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检察机关应当针对文物损害的具体情形,统筹发挥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职能。在履职过程中,注意区分文物保护与其他领域公益诉讼的不同特点,在行政机关履职认定标准、民事公益诉讼“先诉者优先”、文物损害评估鉴定以及与文物行政执法的衔接等方面加强探索,立足办案,构建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高质量实现文物公共利益保护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现有法律规定没有明确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公益诉讼范围,但是检察机关依据国家、省级人大的授权已经开展了司法实践。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均是文化遗产的下位概念,此类诉讼的准确法律定位应当是“文化遗产公益诉讼”,司法机关却将文物、文化遗产并列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存在定位偏差。检察机关提起文化遗产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为人权理论与公共产品理论,结合检察机关在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司法实践中面临的线索发现难、取证效率不高等问题,应当从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办案质效、实施集中管辖、提出特色诉讼请求、探索事后监督等角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3.
公益诉讼是文物保护公众参与权实施的重要途径.目前有关文物保护的公益诉讼主要是依据《环境保护法》(2015年版)第2条和第29条的相关规定,以破坏生态环境为由,诉请追究未认真履行保护文物职责的地方政府或职能部门的法律责任.为此,应适时修改现行《文物保护法》,增加"国有文物公益诉讼"条款,构建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制度,最大限度...  相似文献   

4.
鉴于不可移动文物具有公共属性,确有必要将不可移动文物纳入公益诉讼保护范畴.针对当前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存在保护意识淡薄与立法不完善、行政执法难与监管薄弱、破坏行为频发与责任追究难等诸多并存问题,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应通过构建三位一体的线索发现机制、调查核实机制、审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不可移动文物的公益诉讼保护路径。  相似文献   

5.
文化遗产承载着民族灿烂文明与历史厚度,是维系中华文化认同与社会联结的纽带。加强文物①保护,有序推进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一、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理据(一)文物的公益性文物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具有现代“公物”或“公共信托财产”的核心要素与主要特点,具备见证历史、增强民族文化认同等公共属性。  相似文献   

6.
随着信息化社会发展,我国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了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诉讼资格。但在个人信息保护实践中,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受案范围模糊、起诉主体范围与顺位不明确、诉讼请求适用不完善等。对此,应当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合理拓宽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受案范围。检察机关应当积极能动履职,高质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案件办理中合理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等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7.
公益保护请求权,是公益诉讼适格原告向法院及侵权人主张的旨在保护公共利益的权利,是公共利益与诉讼程序的结合点。公益保护请求权理论阐释了公益诉讼原告适格及公益保护的必要性和实效性,构成公益诉讼理论的关键点。公益保护请求权属救济权和裁判请求权,确定了公益救济方法或保护手段,避免诉前程序肿胀及“非讼化”。公益保护请求权的规定涵盖私法与公法两个领域,前者包括赔偿性、预防性、恢复性及人格抚慰性公益保护请求权,后者主要指基本权利保护的请求权,其行使常伴随价值判断,以解决公益保护竞合问题。基于公益类型,公益保护请求权可分为纯粹性公益保护请求权与聚合性公益保护请求权两类,前者注重保护整体公共利益,属于客观诉讼,检察机关适宜作为请求权主体;后者则是个人利益的集合,属于主观诉讼。公益的统一性保护,要求充分考虑公益的重要性、私益受损程度及社会整体利益。  相似文献   

8.
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文物盗销链条的从严惩治态势,通过引导侦查取证,加强与公安、监委等部门协作配合,深挖盗掘、倒卖、渎职等上下游违法犯罪线索,全链条打击文物犯罪。检察机关深化融合履职,依托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等方式,推动文物行政部门建立补偿机制,强化文物源头保护,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相似文献   

9.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法律制度,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3月25日,《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坚持问题导向,对解决我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作了具体规定。针对近期的新冠肺炎疫情,在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中增加了"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公共卫生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的内容。考虑到我省是历史文化大省,有必要通过公益诉讼来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  相似文献   

10.
潘牧天 《政法论丛》2023,(2):137-148
国有财产保护是公益诉讼制度的重点领域。国有财产是国家“应有的”财产,是“物”和“权利”的统一,其取得方式不应仅仅局限“法律规定”。保护国有财产要秉承既是权利更是职责的理念。排斥民事公益诉讼介入,单极化保护机制设计及单轨制行政公益诉讼架构成为现行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制度一大缺憾。打破狭隘认识,引入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走中国特色的国有财产保护行民衔接双轨共治公益诉讼之路是有效破解之策。  相似文献   

11.
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条款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起诉条件和起诉主体。结合现有学术研究成果和具体司法实践情况来看,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提起条件应当满足个人信息处理者主体适格、存在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并且损害了众多个人权益三项条件;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三种法定起诉主体应当分别定位为主要起诉主体、必要起诉主体和补充起诉主体;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具体路径选择需要结合两种公益诉讼模式的立案条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主体类别以及处理主体与信息主体之间的关系具体判断。  相似文献   

12.
在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形势下,由于我国传统的环境行政保护的低效性及诉讼制度的局限性,不能适应环境公益保护的要求,迫切需要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我国应通过实现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多元化、完善举证责任和诉讼时效制度,以及建立环境公益诉讼的激励和约束制度等方面构建一个完整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3.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公益案件的审理盲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大量受损,迫切需要引入公益诉讼制度 所谓公益,按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解释,它原是一个伊斯兰教法用语,主要是指首先对整个社会,其次是对地方社团,最后才对个人有益的事情。而公益诉讼则是相对于私益诉讼而言,它起源于罗马法,是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开展的诉讼。对此,吴文翰先生指出:“以私人资格发生的诉讼,以保护私人权益为目的,叫私益诉讼;以保护公益为目的的,就叫做公益诉讼”。意大  相似文献   

14.
薛天涵 《法律适用》2021,(8):155-164
通过引入公益诉讼制度来应对个人信息保护过程中所遭受的大规模侵权等挑战,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制度创新,但学界对这两者相结合的法理认知有待加强.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保护个人信息在理论上符合公益诉讼的运行机理,在实际中契合当下紧迫的现实需求.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责任主体是公主体与私主体共同构成的个人信息处理者,...  相似文献   

15.
赵昊宏 《方圆》2023,(2):74-75
<正>“全国首例长城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全国首例利用互联网侵害隐私权民事公益诉讼案”“全省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这些记录在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的闪光点,不仅是公益诉讼团队用心付出的成果,也承载着我们对守公益、护民生的工作热情。而我们创建的“益·守护”公益诉讼文化品牌,也逐渐有了更生动的底色。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最高检部署,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等”外探索,办理了一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案件办理,发现当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还存在法律供给不充分、公益线索发现难、履职情况判定难、推动根本性保护难等问题,亟需从加强立法研究、深化数据共享、完善程序公开、推进源头治理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相似文献   

17.
<正>妇女权益保障是我国人权事业的重要内容,不仅关系妇女自身的发展,也关系到家庭的和睦与社会的和谐。《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妇女及残疾人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总结实践经验,完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18.
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可以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普遍做法。当下,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切实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迫切要求,是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是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要求。但是,确定检察机关提取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应遵循维护公益原则、维护法治原则和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而且案件范围应予以限定。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相当于原告,但应称之为"公诉人"更为合适。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程序包括受理、立案、审查和决定,而且在公益诉讼中享有抗诉等法律监督权。  相似文献   

19.
赵璐 《检察风云》2022,(22):20-21
<正>在有力、高效地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知识产权滥用会造成公共利益受损,这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中的痛点和难点。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是新发展阶段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效的有力制度设计,有利于解决私益和公益发展不平衡问题,促进公益诉讼制度目的实现及知识产权的均衡发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的现实发展域外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概况评析。从域外立法看,为防止损害知识产权公益的发生,德国设立了团体诉讼制度;英国构建了检举人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20.
公益诉讼大约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被作为一个固定的概念,并在本世纪初成为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研究的重点话题,讨论范围涉及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环境公益诉讼、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劳动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等诸多领域。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过程中,立法者也顺应这一趋势,在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了有关机关和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制度。随后,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也分别授予消费者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