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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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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行政诉讼对事实审查的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以其法定职权作用于法律事实并得出法律结论的过程 ,因而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便构成了行政诉讼的基本内容。尽管事实认定是适用法律的前提和基础 ,但人民法院对事实审查的强度应弱于对适用法律的审查 ,并应给予一定程度的“尊重”。针对案件具体情况的不同 ,应当分别确立规则审查、合理审查和严格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2.
3.
我国现存法律并未规定行政诉讼类型化制度。本文主要从理论角度出发,重点论述该制度在我国存续的必要性和法理价值。并且适度参考世界主要国家在该制度上的合理之处,提出符合我国现状的模式,即"明定主义"。同时,本文主张以诉讼请求作为行政诉讼类型化区分的主导型标准,以诉讼标的和行政争议的性质作为辅助标准。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存法律并未规定行政诉讼类型化制度。本文主要从理论角度出发,重点论述该制度在我国存续的必要性和法理价值。并且适度参考世界主要国家在该制度上的合理之处,提出符合我国现状的模式,即“明定主义”。同时,本文主张以诉讼请求作为行政诉讼类型化区分的主导型标准,以诉讼标的和行政争议的性质作为辅助标准。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的类型化是20世纪以来行政诉讼制度的重要趋势之一,行政诉讼类型有助于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是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本文指出鉴于目前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单一,难以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应当重构我国行政诉讼的基本类型。  相似文献   

6.
冯珍珍 《法制与社会》2010,(15):112-113
行政法上的司法审查的强度反映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实施监督制约的力度和程度。在美国,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审查涉及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关系,因而建立在事实问题、法律问题及混合问题基础上的司法审查标准各不相同。我国与美国相比,行政诉讼中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及其司法审查标准方面还不太完善。本文通过介绍和借鉴美国司法审查强度来达到对我国原有的审查标准的改进,以期对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7.
我国对国际贸易行政行为中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均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审查标准严格。应按照WTO规则要求并借鉴其他国家相关经验,遵循法治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刮益平衡理念,对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审查标准进行如下改革:区分国际贸易行政行为中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确立灵活的审查标准,并将正当程序原则确立为行政诉讼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8.
我国行政诉讼应确立合理性审查原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现代行政诉讼中 ,法院从偏重对行政行为的形式合法性审查 ,发展到对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理性的审查相融合 ,合理性审查原则得以逐步确立。为履行加入WTO后所承担的法律义务、有效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实现实质法治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应当从目前的合法性审查原则向兼顾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审查原则转变。确定合理性审查原则的范围 ,除需确立合理的实体标准外 ,还需要完善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9.
覃久赢  任松岭 《河北法学》2002,20(Z1):20-22
伴随着近代行政向现代行政的转变,行政自由裁量权日益扩张,行政诉讼的合理性审查应运而生。我国由于法律素质和人员素质的低下,建立合理性审查更显迫切。在我国建立行政诉讼的合理性审查,已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但须确立相应的程序及合理性标准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10.
合法性审查制度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核心。但是行政审判实践中,合法性审查制度却越来越弱化,乃至虚置,行政诉讼功能得不到发挥,行政审判权出现萎缩。本文采用统计分析、案例分析、文本解释等研究方法,对我国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制度虚置现象及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行政诉讼改革仍须坚持合法性审查,强化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功能,完善相关的制度设计,推进政府法治建设的论点,同时对如何进一步保障合法性审查制度运行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1.
理论界和实践部门一般均将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的内容概括为职权依据、法律适用、事实证据、法律程序和执法目的五个方面。但是,随着行政诉讼案件类型的日趋复杂化与行政合法性要求的日趋严格,合法性审查的内容需要得以丰富和发展。笔者从行政行为的形式划分,前提性行政行为的特征以及民事与行政关系的交合三个方面,对合法性审查的一些特殊性、前沿性问题作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设想。  相似文献   

12.
我国行政诉讼法要求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即达到客观真实的标准。此做法混淆了证明目的与证明标准,超越了人们的认识能力,并且降低了行政效率。不仅如此,这样单一的证明标准也抹杀了行政诉讼各类案件性质的不同,背离了现代诉讼中的程序正义价值,产生了许多现实难题。因此,在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呼声日益高涨的时候,有必要重构我国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3.
行政诉讼被告的确认,是明确行政诉讼责任承担主体的前提。我国是以行政职权来界定行政主体的资格的,在这个前提下,无法满足对越来越多的受委托机构、中介机构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纠纷的诉讼需要。本文旨在通过阐述行政诉讼被告的确认规则,在我国现有的行政框架下,解决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14.
司法实践中,大量行政诉讼案件以撤诉方式结案。撤诉审查权的虚置,使行政诉讼面临撤诉率畸高,而撤诉后的救济渠道缺乏等问题使撤诉案件并未真正"案结事了",行政争议依然存在甚至激化,不利于当事人的利益保护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检察机关应加强对法院行政诉讼撤诉审查的检察监督。不过,对法院行政诉讼撤诉审查的检察监督存在合理的范围和限度。从总体上说,行政诉讼撤诉审查检察监督重在程序控制,是一种有限监督。检察机关应在科学合理的程序和方式下对法院行政诉讼撤诉审查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15.
我国行政诉讼法只规定了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单一审查形态,不能满足行政诉讼实践的需要。应该逐步建立由合法性审查、合理性审查和合目的性审查组成的全方位行政诉讼审查体系,才能更好地因应实践的需要。文章从探讨单一合法性审查的局限性及解决方法入手,逐步导出合目的性审查,并对其含义和审查方法等进行具体探讨。  相似文献   

16.
对行政诉讼撤诉申请予以司法审查是达致行政诉讼宗旨、塑造行政审判权威、保障诉讼程序公开公平、力避非正常撤诉现象的必然要求;一元化僵硬的撤诉申请审查规则,不具有司法实务可操作性,虚置了撤诉申请审查规则,代之以多元化灵活的审查规则是必要的;多元撤诉申请审查规则之建构应考量诸种因素,对实务中存在的种种申请撤诉情形认真分析、归纳总结,予以妥当设计。  相似文献   

17.
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重要标准。本文指出了行政合理性审查在本质上涉及行政权和司法权二者的关系,分析了当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合理性审查强度把握不准的现象,并认为实现行政合理性原则审查强度的类型化将十分有助于规范司法实践操作,提升法院把握与行政权关系的能力。接下来,本文指出行政机关的裁量空间、法院的分工和能力、限制权益的类型和效果以及法律的价值取向是影响合理性审查强度的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在具体的案件中,审查强度的选择往往是不同因素之间比较和权衡的结果,运用类型化的研究方法,可以在这些因素与具体的案件之间建立联系。本文认为,合理性原则的审查强度可以分为宽松的、增进的和严格的审查强度三种类型,从而为法院确定个案审查强度提供了参照样本和规则。  相似文献   

18.
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的审查对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检察监督原则是界分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权的基本依据。检察机关要承担起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责,必须对行政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大致包括四个方面:生效行政判决、裁定的合法性;当事人之间的行政争议;法院行政审判行为的合法性;其他当事人尤其是行政诉讼被告诉讼行为的合法性。从发挥国家监督的效用的角度考虑,有必要把行政审判程序、行政检察程序与追究违法行政责任的程序衔接起来。  相似文献   

19.
在行政诉讼上由"滥用职权""明显不当"构建的合理性审查,就是实质合法性审查。我国行政诉讼法第70条胪列的各种审查标准实际上暗含着适用次序,形式合法审查标准先于实质合法审查标准,"滥用职权"先于"明显不当"。这对于隔断随意流动、阐释各自的内涵与边界、形成较为稳定的解释结构至关重要。为了进一步科学合理地界定"滥用职权""明显不当",对于"滥用职权"的解释应当去主观化,受限于变更判决的"木桶效应",不宜无限扩大"明显不当"的内涵。  相似文献   

20.
陈彤 《法制与社会》2011,(7):146-146
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比较单一,难以回应司法实践的需求。为此,必须考察国外行政诉讼类型的产生和发展状况,借鉴其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及社会现实基础,方能提出构建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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