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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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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出台,是刑事诉讼法的第二次修改,其中对大量的条款涉及刑事证据规则,这进推动了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发展.但是,这种修正主要还是为了解决紧迫的现实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刑事证据制度.  相似文献   

2.
刑事诉讼法修改如何调整证据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龙宗智  苏云 《现代法学》2011,(6):116-122
证据概念以材料说代替事实说欠妥,可以考虑三种处理方式,倾向于删去关于证据定义的规定。证据分类应注意笔录证据规定的周延性,不应仅限于列举的几种,还应包含其他侦查行为笔录及审判笔录。证据排除规则,应当根据实践需要进一步明确排除范围,尤其对"等"字应作适当界定,防止过于宽泛无法把握。直接言辞证据规则,不仅需要规定证人出庭义务及保障措施,更应当限制书面证词的使用。就行政机关所取证据的司法运用,应当明确限制行政执法机关所取言词证据用于司法。有必要规定证据裁判原则;必须遵守质证原则,反对脱离庭审秘密核实证据。  相似文献   

3.
魏东 《北方法学》2013,7(1):60-66
以刑法修正案形式规范劳动教养具有可资借鉴性、相对合理性和技术可行性。我国劳动教养是具有保安处分性质的人身强制性预防措施,可以借鉴国外保安处分制度的法理与实践,以契合我国劳动教养法治化的基本需要。关于劳动教养改革,我国学界目前提出的劳动教养完善方案中,劳动教养独善其身的小修方案具有比较突出的相对合理性。《刑法修正案(八)》比较好地完成了作为保安处分措施的刑事禁止令的法规范设置,其为以刑法修正案形式规范我国单项保安处分措施提供了立法经验,而劳动教养无疑可以成为这种立法经验的"第二块试验田",因而我们有充分理由期盼近期制定出台刑法修正案,以有效实现由刑法规范劳动教养制度的设想。新的刑法修正案应当以实体法与程序法内容相结合的规范形式,确立兼具实质合理性与形式合理性的劳动教养法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4.
正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刑事证据的成色如何,直接影响定罪量刑,影响办案质量,影响人权保障。证据制度是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个重要内容。不仅证据一章的条文从8条增加到16条,新增了两种证据类型,更重要的是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强化证人出庭和保护制度,并明确  相似文献   

5.
证据开示制度应以公正价值作为重要的价值取向,同时有助于法律效益价值的实现。本文指出证据开示制度的设计应高度关注公正与效益价值,并寻求两者的有序协调。  相似文献   

6.
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有利于当事人固定案件事实,有利于人民法院归纳争议焦点,从而实现诉讼公正,成为开庭审理前的核心制度。但由于对证据交换立法的不科学、可操着性不强使其法律效力发挥受到了限制,应富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证据交换制度。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顾列平 《法治研究》2008,(12):66-68
随着中国刑事诉讼改革的逐步推进,以及《律师法》对律师阅卷权的修订等相关法律制度的改进.建立中国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已经提上议事日程,有必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和结合本国的实际.构建我国的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  相似文献   

8.
论合同法上的证据规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文章认为 ,我国《合同法》中存在的证据规范包括 :⑴证据方法规范 ;⑵举证责任分配规范 ;⑶推定规范。文章还认为 ,《合同法》上的证据规范属于“证据实体规范” ,故而不同于民诉法中的“证据程序规范”。此外 ,文章还就《合同法》中是否存在证明程度规范进行了探讨 ,认为证明程度问题在性质上不应由实体法而应由证据法或诉讼法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9.
陈光中 《中国法律》2010,(4):2-5,56-60
证据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刑事诉讼活动首先就是收集、审查、判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案件才能得到公正处理。而建立和健全证据规贝。才能保证合法、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正确地审查判断证据,使证据所认定的案件事实符合事实真相。因此,证据规则是否健全是体现一个国家诉讼制度民主化程度及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证据开示制度阶段性构建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刑诉法及新修订的律师法的规定,应当分析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控辩双方的职能作用及对抗程度,在保障人权的同时,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以诉讼阶段为分界点,建立阶段性证据开示制度,以实现控辩双方利益平衡.阶段性证据开示制度要求在侦查阶段向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提供犯罪嫌疑人以外的非言词证据信息,审查起诉阶段保障律师阅卷权,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全面获取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并有机会充分发表意见.  相似文献   

11.
刘南男 《政法学刊》2008,25(6):84-88
证据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在诉讼中规范证据资格、证据收集和审查判断,以及司法证明活动的规则体系。证据制度是内地诉讼制度中亟待完善的部分。我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在法律的继承和发展过程中分别秉承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大陆法系职权主义与混合折衷主义诉讼制度之精华,形成了各具特色且较为完善的刑事证据制度。对两岸四地的若干刑事证据规则和刑事证据证明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为内地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了重要思路。  相似文献   

12.
伍竞 《法制与社会》2011,(21):292-293
刑事诉讼法在1996年再次修订,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经济化发展刑事司法的程序化问题,国际人权组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统计公民权利数据突显的问题与国家司法程序与实体的矛盾使得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又被提上议程。作为我国制度改革与创新的阶段,司法改革与刑事诉讼修改的问题已经凸显,辩护人制度、强制手段导致的超期羁押、刑事侦查阶段的刑讯逼供问题、证据边缘化问题和简繁审判分流体系这五大内容都是目前刑事司法改革的重点。本文就其证据的一般理论进行简单的分析以窥蠡测。  相似文献   

13.
王彬 《政法学刊》2012,(3):35-40
结合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第二次修改,文章全面阐述了我国刑事证据概念、种类的发展与完善;刑事证据规则的各种类型及其构建样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有关规定,即非法言词证据的界定、非法证据排除的诉讼阶段、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即非法证据排除动议的提起主体、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明主体、非法证据的排除主体;同时,指出了刑事证据制度在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改中存在的不足。  相似文献   

14.
证据裁判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诉讼中认定犯罪事实时必须遵循的原则。诉讼证明方式的演进历史,不应以欧洲大陆为中心,而应扩展至世界范围,将其分为神明裁判、口供裁判和证据裁判三个阶段。证据裁判原则要求以口供以外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根据。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可采性。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主体为法院和检察机关,侦查机关不宜作为排除主体。定罪证明标准应以结论唯一为最高标准,以排除合理怀疑为降低标准,两者在实践中互补适用。  相似文献   

15.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进行了刑事诉讼法的改革,确立了新刑事诉讼法,从传统的刑事法理论体系来看,我国施行的是公诉案件禁止证据的司法制度,而刑罚权又是典型的公权力,以旧有的证据方式处理刑事犯罪是已无法满足现有的法律结构,因此,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基于此,本文围绕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的影响阐述其对该制度的改革,并由此提出优化证据制度的对策.  相似文献   

16.
陶焜炜 《河北法学》2020,38(5):146-166
精密化司法下,趋于理想的认知目标不仅使得认知重心长期在前,同时还阻绝了全新认知场域形成的必要环境,由此便增加了错案发生的几率。在"以审判为中心"的顶层设计理念提出后,开辟新的认知场域成为可能,但对现有规范加以审视后发现,其非但未能以一种合理的理论编排使之串联成一套以实践为面向的证据审查体系,反而存在"误导"倾向。在经由实践至规范再到理论的反思与检审后,能够清楚地察知,实践在对规范的演绎中发生了某些根本性的背离,并因其间所产生的不当联结而加剧了要素自身的"负外部性"。究其根本,是构成证据审查基本理论框架的内容、对象及手段项下均未被嵌入适格的规范要素。因此,科学、有序且以实践为面向的证据审查规范体系便须在要素理论予以悉数廓清的前提下实施再造。  相似文献   

1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自二○一○年七月一日起已正式开始施行。两《规定》的出台,直接推动了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不仅弥补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立法上的不足,同时在司法实践的基础上也增加了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而且对办理死刑案件的证据审查和判断方面更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两《规定》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标志。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法》(2012年)在第52条第2款规定了行政证据和刑事证据衔接适用规范.该规范与以往的证据转化规则不同,是赋予行政证据以刑事证据能力的规范.对于“等证据材料”的理解,应当进行严格解释,将勘验、检查笔录以及部分现场笔录涵盖进来,而现行司法解释及有关规定将其范围扩大到鉴定意见、检验报告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在具体的适用过程中,审判机关是实质意义上的衔接适用主体,行政证据无需转化就可以直接适用,对行政证据自身合法性的审查应当依据行政法律、法规进行,而刑事证据规则也有其适用的空间.  相似文献   

19.
一、构建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 (一)刑事非法证据与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1、刑事非法证据的界定。关于刑事非法证据的含义,主要有三大学说:广义说认为,所谓刑事非法证据(为简便起见,以下所述非法证据皆为刑事非法证据)是指证据材料的主体、来源、形式、取得的程序和手段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证据。狭义说认为,所谓非法证据是指以违反法律规定的手段和方式取得的证据,即广义说中的手段不合法的证据。中义说介于广义说和狭义说之间,该说认为,非法证据是指侦查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或方法而获得的证据。包括广义说中的程序不合法和手段不合法两种证据。  相似文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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