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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是解决国家与公民个人之间权益冲突的一种社会机制。与远古时代的自决相比,刑事诉讼的特点在于,它依靠的是逻辑的力量而非力量的逻辑,即它是以公然、和平与理性的方法解决冲突,而不是诉诸双方的实力较量;与调解和仲裁相比,主持诉讼的法官,隶属于国家权力结构当中的司法分支,代表着国家的法律,在程序隔离的人为空间当中,通过中立的听审和证据采信活动,对冲突作出终局性的裁判,而调解与仲裁的主持者,通常只是民间或社会的个人或组织,在解决冲突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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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刑事诉讼法再修改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联合国反腐败领域的第一个重要公约,加入和实施该公约对于我国的刑事司法改革和反腐败斗争必将产生深远影响。该公约的基本精神是“强化严惩犯罪的力度,保障正当程序的底线”。我们应当以此次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为契机,适时调整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与公约的要求相适应,以使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更趋于合理和科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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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年起《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就被纳入了本届人大的立法规划,在经过几年的充分论证后,预计今年即将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在此之际,我们对《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几个相关基本问题进行简要的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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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颁布于1979年,1996年进行了重大修改,此次修改不仅推动了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完善,也为我国刑事司法迈向法治轨道奠定了基础。1996年修法甚至被人们称为“举世瞩目”的进步,这种说法其实是过誉了,实际上,新法实施不足七年,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决定将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列入本届人大的立法议程。这当然主要是由于近几年来我国的政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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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中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的修改,不仅打破了我国长期以来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而且在立法的价值取向上也向人权保障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因此,此次修改具有不可忽视的历史意义。但是,正如一切改革面临的境况一样,在打破了旧的屏障之後,才会发现更深层次中的新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1996年修改後的《刑诉法》所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具有一定的必然性,而正是这一系列问题又反映出〈刑诉法》再修改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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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施行至今已逾十余年。期间,我国《宪法》先后历经两次重要修正,一些与刑事诉讼密切相关的国际公约相继获得签署或者批准,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贯彻以人为本已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正在有序推进并取得重要进展。在此背景之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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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各个领域的重大转型都根源于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化和由此所导致的国家、社会与个人关系的转型,即从"国家、社会/个人"模式转向"国家/社会、个人"模式,其实质是从国家本位主义转向社会本位主义和人本主义。中国社会的这一转型导致了刑事诉讼本质观、目的观、价值观、构造观和刑事证明理论的变迁,而这些观念和理论的变迁又反映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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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展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背景
中国《刑事诉讼法》自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以後,已於1996年3月17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进行了一次修改。应当说,经过《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迄今近10年的运作实践,现代刑事程序法治的观念、原则、制度的影响已经得到人们更普遍的认同;同时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一些重要的背景是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必须认真考虑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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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再次修改《刑事诉讼法》既是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实现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人权的程序保障、促进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民主化、国际化和法治化的需要;在修改过程中,应当正确处理好《宪法》与《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与结合我国国情之间的关系;修改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加强对追诉权力的控制、辩护权利的保护、保障公正审判的权利以及健全程序侵权的救济机制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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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立法机关从八个方面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再修改,其中对于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不限于"第四章辩护与代理"的范围,而涉及《刑事诉讼法》的诸多方面。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讲,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主要是围绕保障人权、完善刑事辩护制度、强化刑事辩护职能而展开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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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于1979年7月由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制定颁布,从1980年1月1日起实施。1996年3月,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重新发布的《刑事诉讼法》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1996年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保持了原来的体例和原有的框架、结构,但在一系列重要问题上作了重大修改。据统计,对原条文的修改共有143处,其中,删除了2条,增加了63条,修改了70条。此外,还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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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辩护人委托权辩护人委托权,即指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一般而言,刑事追诉程序的结果是归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的,其将来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因遭受追诉而承受的经济损失、心理压力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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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已提交国家立法机关进行审议,同时公布于众,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在《修正案(草案)》中,对刑事辩护制度进行了多方面修改完善,特别是困扰刑事辩护的几个突出问题得到了明确的解决。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更重要的是在对辩护律师的执业保障方面迈得步子还不够大。本文仅就此谈些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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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时间来看,自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将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纳入本届人大的立法规划中後,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便正常、如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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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刑事法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旁征博引的深入分析论证,揭示了丹麦刑法典与刑事执行法的历史演变、四大基本特色--充分尊重且保障公民人权、注重与国际刑法规范协调、反映恐怖主义犯罪最新动态、矫正为本的刑事政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作者认为,丹麦刑法典与刑事执行法堪称具有21世纪欧陆法制锐意改革新理念的刑事法律,无论是其一以贯之的刑事政策思想抑或立法技术,均值得我国学习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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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法修改的指导理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当前进行的民事诉讼法修订是一项极其艰难的系统的法制建设工程,用以指导民事诉讼法修改的理念在建设过程中最为关键.指导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主要的理念范畴应该有:程序本位主义理念,程序主体自治性理念,程序契约化理念以及程序协同主义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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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表述,成为诉讼法“出罪”的障碍,也与刑事法治的精神相悖。刑事诉讼法现存的超越刑法的“出罪”规定,有的导致刑法的不能执行,有的又反映了诉讼环节“出罪”的正当需要。刑法“入罪”后的“出罪”是权衡法律利益后的选择,刑事诉讼法为了功利和正当程序等法律价值也应当具有独立的“出罪”功能,并且在“出罪”的考量方法和依据等方面应当与刑法保持内在的统一性与协调性。程序法的独立性决定了程序环节“出罪”的诸多具体法定事由和“超法规事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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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刑事诉讼制度是公认的大陆法与英美法的“混血儿”,因其移植立法较早,大陆法传统与英美法形式结合较好.并形成独具的特色而著称于世。研究日本刑事诉讼制度,对于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是具有借鉴价值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