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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文件第60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作如下修改:第十一条修改为: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应当依法纳税。本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90年1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1995年7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修订的《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企业依法缴纳资源税,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但是,本决定施行前已依法订立的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合同,在已约定的合同有效期内,继续依照当时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矿区使用费,不缴纳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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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31):7-10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做如下修改:
将第三十条修改为:“对外合作开采煤层气资源由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公司实施专营,并参照本条例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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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1,(30):8-12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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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作如下修改:第十条修改为:参与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国企业、外国企业,都应当依法纳税。本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89年1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的《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的规定》同时废止。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依法缴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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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6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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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7,(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6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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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1,(30):12-16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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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9,(23)
(1988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14号令发布根据1993年4月27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根据1999年6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发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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