博弈。  相似文献   

10.
域外法治发达国家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两种针对律师庭外言论的规制模式,即严格禁止模式和底线标准模式,但其法理基础本身存在固有缺陷,在某些语境中律师庭外言论概念会混淆。隔音空间理论下的规制律师庭外言论将弥补了前两种模式在律师庭外言论概念混淆、法理基础薄弱等缺陷,引入隔音空间理论有其合理性。应根据律师庭外言论所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将律师庭外言论进行类型化构建,并根据其法律后果的不同进行不同层面的规制。  相似文献   

11.
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虽然规定了通过技术侦查措施所获材料的证据使用问题,但司法实践中仍然遵循过往的证据"转化"路径,法庭对技侦证据的审查停留在纸面上。在技侦措施的程序性规制方面,相比引入司法令状制度,采用审判阶段法院对技侦证据进行事后审查的方式更加契合目前的实践生态。技侦证据的使用应当在条文规定的基础上,厘清证据使用的范围、方式与程序。同时,证据使用应克减对庭外核实程序的质疑,并在借鉴域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控、辩、审三方参与和法官独立审查两种方式构建庭外核实的基本程序。  相似文献   

12.
随着传媒技术发展,尤其是微博、微信等网络自媒体平台的出现,很多刑事案件中的律师于庭审程序之外发布的各类言论获得了比其庭内言论更加广泛的关注,这一现象在近年来的热点刑事案件中频频出现。针对刑事案件中律师庭外言论,无论是域外法治发达国家还是我国司法界都在讨论和探索如何规制律师庭外言论,但规制的逻辑前提是律师庭外言论需要被规制,这也应当是所有讨论的出发点和逻辑起点。从司法实践的典型案例和法益冲突的视角探究律师庭外言论的规制依据应当是一项有益的尝试。  相似文献   

13.
我国大陆地区民诉法中的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指法官主动依职权收集证据的行为。在德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诉讼法中,“证据调查”则指法官对于证据方法的主观认知行为,法官有进行“证据调查”的职权,但不能因此推断法官在收集证据上起积极或主导作用。将我们通常所指的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类比甚至等同于“证据调查”,实乃误读。  相似文献   

14.
从八十年代开始,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我国诉讼法学界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学界开始了诉讼结构的研究,而对刑事诉讼结构的研究尤其广泛而深入,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并且在许多问题上取得了共识或者正在取得共识,这些问题主要有:实行起诉状一本主义以防止先定后审并发挥审判中心的作用;取消检察院的审判监督权和法官直接审问被告的权力以实现庭审中的控、辩双方的均衡对抗和法官居中裁决;辩护律师提前于侦查阶段介入诉讼以实现控、辩双方庭外的抗衡;实行检察对侦查的指挥和控制以理顺侦查和检察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从公共案件和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到我国法官诚信缺失的社会现状。法官诚信缺失是由历史和现实,自身与外部等多种原因造成的。培育法官的诚信素养首先要使审判权出离"法外力量"裹挟,在此基础上依靠民主监督倒逼法官诚信价值的坚守,健全法官诚信队伍建设机制,加强法官诚信素养教育。  相似文献   

16.
律师与法官是一个国家司法的中坚力量,如何构建我国律师与法官的关系,是一个常说常新的话题。笔者在实证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律师与法官关系的重构措施:认为应当加强律师与法官的自律;实现律师与法官的关系合理"隔离";建立律师和法官之间的沟通与互动机制;完善律师与法官的监督与制约程序;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相似文献   

17.
一、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的目标 建国以来,传统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法官大包大揽。开庭审理前由法官调查收集并核实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在法庭调查中由“法官举证”、“法官质证”,即由法官询问当事人、证人,法官出示证据并向当事人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则存在着法官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论的情  相似文献   

18.
刑事卷证以侦查卷证为蓝本,对刑事审判产生决定性影响。庭审严重依赖刑事卷证,是以侦查为中心的表现,同时使控辩不平等,庭审虚置化。其主要原因是官僚体制对文书档案的依赖,充分信赖公权力机关以及司法传统的影响。其消极后果是侦查卷证主导审判,庭审以刑事卷证为中心,庭外裁判也以刑事卷证为基础。要消除刑事卷证对庭审实质化的负面影响,就应该采取措施防止庭前法官阅卷产生预断,庭审实现直接言词审理,对庭后裁判做出限制,使庭审真正成为刑事诉讼的中心。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增加了技术侦查一节的内容,其中第152条对技术侦查所获材料的证明效力和核实方法作了规定,该条规定确立了技术侦查所获材料的合法证据地位,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提出了一个庭外核实证据的新思路.实施技术侦查证据的庭外核实,与刑事诉讼公开质证的原则不符,应当慎用,在穷尽其它证据核实方法仍无法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当有限度地使用庭外核实程序,将其作为例外程序,并对其实施范围、程序作进一步的规范完善,尤其要注意对相对人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20.
量刑的本质为法官个人的主观判断,影响法官量刑的因素既有刑罚目的、责任理论、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有关方面的意见、社会舆论、未经确认和整理的判例等普通因素,又包括法官性格、世界观、成见、年龄、情绪、经历等特殊因素。如果法官违反理性评价的原则对被告人进行量刑,就是量刑失当。对量刑失当,应从对法官进行专门的量刑训练、慎重选择刑事法庭法官、发布本地区范围内量刑统计报表、对被告人采用判决前人格调查制度等方面予以克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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