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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8 毫秒
1.
我国自颁布实施《保险法》以来,作为保险行业的基本大法,对我国的保险行业起到很大的引导作用,直接影响着保险业的未来发展的健康顺利进行;在我国加入世贸之后,我国《保险法》与国际保险法之间的差距急需缩小甚至没有,达到世贸的基本要求;本文通过分析“保单所有人”和“所有人财产权利”这两个问题,让我国《保险法》与国际保险行业的法律标准进行对比,以此分析出我国《保险法》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俞灵 《法制与社会》2011,(26):262-263
在2002年修改的保险法中,对于保险代理人的规定作了很多的变动,而在2009年颁布的新保险法中,对于保险代理人的规定再一次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强化了保险代理人的行为管理以及加大了对其违规经营的处罚力度。在保险行业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保险代理人的人数越来越多,新保险法对于保险代理人的进一步规范,有助于完善保险行业,更有利于保障投保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3.
保险法上的不可抗辩条款作为最大诚信原则严格适用的一个例外,有助于平衡保险合同各方利益进而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目前保险法上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范围过于狭隘,仅限于年龄误报。2009年2月再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不可抗辩条款进行了大幅修订,大大扩展了其适用范围,较为完整地设立了该项制度,但相关规定仍有一定的商榷余地。  相似文献   

4.
《中国律师》2009,(12):89-89
新《保险法》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保险行业迅速发展的又一里程碑。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保险行业,特别是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险行业协会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辑出版了《保险诉讼典型案例年度报告》一书。书稿经过法律出版社三审三校。又将问题反馈至编者逐一研究解决。共收集100多个2008年法院最新判例,覆盖保险行业财产险和人身险主要险种.常见和疑难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5.
一、诚信原则在欠缴保费理赔纠纷中的适用诚信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由于其在民法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又被理论界称为“帝王规则”。保险法是民法的特别法,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被表述为最大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律关系中,不仅要求当事人遵循诚信原则,而且要求“最大诚信”,说明在保险法律关系中,由于保险行业的特殊性、保险活动中信息的不对称以及保险经营中存在损害保险业信誉的不诚信行为,要求当事人具有的诚信程度,比一般民事活动更为严格。下面,笔者结合案例来阐述保险法中的最大诚实信用原则。  相似文献   

6.
关于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保险法》修订案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这一条款不仅能够规范保险人行为,保护投保方利益,更能重塑保险行业的诚信形象,改善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本文分析了新《保险法》引入的不可抗辩条款存在的问题,认为该不可抗辩条款置于一般保险合同部分,且没有规定适用例外情形,可能会给保险从业人员带来困惑,并引发一些保险赔案纠纷,文章最后提出以出台司法解释的方式完善不可抗辩条款。  相似文献   

7.
李海峰 《法制与社会》2010,(24):271-271
新保险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在强化保险公司承担更多的义务的基础上,实现了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利益的全面维护,这对于保险行业具有极大的规范意义,也必将在深化保险业改革,健全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等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浅析保险利益的概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和保险行业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又称"可保利益"或"可保权益"原则.关于保险利益概念的界定,学界有很多不同的观点.本文从保险利益学说的演进.对我国现行立法中的保险利益的定义进行了反思,进而提出对保险利益概念的重新界定.  相似文献   

9.
胡婷 《法制与社会》2010,(30):22-23
保险法中的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中的一项专门制度。其具有特殊的地位和特征,在实务中的行使也很普遍。基于此,本文通过保险法中代位求偿权的概念、起源和立法依据对该制度进行探讨分析。  相似文献   

10.
《政法学刊》2019,(6):43-56
人工智能的发展对于保险法律规制提出了更高的冀望。人工智能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呈现的特性,主要为"财产性"和"类人性"。其对于保险合同法的影响在于对于保险合同工具性的完善和保险合同中人工智能体作为当事人主体地位的确立,并且在不同阶段对于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保险责任承担应该有所区别。同时在保险监管中,人工智能强大的计算和分析能力会造成保险监管的缺失,过度筛选被保险人而偏离保险的保障的目的。保险法有必要对于人工智能在保险上应用给予法律规范,建立审核、审查及纠错机制并举,形成人工监督与人工智能监督相结合的保险法监督规范,同时对于人工智能保险算法程序进行伦理的审查与保险行业自律的监督。  相似文献   

11.
杨宇 《法制与社会》2015,(6):292-293
从实质来讲,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即是诚实信用原则,形成这一原则的依据是其自身历史渊源性及保险法的特殊性.在此方面,我国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第五条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有必要加以更新和完善.然而,从法律文本、历史渊源、理论基础等不同层面对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深入分析,能够逐一了解到该法律条例合理性的缺失.反过来,根据大陆法律体系所具备的立法特征和法律自身所涵盖的人性伦理道德指标来看,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诚实信用原则规定又是合情合理的,它不仅科学校正了诚实信用原则,使其理性逻辑得到回归,更提倡将保险法基本原则归纳为诚实信用原则,从内容方面来讲该理论的优势在于使用过程更具有灵活性,且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可以说保险法诚实信用原则能够有效代替最大诚实信用原则,充分发挥其相应的功能作用.  相似文献   

12.
危险增加通知义务是保险法上一个重要的的学术问题,在2009年新修订《保险法》对此进行了较大程度的修改,但修改力度有限,立法过于粗疏致使该问题在保险法适用中依存在较大争议。针对目前我国《保险法》第52条对该义务规定过于粗疏的基础上,本文在围绕论述危险增加义务的涵义、特征、法理依据的基础上,从试从界定该义务的法律性质和适用范围,进而涉及履行方式、履行主体、履行的时间以及选择权的问题等问题着手,意在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进而为推动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立法完善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3.
杜颖 《经济与法》2002,(2):12-13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保险法的、指导保险当事人等进行保险活动的根本性原则。因为我们国家的保险法是“小保险法”,也就是仅仅规范了商业保险,因此,可以说,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是商业保险的基本原则。而商业保险又集中表现为保险契约,所以,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也可以称为保险契约或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那么,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实际上就是贯穿于保险契约的磋商、缔结、履行和善后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原则。  相似文献   

14.
近几年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对保险业法律规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事实上,由于我国在这方面的起步较晚,因此也相对滞后,因而注意借鉴国外的一些有益的和成熟的理论及实践做法将大有裨益。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原理中一项重要的原则,不可或缺,从以往的判例和各种学说中可以看出,对保险利益内涵的界定是有分歧的,而我国现实立法中又存在着不尽完美之处,但可以相信,通过我们不间断的努力和探索,相关的立法必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
董再强 《江淮法治》2009,(19):40-41
10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开始施行。我国《保险法》颁布于1995年,2002年10月,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时的承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了第一次修正,今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保险法》的修订草案,《保险法》完成了第二次修正。和2002年版《保险法》相比,新修订的《保险法》新增了29条。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于1995年通过,之后又于2002年进行了修改。随着保险纠纷案件的与日俱增,审判实践中如何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引起诸多争论,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制定保险法司法解释。本期约请的作者既有从事保险法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的专家,也有长期从事保险法审判实践、对相关问题颇有研究的资深法官。期望读者可以从这组文章中找寻到解决保险法审判实务领域中若干问题的答案。  相似文献   

17.
2015年2月12日,英国2015年保险法在议会获得通过,并将于2016年8月生效.该法被视为英国近100年以来保险法发展史上最重大的变革,其结合现代保险业的发展,对以往保险法进行了重大修改.本文将基于笔者对英国2015年保险法的理解,对其重大修改之处进行详细解读,并针对我国关于保险合同的现行规定,简短的提出英国2015年保险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保险法告知义务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邹惠 《政法学刊》2008,25(4):57-59
告知义务是我国保险法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当前,我国保险法中关于告知义务的规定还存在一些立法缺陷,主要体现在告知义务的主体、履行时间、履行方式、构成要件的主观标准等方面,完善我国保险法中关于告知义务的规定,必须从这几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周珺 《政法论丛》2004,(2):75-77
通说认为 ,《保险法》属于保险基本法 ,《海商法》中有关海上保险的规定是《保险法》的特别法。然而 ,从内容和结构上的分析可以看出 ,《保险法》的制定并未实现保险法制的统一 ,反而形成了陆上保险合同法与海上保险合同法二元并立的基本框架 ,《海商法》中有关保险的规定与《保险法》并非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 ,而是相互独立、并列存在的两个体系。明确这一点 ,对于我们纠正某些观念上的误区 ,正确适用法律 ,完善我国的保险法制都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20.
我国农业保险的法律规制现状与立法的预期利益凸显了《农业保险法》立法的必要性。《农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为:政府适度干预、合理补贴、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我国未来的《农业保险法》至少应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农业保险合同制度、农业保险经营管理制度和农业保险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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