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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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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姜涛 《法学家》2012,(4):74-88,178
立基于量刑公正的考量,疑难案件中定罪与量刑之间有失比例的矛盾无可避免。定罪与量刑不仅是以刑事责任为中介的因果历程,而且是以刑法解释为调适的有效对接,同时也是以刑罚目的为依循的一体运作。在立法既定的情况下,刑法目的解释能够合理化解定罪与量刑之间的矛盾,满足实现量刑公正的需要。刑法目的解释应该以刑罚目的为基准逻辑展开,并且充当法源的刑法目的解释应当被禁止,而指导法官量刑的刑法目的解释应当被守护。  相似文献   

2.
量刑反制定罪论高举实质正义的大旗,强调量刑对定罪的反作用。然而认为该理论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批评比比皆是,目前学界主要存在滥用司法权、突破构成要件限制以及违反传统的罪刑关系这三个批评意见。抽象意义上的滥用司法权以及违反传统以罪定刑的观念无法形成有力的批评,但量刑反制定罪不能突破构成要件的限制,在此前提下的量刑对于定罪的反作用正是该理论的合理性所在,这种解释论意义上的量刑反制定罪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3.
量刑与定罪互动论:为了量刑公正可变换罪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刑法理论中定罪与量刑的关系被扭曲了,刑法理论把准确定罪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司法机关把大量精力耗费于准确判断罪名,定罪决定量刑、量刑不可能影响罪名成为刑法公理。但是,判断罪名意义上的定罪,并非刑法的目的;对被告人和社会最有意义的是量刑,判断罪名只是为公正量刑服务的;因此,如果常规判断的罪名会使量刑失当,就可以为了公正量刑而适度变换罪名。  相似文献   

4.
随着刑法理论的提升和实践经验的积累,我国刑事司法实务面临的突出问题不再是定罪问题而是量刑问题,解决问题的迫切性催生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出台。然而,问题思考的难题,需要通过体系性思考来解决。量刑规范化的较高境界应该是量刑结果的公正性与稳定性。通过体系性思考,实现犯罪论与刑罚论的逻辑衔接,明确刑罚理念、尊重量刑规律、量刑活动逻辑思维顺畅,量刑的公正性和稳定性才能够实现。  相似文献   

5.
论罪后情节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实践中对罪后情节的把握,与正确定罪量刑关系密切,但理论界却对罪后情节的研究未予以应有的重视.本文通过对罪后情节相关问题的探讨,阐明了在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上作为例外的"定罪"罪后情节的几种情况;并分析了刑法上作为原则的"量刑"罪后情节和作为例外的"定罪"罪后情节存在的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6.
犯罪数额问题是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对许多犯罪行为的定罪与量刑都有着重要意义。从性质上分析,犯罪数额可分为起定罪作用的犯罪数额和起量刑作用的犯罪数额,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应结合刑法的基本理论,对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犯罪数额进行准确地认定。  相似文献   

7.
论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量刑程序的正当性与量刑程序与定罪程序分离的可行性属于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现阶段我国尚不具备将定罪与量刑程序完全分离的制度条件,而只能构建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即在法庭审理的主要环节,将定罪与量刑活动相对分离。在将量刑活动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时,应当注意处理好量刑建议与量刑裁量权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8.
马荣春 《现代法学》2013,35(2):116-124
与司法公信力和司法公众认同之间的关系相对应,刑法司法公信力与刑法司法公众认同也互为表里,且后者构成了前者的基础。刑法司法公信力与刑法司法公众认同之间的关系有着心理学基础和规范有效性基础,并蕴藏着有效控制犯罪以达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最终法治效果。如果想确保并提升刑法司法公信力,则必须致力于刑法司法公众认同,包括刑法解释公众认同、司法定罪公众认同和司法量刑公众认同。刑法司法解释公众认同、司法定罪公众认同和司法量刑公众认同先后构成了刑法司法公信力的环节性基础,从而确保了刑法司法公信力的环节性实现。刑法司法公信力以价值衡量为进,以法治底线为退。  相似文献   

9.
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是法的正义性的要求,如何准确地把握各个犯罪情节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并对其作出公正有效的法律评价,是刑法适用的关键。根据量刑规范化的要求,以定罪情节作为确定量刑起点的依据,以定罪剩余的其他构成要件情节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依据,两者之和确定基准刑。根据量刑情节以加减百分比的方法调整基准刑确定宣告刑。对于同一个犯罪情节不得基于同样的理由,以同样的标准进行重复评价。  相似文献   

10.
杨继文 《证据科学》2016,(2):223-232
量刑因果关系是刑法因果关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刑事法治中,量刑应当同定罪一样受到同等的重视。本文从量刑因果关系的刑事整体性研究入手,从刑法和刑诉法的角度对其进行审视与判断。在微观正义论和司法复杂性的原理和要求下,量刑因果关系的证明要素被分为说明性的证明要素和假设性的证明要素。这两种证明要素在具体的证明路径和过程要求中存在差别。量刑因果关系的证明主体存在多样化特征。量刑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在证明标准的特殊背景下,更加注重检察官与被告人的不同角色要求。  相似文献   

11.
性贿赂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局限于我国刑法立法,司法实践中依据贿赂的不同情形,将性贿赂行为以受贿罪、相关犯罪的酌定从重量刑情节、渎职犯罪进行刑法制裁,存有一定的缺陷。基于性贿赂行为的性质以及有效惩治性贿赂的现实需要,有必要在立法上进一步扩大贿赂犯罪的对象范围,确立"数额加情节"的弹性定罪量刑模式。  相似文献   

12.
论受贿罪的定罪与量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立足于司法实践中对于受贿罪定罪量刑的需要,结合我国修订后的刑法施行一年多来在适用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和实际案例,对于受贿罪定罪与量刑的司法实务问题进行了研究。其主要内容包括受贿罪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以及对于立法规定的四个量刑档次如何正确地适用刑罚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周丽 《法制与社会》2012,(32):289-290
2010年10月1日,《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正式实施,从实体法上对审判机关适用实体法进行指导,实现量刑规范的实体正义。2012年3月修改的新刑诉法把量刑控辩程序纳入审判程序,明确规定了"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使量刑规范实现了实体与程序的双重正义。量刑证据与定罪证据同样要求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才可使用的规定,从立法层面上对公诉量刑建议工作提出了要求,强调了公诉工作定罪与量刑方面的双重职责,这就要求公诉机关审查办理案件过程中摒弃以往工作中重定罪轻量刑的观念,既要重视定罪证据,又要重视量刑证据;同时也强调了辩护方对量刑证据的调取、答辩职责。显然,充分有效的量刑证据支持对开展量刑控辩起着至关重要作用,本文在量刑控辩程序的立法意义之下,指出在目前的控辩程序环节中,控辩双方在收集、运用量刑证据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自己对策,以期对量刑证据工作改革尽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14.
论量刑程序的独立性——一种以量刑控制为中心的程序理论   总被引:32,自引:0,他引:32  
中国现行刑事审判制度确立了定罪与量刑一体化的程序模式,主流的诉讼理论也是以定罪控制为中心确立起来的。然而,法院的量刑依据与定罪依据有着明显的差异,在缺乏诉权制约的情况下,量刑裁决存在着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可能性。只有将量刑与定罪在程序上分离开来,并使其具有基本的诉讼形态,公诉权才可以从单纯的定罪请求权发展出量刑建议权的内涵,被告人的量刑辩护才可以成为独立的辩护形态,被害人的量刑参与权才可以得到充分的保证,那种以量刑控制为中心的证据规则也才可以得到建立。为有效制约法院在量刑上的自由裁量权,确保量刑程序的公正性,量刑程序有必要从现行审判制度中独立出来。  相似文献   

15.
罪刑均衡的司法考察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司法中的罪刑均衡原则通过责任要素的介入将报应主义下的罪刑均衡与目的主义下的刑罚个别化原则结合起来 ,表现为责刑均衡 ,实现了量刑原则由一元向二元的转变。在罪刑均衡原则的实践过程中 ,定罪与量刑是两个密切相关的范畴。准确定罪始终是公正量刑的前提 ,但量刑对定罪亦有不可忽视的反作用。当前 ,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量刑趋重与量刑偏差较大等问题 ,制约着罪刑均衡原则的充分实现。对量刑偏差问题 ,比较现实的解决方案是将各地量刑经验汇总至最高人民法院 ,在学者的参与下确立起个罪的量刑基准 ,并逐步建立起适度的遵循先例制度 ,以实现量刑的统一。至于量刑趋重问题 ,它是我国刑法文化形态的外在表现 ,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改观 ,但司法依旧可以有所作为。  相似文献   

16.
刑法分则照应性条款分为量刑照应性条款和定罪照应性条款.有些量刑照应性条款有待修改完善;有些量刑照应性条款的设立缺乏科学依据.在定罪照应性条款中,有些条款是否有必要设立,值得研究;有些条款具有扩展某种犯罪构成的功能;有些条款具有独立的立法意义;有些条款需要作出明确的解释.  相似文献   

17.
由于我国刑法未明确界定组织卖淫罪中"卖淫"、"组织"的含义,因此人民法院在判决组织卖淫案件时比较混乱。我国刑法为组织卖淫罪配置了极为严厉的法定刑,而法定刑的严苛要求罪状必须明晰。持"形式解释论"者无法对"卖淫"、"组织"的含义作出合理解释,原因在于其坚持"先定罪后量刑"、"定罪与量刑无关"的思维定式。对"卖淫"、"组织"含义的解释必须坚持"实质解释论"。以刑释罪、以法定刑的轻重为参照系对罪状进行解释,是一种较为可行的刑法实质解释方法。  相似文献   

18.
从实证研究的角度看,我国存在着两种具有法律意义的刑法解释体系:刑法有权解释体系和刑法适用解释体系。刑法适用解释对定罪量刑有着更加现实和重要的意义。刑事政策是刑法定罪量刑的基础。无论是刑法有权解释还是刑法适用解释,其内容都必须符合刑事政策的要求。  相似文献   

19.
论定罪、法定刑与量刑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论定罪、法定刑与量刑赵廷光定罪是司法机关对被审理的行为与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之间进行相互一致认定的活动。其基本特征是:定罪的主体是一定的司法机关:定罪的对象是被审理的行为;定罪的根据是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定罪的内容是确定被审理的行为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  相似文献   

20.
定罪和量刑是具有同样重要性的两个方面,二者是刑法的基本范畴,构成了刑法的基本内容。我国现行刑法中采取了是相对不定期刑,法官在审理具体案件时,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这样一种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也应当有一定的尺度和标准,否则难免陷入滥用裁量权的泥潭难以自拔。本文拟就量刑情节的若干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对量刑的规范化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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