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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法律特征及其成立要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票据作为一种财产权利的凭证,谁持有票据,即享有向出票人或承兑人(即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票据债务人负有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因此,《票据法》对票据行为规定了严格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并明确规定了票据权利时效。如果持票人所持的票据记载事项欠缺(即要件不完备)或者在行使票据权利时已超过票据权利时效,就可能丧失其票据权利,而票据债务人则可因此免除其票据债务,获得与其应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为救济持票人的利益,均衡票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票据法》第18条又专门为持票人…  相似文献   

2.
一、付款人与票据上的债务人票据关系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其中享有票据权利者为票据权利人,负有支付票据金额义务者为票据债务人。相对于票据债务人而言,票据债权人的确定较为简单,一般谁持有票据,谁就是债权人。出票时的收款人是最初的债权人,之后经过转让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即为票据债权人。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持票人都享有票据权利,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票据债权人。只有合法的持票人才能成为票据债权人,非  相似文献   

3.
所谓票据,是以支付一定金额为基本效能,可以转让流通的有价证券。其主要种类有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是随着商业的发展而逐渐地被广泛利用的。 票据是有价证券,这是它的首要特征。票据代表着一定的货币,在票面上载明一定的金额,并具有一定的格式后,持票人就可以按照票面指定的日期向发票人或指定的付款人支取款项。在这里,票据所表示的权利和票据就有不可分离的关系,权利和票据完全溶合在一起了。当票据一经作成并经过交付,就创设了付给一定金额的请求权,而要行使票据上的权利,又必须以出示该票据为要件。否则票据债务人有权拒绝,并且不负延迟的责任。从上可以得出,票据代表着给付一定金额的请求权,是有价证券,而这种票据权利的行使又与票据的占有密不可分。  相似文献   

4.
<正>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付款请求权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一顺序权利,追索权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二顺序权利。追索权是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的请求其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谈谈票据抗辩权的内容及使用○孟祥刚票据是一种具有流通性的债权凭证,它以书面的形式,载明债务人按照规定期限向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款项的义务,但同时法律也赋予票据债务人一种特殊权利,即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第13条第二项规定:...  相似文献   

6.
期前追索的要件和金额都兴强追索即票据持票人到期不获付款,期前不获承兑或其他法定原因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金额的行为。在持票人权利不能实现或无望实现时,除民法上的救济措施外,《票据法》在追索制度中规定了两项救济效力较民法更强的措施。一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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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据抗辩及存在的问题票据是一种具有流通性的债权凭证,它以书面的形式,载明债务人按照规定期限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款项的义务。持票人一般是票据债权人。发票人、背书入等一般为票据债务人。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对票据持有人,提出某种合法的新由,拒绝履行票据债务的行为。它是法律赋予票据债务人的一种特殊权利,即抗辩权。票据抗辩所根据的事由,称为抗辩原因。票据上所存在的抗辩原因很多,根据抗辩原因的不同以及抗辩效力的不同,票据抗辩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两大类。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发生的*由而为的抗辩称为对…  相似文献   

8.
票据的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票据利益近还请求权的概念及性质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是指票据权利因票据时效或者手续欠缺而消灭时,持票人得向因此而在实质上获得利益的出票人、承兑人.在其所受利益的限度内,请求返还该利益的权利。我们知道票据时效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短期时效,其原因是为了加快票据流通,促使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债务人尽早脱离债务,保护票据债务人的利益。与此联系,对于持票人的权利来说,有时会因短期时效完成或严格保全手续(准时提示及作成拒绝证书等)的欠缺而消灭,于是票据债务人即得籍以早日脱卸其责任,因而无形中难免享有意外的利益…  相似文献   

9.
应坚持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兼评我国票据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应坚持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兼评我国票据法郭泽华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是票据理论的基础,是票据法的生命力所在。占有票据的持票人,即为债权人,只要向票据债务人提示票据,就可行使票据上的权利,并对取得票据的原因,不负证明责任。而票据付款人支付票据余额也不得附有条...  相似文献   

10.
票据的抗辩权是票据债务人的法定权利,是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提出相应的事实和理由,否定持票人提出的请求,拒绝履行票据责任的权利。首先,抗辩权是法律赋予票据债务人针对持票人的请求而拒绝的一种权利。在市场经济中,由于社会经济的复杂,持票请求权利的人,并非都是应受保护的持票人,被请求的票据债务人应学会拿起法律赋予的抗辩权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正确履行票据责任;其次.抗辩权行使的目的是阻止不受保护的票据权利的实现,对具体行使抗辩权的票据债务人来讲,就是以明示的法定事实和理由,来拒绝履行对方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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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必要共同诉讼制度之重构——以票据诉讼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根据我国《票据法》第68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迫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根据这一规定,当票据的持票人不获付款而与票据债务人发生票据诉讼  相似文献   

12.
票据属于流通证券,如果票据债务人任意以票据记载以外的事项作为抗辩的理由势必使票据权利人缺乏安全感,影响票据的使用和流通。为了使票据的流通职能得以充分发挥,确保交易的安全,我国票据法对债务人可行使的抗辩加以限制,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为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该法同时又规定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另外,无对价取得票据的,不能享有优于前手的权利。由此可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票据抗辩权不受限制: 1持票人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  相似文献   

13.
王力 《江淮法治》2014,(11):57-58
正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是合法的持票人所享有的一种权利,即当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欠缺一定的手续而消灭时,该持票人向实质上获得利益的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请求返还利益的权利。笔者基于对不同基础理论的比较分析,就票据利益返还请  相似文献   

14.
利益偿还请求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利益偿还请求权是指在票据上权利因时效完成或怠于为权利保全而归于消灭时 ,持票人仍可以向因此而在实质上获得利益的出票人、承兑人或背书人在其所获利益的限度内 ,请求予以偿还的权利。票据是一种流通证券 ,其转让比较频繁 ,一张票据往往辗转于多人之手。而票据法又规定持票人之所有前手签章人 ,包括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保证人等均对该票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样一宗票据债务 ,往往涉及数个债务人 ,权利人如不及时主张权利 ,债务人就无法履行义务 ,票据权利义务更是不能得到清结 ,就可能造成一连串的不良后果 ,不利于社会经济关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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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票据抗辩切断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票据债务同一般民事债务相比具有其特殊性,票据债务的抗辩也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债务抗辩。在票据抗辩中存在抗辩被限制情形即票据债务人的抗辩被切断。抗辩切断制度是票据法中特有的制度,依据票据切断制度的规定,票据权利无论经过几次依法转让,票据债务人对新的票据权利人所能提起的抗辩事由都不会增加。由此,体现着对合法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的一种保障,以保证票据流通的顺利与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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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利益偿还请求权郝东旭,魏淑君一、利益偿还请求权的立法意义利益偿还请求权,又称利益返还请求权、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是指“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未支付的票据金额...  相似文献   

17.
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票据纠纷都是由于票据债务人不履行义务造成的,而票居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和理由是认为自己具有抗辩权,因此,票据纠纷主要是票据抗辩纠纷,而且争执的焦点都集中在抗辩原因和抗辩权上。所谓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和行为。票据抗辩所依据的合法事由称为抗辩原因;债务人提出抗辩,以阻止和拒绝票据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称为抗辩权。学理上根据票据抗辩原因的不同,将票据抗辩分为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两类。物的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一切持票人,并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影响的…  相似文献   

18.
票据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票据法的立法宗旨在于保护票据权利的安全性,促进票据流通,有学者曾谓“助长票据流通乃法律上对票据所采取之最高原则,票据法之一切制度,无不以此原则为出发点。”对票据范围的限定直接影响着票据流通性的强弱,欲促进票据流通,就应对票据债务人的抗辩予以严格限制。 一、对票据抗辩限制的具体情形 票据抗辩可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在对物的抗辩中,票据债务人可对抗一切持票人,而在对人的抗辩中,票据债务人只能对抗特定的持票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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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持票人依法享有如下权利:1.付款请求权。汇票持票人凭所持汇票、身份证明及其他有关手续,有要求付款人无条件按汇票金额交付款项的权利。在持票人向付款人或承兑人进行付款提示后,付款人应无条件地在当日按汇票金额足额支付给持票人。需要注意的是,经承兑的汇票,持票人只有在法定期限内为付款提示的,才能行使付款请求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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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据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票据的质押,是指票据债权人(即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以前,与债权人签订质押合同,将该票据设定质权,用于担保自己或自身以外的其他债务人偿还债务,并在约定时间内保留赎回票据权利的行为。所谓票据质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的以票据权利设质作为债权担保的协议。它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票据质押合同的当事人是出质人和质权人。我国担保法根据质押标的不同,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两种。权利质押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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