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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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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控辩式庭审方式中 ,公诉人代表国家行使控诉职能 ,在法庭上是唱主角的 ,公诉人素质 (包括讯问、询问水平 ,灵活运用证据指控犯罪的能力 )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庭审的效果。因此对于公诉人来说 ,灵活运用证据揭露犯罪 ,牢牢控制住法庭辩论主动权是最重要的。第一 ,灵活运用证据揭露犯罪。灵活运用证据 ,重要的是选准突破口。首先从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中突破。公诉人可以通过对被告人采用避实击虚 ,迂回包抄等方法迫使其交待罪行 ,获取对定案有利的证据。以共同犯罪为例说明 ,由于共同犯罪成员的分工、作用不同 ,承担的罪责也不相同 ,相互间推卸责…  相似文献   

2.
一、从程序上把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119条规定:对于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告人、辩护人于开庭五日前提供出庭作证的身份、住址、通讯处明确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及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和拟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这一规定明确了辩护人所有拟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必须在开庭五日前提交法庭。但如果辩护人没有提交,开庭时是否可以出示其证据,目前尚无法律规定。实践中各地做法也不相同。对此,笔者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相似文献   

3.
“反对权”,是指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公诉案件过程中,控辩双方针对犯罪事实、证据、定性等各方面进行讯(询)问、质证及发表意见时,认为对方出现不当诉讼行为,将会产生不利或妨碍自己诉讼主张时,要求或提醒审判长给予制止或否决的一种权利。庭审实践中,如果公诉人对“反对权”使用正确、恰当,对于准确指控犯罪,掌握庭审主动权,控制庭审局面,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庭审效果,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新《刑事诉讼法》的修订明确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地位,但对于其在这一阶段的调查取证权则规定的比较模糊,由此产生了学术界和实务界在同样条文下的三种不同解读.结合新《刑事诉讼法》修订的目的以及相关法条的联系,我们可以推知法律肯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它既有利于人权的保障和律师辩护权的行使,也有利于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但受我国的国情所影响,法律并没有打算完全赋予辩护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因此在法律条文中既需要明确辩护律师的权利,又需要对其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方式进行相应的限制.  相似文献   

5.
犯罪事实的认定是对过去事实的再现,这种再现只能通过证据体系的建构而获得,而证据只有经"结合既定证据方法采集证据资讯,才有法律上的意义可言,而采为裁判的基础".[1]基于侦查过程所产生的、流通于司法机关之间的各种欠缺法定化形式的情况说明文书,是否具备刑事证据属性而能成为事实发现的依据,对其如何进行规制性使用,本文试作分析.  相似文献   

6.
廖晨莺 《法制与社会》2012,(25):133-134
新刑事诉讼法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出了比较详细而明确的规定。那么,在实践中,公诉人应当如何在庭审中开展证据的合法性证明,在面对律师等辩护人的质疑时,应当采取何种对策,是每一个公诉人应当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问题的提出:假如辩护人拒绝履行展示义务,在庭审过程中搞证据突袭,造成迫使法庭做出休庭延期审理的决定、检察机关申请撤回起诉、法院做出无罪判决等破坏诉讼程  相似文献   

8.
在侦查阶段,大陆法系国家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在法律上不存在障碍,而律师很少实施.证据保全制度和阅卷制度可以改善律师取证能力的不足;英美法系国家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积极性较高,但其取证能力无法与控方相提并论,强制证人出庭程序和证据开示制度可以弥补其缺陷.两大法系国家辩护律师在谮侦查阶段调查取证问题上既存在共同点,又存在差异,形成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实际上两大法系国家辩护律师囿于法律规定、调查能力和取证动力等条件的限制,律师调查取证所起的作用有限,但法律上都有相关措施来弥补其不足.因此,我国也可以完善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调查取证的条件.设置相关保障措施,弥补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不足.  相似文献   

9.
初识么宁的人,很难将这个看起来温柔可人,甚至有些柔弱的重庆女子同身着藏青色制服、整天与犯罪嫌疑人打交道的国家公诉人联系起来。可就是眼前这位洋溢着青春朝气的女检察官,2001年曾因参与办理“渝湘鄂”张君团伙案件获得重庆市检察院嘉奖,2006年在获得“重庆市十佳公诉人”称号后继而又成为“全国十佳公诉人”、“最佳论辩奖”,而她才28岁,检龄仅有6年……  相似文献   

10.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挑战与应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全部活动都是围绕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展开的。法庭审理中,控辩双方论辩观点的基础是案件证据,法官审理案件也须对控辩双方所举证据决定是否采信,进而作出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罪轻罪重的裁判。公诉人指控犯罪能否成功以及指控效果如何,关键取决于公诉人对证据的掌握、运用程度。概括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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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10年12月4日晚,在湖北省枝江市城区,因与他人发生矛盾,宋青格团伙聚集20余名成员,携带砍刀、钢管等凶器在该市城交通要道与人发生械斗,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在送伤员去医院抢救途中,又致一名环卫工人被撞死,由此案发。侦查查明:自2003年以来,宋青格利用其创办的经济实体先后笼络、聚集了一批前科劣迹人员及社会闲杂人员为其服务,逐步发展形成了规模达30余人的犯罪团伙。该团伙一方面通过暴力恐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  相似文献   

12.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7条赋予辩护律师自审查起诉之日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有"核实有关证据"的权利,其是否允许向被告人出示同案犯供述、证言等,成为正在制定的关于律师刑事辩护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主要争议点。从我国立法意图、独立辩护理论、保障查明事实真相的角度,对辩护律师核实证据的权利进行限制很有必要。然而,对辩护律师行使核实证据的权利,不应采取证据类别的限制方式,应要求辩护律师遵守"存疑核实"的原则,将涉密信息排除在核实之外,且以口头交流的核实方式为主。  相似文献   

13.
人权保护已成为现代法制的核心内容。保障律师阅卷权是实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这一自然权利的有效途径。《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21条规定:主管当局有义务确保律师能有充分的时间查阅当局所拥有或管理的有关资料、档案和文件,以便使律师能向其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协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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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护律师的调取证据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王艳 《河北法学》2001,19(1):87-90
调取证据权是辩护律师了解案情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赋予辩护律师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也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延伸和补充。从现行规定与立法缺陷、司法概念和价值体现、制度完善三个方面,对辩护律师的调取证据权展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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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审查判断证据的方法主要有甄别法、比较法、印证法、辨认法、试验法、反证法、排除法等。当然,对法定七种证据的审查还有其自身的特殊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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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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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诉视野证据收集中的现存问题调查发现,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证据收集主要存在下述问题:第一,重案件侦破,轻证据的全面收集固定。一是对侦查工作的目的性认识不够;二是忽视了证据的收集固定工作:三是部分案件对同案犯罪嫌疑人抓获不及时,导致影响定罪量刑的重要情节无法查清,出现打击不力情形。  相似文献   

19.
随着新律师法确立了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增加了律师的职业豁免权,使控辩双方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地位进一步实现平等,给公诉业务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公诉部门积极研究应对方略,借此契机提高自身职业素质。  相似文献   

20.
2006年11月26日,经过一周的激烈角逐,第三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评选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总成绩名列前20名的选手在惨烈的附加论辩赛中“捉对厮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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