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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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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的根本目的在于正义的实现,契约法也不例外。20 世纪契约法研究和实践的一个伟大成果就是现代契约正义原则的提出,并据此成功实现对古典契约法的重塑,其功能和价值一直为众多学者和论著所津津乐道。但是古典契约法是否一样有一个正义原则对其规制,却鲜有人作回答。本文试从契约法的经济根源、哲学基础等角度入手,对契约正义在古典契约法和现代契约法的不同表现展开分析和比较,以求加深人们对契约正义的整体性和价值性认识之目的。  相似文献   

2.
刘承韪 《中外法学》2011,(4):774-794
近代以来的契约法依次经历了以下三个紧密相连的理论阶段:古典契约法理论、新古典契约法理论和现代契约法理论。古典契约法理论是西方契约理论的建构期,首次型塑了契约法的完整体系结构和契约自由的精神理念;新古典契约法理论是旨在移除古典契约法弊端的契约理论改良阶段,它以《统一商法典》第二编和《第二次合同法重述》为经典文本代表,是西方现今主流的契约法理论;关系契约理论契约法社会化浪潮的理论成果,是古典契约法"死亡"后有关市场交换之法理建构中最有前途的理论选择。西方契约法理论的历史和现实可为中国契约法治现代化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对于中国契约法治现代化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理念价值和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3.
近代以来的契约法依次经历了以下三个紧密相连的理论阶段:古典契约法理论、新古典契约法理论和现代契约法理论。古典契约法理论是西方契约理论的建构期,首次型塑了契约法的完整体系结构和契约自由的精神理念;新古典契约法理论是旨在移除古典契约法弊端的契约理论改良阶段,它以《统一商法典》第二编和《第二次合同法重述》为经典文本代表,是西方现今主流的契约法理论;关系契约理论契约法社会化浪潮的理论成果,是古典契约法“死亡”后有关市场交换之法理建构中最有前途的理论选择。西方契约法理论的历史和现实可为中国契约法治现代化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对于中国契约法治现代化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理念价值和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4.
关系契约理论是在对古典契约理论批判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很多方面前者是对后者的反叛和超越。关系契约理论的内容对于我们思考古典契约法在现代所面临的困境和窘况时应该选择怎样的思路是极有启发的。这一理话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当代契约的范围,扩张了契约的根源,扩大了契约的范围。  相似文献   

5.
契约正义的实现始终是契约法所追求的根本目标,对契约正义的认识也是研究契约法所不能回避的问题。本文从契约自由和契约公正两个方面界定契约正义,对二者的本质内涵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6.
王慧 《中外法学》1997,(5):127-129
<正> 在近现代民商法的发展过程中,契约法在其观念和内容上呈现出最富戏剧性的节奏。古典的契约理论作为普遍共识存续了近千百年,但在本世纪中叶后却受到严峻的挑战。一直为人们所恪守的“契约神圣”(Sancti-ty of Contracts)、“意思自治”(Autonomy of Will)等理论遭到批判,产生了诸如契约的“衰落”、“崩溃”、“危机”这样的说法。更有甚者,美国学者还曾提出“契约的死亡”的理论。挑战者们的挺身发难是以社会现实为后盾的:大量的判例和概念性的文章都体现着“契约神圣”、“意思自治”等不可避免的衰落。似乎“衰落”已经成了契约法的内容和组成部分,而对衰落的检讨则形成了契约法的现代或超现代观念。  相似文献   

7.
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侯玲玲 《法学》2006,(1):103-110
劳动合同的特殊性是相对古典契约法中契约而言的。一方面,劳动合同否定了古典契约理论中契约自由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意思表示在劳动合同中的作用弱化,而古典契约理论中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效力的依据。建立在契约自由基础上的《合同法》无法含括劳动合同。当古典契约法理论中,主观意思理论受到诸如劳动合同等特殊合同冲击,而逐渐衰落的时候,有学者用客观理论,引入社会学中的关系契约理论来重新阐释现代契约现象。这对解释劳动合同的特殊性提供了新的视野。劳动合同作为附合性合同,交换和过程是其特殊所在。劳动合同立法时应考虑劳动合同的特殊性,并结合我国现状进行科学的立法设计。  相似文献   

8.
通过对哈耶克自由主义法律理论的解读,笔者提出了一种理解契约正义的思想理路。即在自由主义的视域中,自由是正义的核心价值,正义实为对人的意志本身的评价,而不能从行为结果衡量,因此,不管缔约人追求的具体目的如何,我们应以缔约人意志的自由状态作为评价契约是否符合正义的基本标准;普遍的契约自由的实现有赖于法律的保障,缔约意志实为其内在动机与外在法律互动的结果,唯有以契约法为核心的私法具有保障契约自由普遍实现的功能品性,因此,所谓契约正义实为缔约人依私法自由缔约的契约本身。  相似文献   

9.
契约法规范从契约神圣、契约自由到契约正义和契约法的适当积极体现了社会发展带来的经济政治基础的变迁。追溯历史,契约法在有限与有为中交替前进,个人权利也在绝对自由和相对限制中螺旋上升。契约法的扩张背后正是社会发展和人文关怀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
根据对现代契约法基本矛盾的不同立场,契约法正当性理论分为道义论和目的论两脉.这两种理论都不能合理论证被普遍认同的契约法基本制度.其根本原因在于,两者的理论根基都是单一主体:前者是单一的抽象化原子论的主体,后者以单一的情境化交互性主体为基础.以具有双重属性的主体--罗尔斯理论中的道德主体--作为基点,可以推导出衡量契约制度正当与否的两个契约法正义原则,这些正义原则能够给契约法基本制度提供充分的正当性论证.  相似文献   

11.
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给契约自由原则带来了一系列挑战,以限制契约自由,实现契约的实质正义为典型。然而这并没有也不应该削弱自由原则在契约法中的地位,而是它顺应社会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自己的契机。  相似文献   

12.
汪祥胜 《北方法学》2014,(2):132-138
面对古典"灵魂宪法哲学"所造成的秩序混乱,霍布斯从身体出发对宪法本性进行新的探求。宪法哲学的道德基础是自我保存的自然权利,它根源于对暴死的恐惧。原初的宪法是契约,契约来自立约人的意志,经过"代表"的伟大虚构,它实质上来自于主权者的意志。主权者的意志体现是法律,它规定了主权者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由霍布斯奠定的现代宪法哲学放弃追求有德性的生活,求取生命的保存、身体的自由和舒适。由于古典公民德性的缺失,现代人的身体面临着被国家权力既保护又专制的命运。  相似文献   

13.
契约的相对性原则是古典契约法体系构建的第一块基石,其基本含义是:非契约当事人不得请求契约权利,也不必承担契约义务。可以说,如果没有契约相对性理论,就不会有意思自治或契约自由,也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私法体系。依王泽鉴先生的观点,契约在性质上是一种特别关系,仅债权人得向债务人请求履行给付义务或附随义务,其他第三人在契约上既不享有权利,亦不负担义务。此项原则自传统大陆民法"法锁"观念就可得见,甚为合理。  相似文献   

14.
郭雪军 《法学论坛》2004,19(1):41-47
本文是运用经济分析法学的方法,通过引入信息经济学中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成本理论以及利用新古典经济学中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对专家契约责任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认为,专家承担有限的告知义务是为了解决专家与顾客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状况,而面临专家与顾客之间交易成本过高的难题,专家契约责任领域的契约法不得不走向了与侵权法的融合。  相似文献   

15.
我国台湾地区"行政程序法"施行十多年来,行政契约法制在学说和实务上已渐渐脱离行政契约与私法契约之区别瓶颈,而能进一步对行政契约的细节问题进行探索。但是,"行政程序法"对行政契约的规范相当简略,涉及个案契约争议时,仍须取决于个别行政法规具体规定,衡酌行政法原理原则,并准用民法规定,方能解决问题。深化行政契约法理论研究,进行行政契约法各论分析,建立行政契约总论与各论的完整体系,应是行政法学界共同的目标与任务。  相似文献   

16.
对价是英美契约法的独特内容。对价原则在现代契约法中的衰落有其历史必然性,但在英美契约法体系中没有可以代替对价的制度或原理,对价不可能被轻易废除。对价的本质是灵活的,对价的体系是开放的,对价将继续作为英美契约的构成要件而存在,但是它需要进一步的改革与创新。  相似文献   

17.
刘彤海 《中国律师》2009,(11):83-85
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法学家格兰特·吉尔莫出版了《契约的死亡》的专著,该书在欧美法学界引起轩然大波,由此引起了关于契约理论的探讨。有学者幽默地说:“契约已死亡,而契约法的教授还活着……”实际该书的名称与书的内容并不相符。该书内容是指契约理论的衰落,而不是指契约之死。就在吉尔莫《契约的死亡》出版10年之后,日本法学家内服贵出版了《契约的再生》的法学著作,这一死一生,可谓孪生姐妹篇。  相似文献   

18.
"原因"学说是大陆法系契约法中所特有的术语,它源自古罗马《学说汇纂》中一段含义模糊的文字,经注释法学家的解释、教会法学家的完善,在16、17世纪由后期经院法学家正式形成法律学说,后又从传统客观原因学说发展至现代原因学说。它自产生之初即肩负着提供契约效力根源解释的使命,随着契约法的发展,又成了保护个人利益乃至社会公共利益的工具,即使契约法发展至今天,其社会功能仍发挥着作用,未有丝毫减弱。  相似文献   

19.
钱叶芳 《法学》2022,(2):149-161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劳动法领域形成的关于"事实劳动关系是欠缺书面形式的劳动关系"之通说给劳动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普遍和深远的损害,其理论依据被认为是德国学者豪普特教授提出的事实契约理论。实际上,根据事实契约理论,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有效之劳动契约而提供从属劳动所形成的劳动关系。该理论虽遭激烈批评,但在有关身份的领域不可被传统契约理论所替代。在合意因欠缺生效要件而被认定无效之场合,事实契约理论为这类"被否定"的用工行为提供了"被承认"的新的理论框架和立法技术。我国《劳动合同法》对无效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方以民法式保护为原则,以劳动法式保护为例外,存在保护不足、保护过度及违背传统契约法形式理性等问题,需作进一步的反思与调整。  相似文献   

20.
“原因”学说是大陆法系契约法中所特有的术语,它源自古罗马《学说汇纂》中一段含义模糊的文字,经注释法学家的解释、教会法学家的完善,在16、17世纪由后期经院法学家正式形成法律学说,后又从传统客观原因学说发展至现代原因学说。它自产生之初即肩负着提供契约效力根源解释的使命,随着契约法的发展,又成了保护个人利益乃至社会公共利益的工具,即使契约法发展至今天,其社会功能仍发挥着作用,未有丝毫减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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