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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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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去地方化是司法独立的一个层面,是使司法排除地方政府干扰,保证司法活动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然而,目前我国司法地方化现象严重,冤假错案频发,急需我们推进司法去地方化改革。本文借用法社会学的视角,将司法看作整个社会系统中的一个要素,分析社会系统中其他要素对司法的影响,以探究司法地方化的成因,并尝试提出解决方案,期望为司法去地方化改革提供新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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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地方化又被称为司法的地方保护主义,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地方利益团体或党政机关的干预下从事司法活动,从而使得司法不能实现应具有的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一种司法异化现象。国际社会已将司法独立作为人权原则和法治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就其标准作出相应的规制。受制于中国特殊的历史传统以及现行制度,司法独立并未在我国真正实现,目前还存在较为严重的"司法权地方化"的格局。司法权地方化的存在不但违背司法独立的原则,也不利于我国国家主权和法制的统一,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推动司法改革已经提出了一系列的相关措施,进一步阐明了司法去地方化的必要性。本文就我国司法权去地方化价值和难点进行了阐释,据此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以实现司法真正独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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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颖贞 《法制与社会》2010,(22):158-158
司法地方化现象存在许多弊端和危害,必须予以克服。本文阐述了学术界对法院体制改革的三种法案,即重划司法区、实行双轨制、中央垂直管理。最后提出了克服这一现象的若干建议,主要是改革法院设置体系、财政管理体系、人事任免方式及建立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5.
本文通过对司法权力地方化的表现、弊端和成因的分析性阐述,让学生掌握司法权力地方化专题的基本内核,在此基础上,探讨消除司法权力地方化的基本对策。  相似文献   

6.
丁亮华 《法学研究》2023,(5):96-113
基于“司法权是中央事权”这一论断,2013年以来的司法改革力图通过司法权的中央化来祛除司法的地方保护主义。在中央确定的两项主要改革举措中,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管,因受地方各级人大产生同级法院、检察院的宪制约束,以及各地方财政资源不平衡现实的影响,只能实行“有限统管”;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因存在宪制空间上的争议无法形成统一的认识,一直停留在试点阶段而踟蹰不前,改革路径也在司法机构创制和管辖制度调整之间来回切换。实际上,地方法院、检察院不仅具有“国家性”,而且“地方性”也是其内在基因,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产生,并非根源于法院、检察院的地方性,而在于法院、检察院行使司法权时被属地体制性地行政化。只有按照法治的要求和司法的规律,合理确定司法权在地方权力结构中的地位,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才具有可依赖的前提和基础。  相似文献   

7.
地方化单向性物质与人事双重依赖结构是当今中国司法权地方化的成因,司法权力地方化影响公正、高效和权威司法制度的建立。双轨制、重划司法区以及法院系统垂直管理等改革思路各有利弊。在现实中法院外部管理结构呈现从一元层级(各级政权)向二元层级(各级政权和上级法院)双重管理体制过渡的趋势。建立自治型司法管理体制是解决地方化司法管理问题的出路。  相似文献   

8.
2001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修改《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将自2001年起实施均规定了司法考试制度,这意味着国家将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授权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据报道,首次统一司法考试将于2002年初举行。诚然,统一司法考试堪称中国司法改革进程意义深远的一大制度创新。实行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其显性意义主要在于通过建立法律职业的准入制度提高法律…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林业法院成立初期,地域化因素的考虑使其专门法院的特征大大减少。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部门化及企业化的问题又使其在司法改革的浪潮中颇受诟病。目前进行的林业法院的体制改革主要强调其编制的正规化,然而,为了使其进一步走出司法地方化的阴影,有必要在专业化的基础上成立名符其实的林业专门法院,以期对生态保护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对于规范检察执法、保障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推动检察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我国法治的不断发展和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组织法的部分规定已不适宜检察机关的发展和我国的法治建设的需要,亟须修改.本文拟从组织法修改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修改的理论基础、修改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以及修改的主要内容等方面加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为立法谏言.  相似文献   

11.
《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在我国颁布实施后,在法检两大系统发挥了很大积极作用,但实施过程中,仍然还存在很多问题,为更好使"两官法"得以落实,本文从制定相关配套法律等方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12.
由于我国目前的司法预算内嵌于政府预算中,使得政府掌握了法院的“钱袋子”,进而通过掌握司法财权影响了司法事权的行使,产生了司法地方化的弊端。司法预算的改革不仅要遵循司法运行之规律,也要符合现代财政法治理念。司法财权与司法事权应当相匹配,司法财权的支出具有自我扩张属性因而不宜粗暴地采用谦抑性原则加以限制,司法财权的保障主体应当有合理的设置。要构建符合现代财政法治理念与司法规律的司法预算体系,应当建立相对独立的司法预算使之外置于政府预算,防止行政权干预司法财权,设立涵盖司法预算与政府预算的公共预算概念,司法预算由中央、省级政府分别保障,同时司法经费支出应当向下倾斜,重点保障一线办案法院的财权支出。  相似文献   

13.
因各种复杂的社会原因,当前在司法实践运行中司法职权显现出一些背离于司法活动特点或违背司法权作为公权力运行基本要求的失范现象,如司法地方化、司法裁断事务行政决策化等在一定程度上给形形色色的司法职务犯罪提供了衍生的空间和便利条件。当前司法职权运行机制失范,涉及到司法观念、司法制度、权力配置、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等诸多方面,有些是由现实的、客观的国情所决定,其改进前景各异,必须要在坚持和完善党对司法工作领导的基础上和充分考虑中国国情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现实发展进程,逐步稳妥有序地进行。  相似文献   

14.
沈洋 《中国审判》2020,(3):2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以下简称《法官法》)自1995年2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来,分别在2001年、2017年经过两次修改。2019年4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法官法》的决定。新修订的《法官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5.
陈彬 《人民法治》2016,(1):33-34
<正>跨行政区划司法管辖制度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解决司法地方化的治本做法。司法地方化的根源在于法检两院的人财物都主要由地方党委政府决定,与地方有各种利益上的勾连。在这种体制下,法检两院很难摆脱地方管控。  相似文献   

16.
刘云亮 《河北法学》2003,21(4):24-27
论述在我国建立司法评估制度的意义及内容。  相似文献   

17.
司法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由国家司法机关统一掌握。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严重的司法权地方化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是对我国司法统一原则和司法独立原则的破坏,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使不断膨胀的行政权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加重了司法不公,从而影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本文从司法权地方化产生的危害和根源入手,并提出了相应治理对策。  相似文献   

18.
郭云忠  苏肖 《河北法学》2004,22(4):84-87
正规的法学院教育在培养德才兼备的法律家,实现法律家之治的进程中意义重大,因此颇受各国重视。但是,我国由于多层次办学等诸多原因,造成法学院教育的地方化:学生招收、培养、就业地方化及法学教授的地方化,从而不利于法学综合素质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甚至会影响司法公正和依法治国的实现。应当统一法律教育,实行法学院教育的国家化,将法学院教育的管理权收归国家,并采取所有的法学院在全国招生、全国就业和某些特殊限制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9.
法官造法是英美法系司法的最高境界,是与大陆法系区别开来的基本特征.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卡多佐所撰<司法过程的性质>--作为美国司法哲学的代表之作,对法官造法的动因、界限、根据和方法等做出了简明而又不乏深邃的阐释,该书也成为解读英美法系法官造法理论精髓的窗口.  相似文献   

20.
司法、司法机关的中国式解读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我国正处在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深化司法改革的新时期,清晰界定何为"司法"和"司法机关",意义重大。比较外国和联合国的法律文件,洞察中国国情,可以得出结论:"中国式"司法应为国家的诉讼职能活动,司法机关应为法院、检察院。这种解读既有理论根据,又符合我国政治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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