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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什么也没得到:村里土地就要归别人了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木榆村里有一片叫大松园的土地,因为与东莞火车站相隔不远,极具商业价值。受此黄金地段吸引的开发商通过层层关系,于2003年8月与木榆村经济联合社签订了一份《合同书》,以500万定金和开发建成的物业计算或冲抵补偿款;村联合社代表木榆村,转让土地,同时负责道路规划建设。这样开发商几乎“空手套白狼”,一举将4万平米的土地囊入怀中。  相似文献   

2.
李某的已故丈夫许某在二轮土地承包前的1992年度,未经民主议定程序从A镇B村村委会承包、耕种了辖区内C村农民集体所有的8亩旱地。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许某与B村村委会签订了书面承包合同,合同编号为20-01131。1999年4月29日,许某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的承包期限从1998年1月2日起,至2028年1月1日止,共计30年。  相似文献   

3.
案情原告:临潼区斜口镇窑村十一组。法定代表人:赵润升,组长。被告:临潼区土地管理局。法定代表人:杨收长,局长。第三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临潼场站法定代表人:高德云,站长。198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临潼场站(以下简称临潼场站)因扩建改造,需与临潼区斜口镇窑村十一组(以下简称十一组)兑换土地30亩。经与区、镇政府及村组反复协商,窑村十一组选出五位村民代表,于1997年8月23日同临潼场站签订了土地兑换协议书。随后,临潼场站据此协议申请临潼区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土地局)办理土地兑换手续。土地局根据…  相似文献   

4.
湖北汉川王雪亮问:在一起债务诉讼中,经法院调解,债务人同意用其厂房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调解成立后,却遇到了债务人用作抵债的厂房所用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本刊法律部答:因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而发生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是一种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转让形式。本案因债务人在土地上的建筑物要依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向债权人抵债,故其土地使用权应随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转移而转移。作为土地所有权人的村集体是不能阻碍这种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因为土地使用人发生变更,也就发生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5.
顾媛媛 《人民调解》2018,(12):38-40
纠纷背景1998年,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A村村民赵某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村里136亩土地,期限30年。因前几年种植粮食不挣钱,加上承包的土地靠近B村,灌溉用水不方便,赵某便放弃了种植土地。村委会为了不让土地荒芜.将土地再次发包给了B村村民张某,双方没有履行任何承包土地手续,张某已种了四年。  相似文献   

6.
1993年,海南省儋州市军屯村委会吸取以往将征地款分光造成集体经济一无所有的教训,决定将这一年的土地征用款留下1720万元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没想到,这本为解决村民今后就业和生活福利保障的大好事,却引发了一场不小的风波:有些人怒气冲冲到村办公室或到村干部家围攻辱骂,继而聚众到市里、省里上访告状,村工作一度陷入困境。1995年,在市纪委、监察局和检察院联合调查组的主持下,召开了全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大会,通报了村党支部、村委会用这笔土地征用款发展集体经济的计划和设想,公布了村财务收支情况,这场风…  相似文献   

7.
《中国监察》2009,(17):56-56
编辑同志: 某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后,由于国家拨付的土地征用补偿费未设立专款账户,该款直接划入村集体账户,与村原有的集体资金在同一账户中混合管理。该村村委会主任封某(中共党员)利用职务之便,未经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先后多次擅自挪用村集体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本人或他人的营利活动。请问封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理?  相似文献   

8.
《公民与法治》2014,(8):56-56
岸下村隶属于正定县正定镇,坐落于正定县城北3.5公里处,107国道及京广铁路大动脉沿村而过,乐仁堂药业、正定国际物流中心建在村东南的土地上。全村共有党员116人,“两委”班子10人,耕地3350亩,人几3300人,农户801户,  相似文献   

9.
本文论述了关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村民就安置补偿费、土地补偿费起诉村委会、村小组,人民法院是否主应当受理;村民诉村委会、村小组的案件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属于行政案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左云县西沟村地处塞上高原, 是大同煤田西部山区尖口山脚下 的一个小山村。全村共有182户、 586口人,土地面积7698亩,其中 耕地2350亩。丰富的煤炭资源使 西沟村发展煤炭产业得天独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该 村党总支和村委会带领全村干部 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和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深化改革, 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充分发挥煤 炭资源优势,综合开发各业生产, 振兴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物 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取得了翻天覆 地的巨大变化,被人们誉为"塞上 小康明珠"。  相似文献   

11.
申伟是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下元一村村民,为了圆自己的茶园梦想,他已经对村里复耕出来的600多亩土地眼馋了很久。  相似文献   

12.
资本下乡进入农业生产领域产生的经济效率毋庸置疑,但是通过介入土地流转而对土地要素所有权进行实质性控制将会对农民福祉和农村发展产生何种影响却难下定论。论文选取浙江LC集团现代农业开发公司参与嵊州S村土地流转为例,分析工商资本在土地流转中对农民收益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影响,以及政、商、村、农在土地流转中利益关系的变化,剖析S村土地流转机制,构建四者关系分析框架。研究发现,土地兼并对农村集体经济具有诸多正效应,对农户总体有改善但个体则产生分化,特别是流转过程中多数农户正当利益受到挤占,政、商、村、农之间存在利益纠葛却没有相应的疏解机制。通过个案分析,能够对城市工商资本介入农村土地流转的机理及其效应进行较具体细致的刻画。论文最后提出构建土地流转收益分配的合理秩序和工商资本参与土地流转的监管政策等方面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宗和 《法治纵横》2013,(20):12-14
60岁的老陈,宁波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梅墟街道上工村村民。他一辈子与土地打交道,根本不清楚网络为何物,更没想到自己竟会成为网友围观热议的对象。  相似文献   

14.
行政确认判决的适用与诉讼请求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案情] 2001年1月1日,第三人某水管站在未取得土地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与大宁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大宁村村委会将100余亩土地租赁给该某水管站进行砂石生产加工。同年5月初,某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某国土局)收到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件,反映大宁村违法占地情况。某国土局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某水管站于2001年3月未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大宁村耕地约120亩,用于堆放沙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2条之规定,遂于同年5月9日作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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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在和县丰山村调委会的主持下,一件历史遗留、久拖不决的工地纠纷圆满解决.当事人双方都表示满意。上个世纪和县西埠镇娘娘庙村李福村民组的张氏祖先从与自己一河之隔的功桥镇丰山村购买了一块田地作为张氏祖坟用地,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双方为此处地块的权属发生了争议,张氏后代认为应属于自己,丰山村民则认为张氏后代只拥有使用权,而无实际所有权。2010年,国家开始兴建巢马高速.路经丰山村,需要征收此块地段,丰山村领取了土地补偿款后,张氏后代找到了他们,认为补偿款应属于自己,且未征土地仍应属于自己,于是矛盾产生,一场“土地保卫战”打响。  相似文献   

16.
2013年底,各地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正在不斷推進。繼安徽宿州開展中國首個農村土地流轉信託項目後,在土地流轉試點上一直走在前列的海南也在審議《海南省農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辦法》,城鎮化水平較高的上海亦在佈局完善土地流轉公開市場,發展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後,各地的試點探索將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落到實處,安徽、北京、四川等地的土地流轉信託項目計劃更讓"金融下鄉"成為可能。在多年的城市化進程後,制約農村發展的城鄉二元土地制度迎來了一次重大變革,這對中國的新型城鎮化建設、農村經濟發展和鄉村治理都將產生極大影響。本期特選取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衛國的文章,闡釋中國既有的建設用地市場格局及相關法律規定,探討今後改革的方向和具體路徑。  相似文献   

17.
永宁镇位于志丹县城南33公里处的子午岭腹地,与一省四县八乡镇相毗邻。总土地面积810平方公里,辖22个村,110个村民小组,2056户,12144人。  相似文献   

18.
申请再审,中级法院不予立案再审 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平桥村拉腊生产队多年耕种的一块土地因为权属问题,与该镇平桥村委会之间起了纠纷。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才是这块土地的主人。该案经两级法院审理,已经终审判决。近日,记者对这一案件进行了调查采访。  相似文献   

19.
黑龙江省饶河县佳平村从1983年开始实行土地联产承包以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一直把廉政建设放在首位,不乱花集体一分钱。多年来,村里从未设过伙食点,上级领导进村检查工作一直吃派饭,村领导从不陪餐,他们到市、县开会学习也从不报销差旅费。13年来,该村的招待费总数不足800元,成为全县廉政的榜样。佳平村十三年招待费不足八百元$双鸭山市纪委监察局  相似文献   

20.
目前,一些村民委员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将属于本村管理的国有土地、村集体所属土地,非法转让、占用、毁坏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农村大量土地被非法转让、占用、毁坏,使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涉及土地问题的上访案件逐年增多,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影响农村经济良性可持续发展。一般非法转让、占用、毁坏土地的行为,都是经过村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的。村民委员会是否构成单位犯罪,特别是农民委员会能否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目前争议很大。例如,对村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将本村所属的土地非法转让他人的行为,能否构成单位犯罪,有两种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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