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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管理规定》和《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人民法院要根据《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管理规定》及上级法院制定的管理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管理使用的相关规章制度,保证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安全并充分发挥作用。各高级人民法院要按照《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制定本辖区内各级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一并下发执行。 2002年1月29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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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就建国30多年来湖北省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简要阐述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定法官法的必要性,以及法官法的作用和内容。 30多年来,湖北省各级人民法院对审结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和党中央的指示,曾进行过几次全省性的案件复查和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从总的来看,湖北省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是有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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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将是在我国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建立的进程中,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同步组织实施的。因此,在制定“四五”规划时,应从发展的观点出发,对其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要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导向性和前瞻性。一是5年中要始终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作为重中之重,以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为龙头,带动全民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江泽民同志指出,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各级领导干部需要努力学习和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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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6,(2)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各海事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民法通则的颁布实施,对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体制改革,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必将起到重要作用。民法通则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必须遵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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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施行,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为了贯彻实施好这个法律,当前各级人民法院正在积极行动,认真准备,广大公民也在学习行政诉讼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以便充分运用法律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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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10):18-20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战略部署,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涉农案件审判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涉农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1.各级人民法院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审判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文件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刻领会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措施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意义。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指导方针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涉农案件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全面发挥人民法院各项审判职能作用建立制度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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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6,(1)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各海事法院: 一个时期以来,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经常遇到不少案件在判决后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还发现不少案件表面上看是经济纠纷,实质上是违法犯罪,甚至是严重的犯罪,特别是利用经济合同进行投机诈骗的犯罪活动,十分猖獗。这对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对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对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危害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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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0,(5)
抓好基层建设,把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基层,是全面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关键。这对于各级人民法院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形势不断深入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司法公正,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具有重大的意义。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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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10):20-26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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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1,(6)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 院长、副院长引咎辞职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了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完善法院领导干部管理制度,确保法院领导干部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引咎辞职是指在其直接管辖的范围内,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工作发生重大失误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院长、副院长,主动辞去现任职务的行为。 第四条 院长、副院长在其直接管辖范围内,具有下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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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本级人民法院行使监督权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之一。过去由于我国的民主制度不健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未能真正地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所以对于人民法院的监督实际上并没有认真地进行过。现在社会主义民主正在发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实践中正努力使自己成为真正的权力机关,因而对于人民法院的监督作用不断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