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法制的创新及其路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郑智航 《行政与法》2003,(12):53-55
经济生活、自由理性、国家与市民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法律文化的矛盾与冲突以及公民的合理规避法律推动了法制的创新,因此结合时代的特征以及历史传统合理的选择创新路径是法制发展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2.
任自力 《北方法学》2012,6(5):158-160
<正>2012年3月24—25日,由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主办、海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来自国内保险法学界与实务界的10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中国保险市场发展与保险法制完善",与会代表围绕既定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相似文献   

3.
舒隽英 《法制与社会》2011,(34):113-114
摘要最高检《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中对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因此,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检察机关将肩负起重要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任务。本文尝试从检察机关在矛盾化解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和参与矛盾化解工作的基本路径两个方面入手进行必要的探讨,以求对检察机关完成好“三项重点工作”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2006年4月8日,受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等主办单位邀请,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国钧在河北艺术中心作了题为《公民与政府》的主题演讲,从八个方面诠释了他对法治的理解,深入浅出地为普通民众进行了一次法治启蒙。这八个部分是:(1)“本”与“末”——“官本位”与“民本位”;(2)“力”与“利”——“公权力”与“私权利”:(3)“力”与“力”——以权力制约权力;(4)“力”与“序”——以程序制约权力;(5)“法”与“法”——法制的统一及相互关系;(6)“法”与“理”——“合法”与“合理”;(7)“法”与“行”——“法之立”与“法之行”;(8)“行”与“果”——行为与效果的统一。由于张国钧的演讲视角独特、通俗易懂,他又应邀在多个地方演讲了十几次,受到广泛好评。现将最后一次演讲辞的三、四、五部分整理发表,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5.
张国钧 《政府法制》2008,(22):20-22
2006年4月8日,受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等主办单位邀请,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国钧在河北艺术中心作了题为《公民与政府》的主题演讲,从八个方面诠释了他对法治的理解,深入浅出地为普通民众进行了一次法治启蒙。这八个部分是:(1)“本”与“末”——“官本位”与“民本位”;(2)“力”与“利”——“公权力”与“私权利”;(3)“力”与“力”——以权力制约权力;(4)“力”与“序”——以程序制约权力;(5)“法”与“法”——法制的统一及相互关系;(6)“法”与“理”——“合法”与“合理”;(7)“法”与“行”——“法之立”与“法之行”;(8)“行”与“果”——行为与效果的统一。由于张国钧的演讲视角独特、通俗易懂,他又应邀在多个地方演讲了十几次,受到广泛好评。现将最后一次演讲辞分三次发表,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6.
2006年4月8日,受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等主办单位邀请,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国钧在河北艺术中心作了题为《公民与政府》的主题演讲,从八个方面诠释了他对法治的理解,深入浅出地为普通民众进行了一次法治启蒙。这八个部分是:(1)“本”与“末”——“官本位”与“民本位”:(2)“力”与“利”——“公权力”与“私权利”;(3)“力”与“力”——以权力制约权力;(4)“力”与“序”——以程序制约权力;(5)“法”与“法”——法制的统一及相互关系;(6)“法”与“理”——“合法”与“合理”;(7)“法”与“行”——“法之立”与“法之行”:(8)“行”与“果”——行为与效果的统一,由于张国钧的演讲视角独特、通俗易懂,他又应邀在多个地方演讲了十几次,受到广泛好评。现将最后一次演讲辞的六、七、八部分发表,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7.
韩映新  刘兴成 《法人》2009,(10):32-34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小金库”问题是长期形成的一个顽疾,唯有依法治理,才能在根本上消除“小金库”现象。  相似文献   

8.
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法制选择与裁判路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姜红利 《法学杂志》2016,(3):133-140
在“三权分置”构架下如何放活土地经营权存在不同主张,其焦点在于土地经营权能否构成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以及能否实现土地经营权的抵押.在现行法律未作重大修改背景下,应当立足于现行法律规范及民法理论,赋予土地经营权担保功能,维持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坚持物权与债权以及抵押与质押相区分规则.作为一项债权性质的权利,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形式主要包括转让、转租、入股及质押担保,司法机关可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入股以及权利质押等法律规范予以裁判.  相似文献   

9.
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对“突发事件”做出了如下界定: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本文将突发事件限定为在短时间内甚至瞬间内,事物、环境和人的生存状态发生的不可预知的急剧变动,既包含了法律意义上的突发事件,还包含了其他突然发生的非法定的、可能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突发热点和新闻。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由于执行难问题炙出,很多当事人都选择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行使也确实对被保全人起到制约和威慑作用,不仅为以后裁判的执行提供了基础和前提,甚至使一部分被保全人在财产有效保全下自动履行。财产保全的功效让当事人选择财产保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11.
《中国司法》2010,(3):1-1
今年2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在今年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此次主题宣传活动,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  相似文献   

12.
周文 《中国司法》2005,(3):75-76
文化是一种人类社会现象,包括物质生活和精神社会两方面。文化思考包涵着理念、心理、规律、形式、效果、品位以及思辩性理论等等。关于法制宣传工作的文化思考,涉及到以下三个方面。(一)从法治文化的角度认识法制宣传工作在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1、法律的历史并不等于法治的历史。据史书《左传》记载,中国法律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四千年前的夏朝。但是,法制并不等同于法治。普法,掀开了共和国民主与法制建设史上新的一页。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是《婚姻法》,普法也是从《婚姻法》开始的。经过近20年的普法教育,中国人的法制观念确…  相似文献   

13.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本质上可以理解为一种特殊宣传,但这特殊性与一般的宣传工作相比,主要表现在宣传内容上,而不是宣传手段和过程。因此,传播学领域的相关研究成果也同样适用于法制宣传教育领域,这二者是紧密关联的。从传播链的角度看,  相似文献   

14.
5月20日至21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京召开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旨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相似文献   

15.
吴军 《中国司法》2011,(4):87-90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是今年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如何发挥法制宣传工作职能,明确定位,主动作为,为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首都和谐稳定作出法宣人应有的贡献,是我们当前面对的重要课题。笔者在普遍了解各地区发挥法制宣传职能、服务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基础上,又重点对通洲区新城建设,海淀区北坞村和唐家岭地区整治及朝阳、  相似文献   

16.
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方面,担负着重要责任和使命。笔者就法律援助发挥职能优势参与和服务社会矛盾化解这一课题作一探析。一、法律援助参与和服务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范磊 《中国司法》2009,(12):99-100
作为一种不同于适用法律的特殊程序,调解有其特殊的技巧。笔者认为在庭前准备阶段做好与当事人的沟通工作和在庭审阶段向当事人解释执行中所面临的风险并灵活调整调解协议书,有助于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调解协议的达成。  相似文献   

18.
2006年,武汉市正式启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五年来,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全市500万普法对象接受了普法宣传教育,“五五”普法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工作成效显著,特色鲜明,  相似文献   

19.
文晋 《中国司法》2005,(9):67-69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政府主导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共同参与,旨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公益性事业。以法律知识普及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是一种公共教育产品,具有较强的目的性、计划性,其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无意识法制宣传教育是按照预定的宣传教育内容和方案,设置一定的承载法制内涵的社会生活、文化环境和氛围,引导公民去感受、体验、认同所面临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受到这种环境和氛围渗透、熏陶的宣传教育活动。无意识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潜隐,方法间接,寓法制于公民的生活,寓法制于新闻媒体,寓法制于文…  相似文献   

20.
在目前法律框架下解决医疗纠纷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甚至也出现一些医患双方矛盾激化倾向,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对当前医疗纠纷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进行分析,并结合实践中的个案加以阐述。以期引起社会各界重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