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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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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化,传统民法中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是否还能全面覆盖责任人的民事责任已经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了,本文拟介绍缔约过失责任的详细内容。  相似文献   

2.
本文从缔约过失责任的内涵(包括其概念及理论基础)入手,探究缔约过失责任区别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所在之处,并明确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和赔偿范围.  相似文献   

3.
缔约过失责任是合同法中重要的一种责任形式,它是对违约责任的完善和补充,是法律对合同当事人提供全面保护的标志。尽管我国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立法逐渐完善,但某些相关规定仍存在一些问题,基于此,本文对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问题和立法实践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陈波秀 《法制与经济》2008,(2):125-125,F0003
缔约过失责任是合同法中重要的一种责任形式,它是对违约责任的完善和补充,是法律对合同当事人提供全面保护的标志。尽管我国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立法逐渐完善,但某些相关规定仍存在一些问题,基于此,本文对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问题和立法实践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5.
本文着重论述了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赔偿范围问题。同时对我国现行法律对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规定的不足进行了简要的探析,对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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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由德国法学家耶林于1861年提出,被誉为法学上的发现,这一发现对各国立法和判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从缔约过失的构成要件、主要类型、承担方式、责任范围方面发表一下本人的新看法。  相似文献   

8.
一、缔约上过失责任的性质耶林所倡导的法律行为说又称目的契约说,认为缔约上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是当事人后来订立的合同,将缔约上过失责任纳入了合同责任的范畴。现在仍有一部分学者持此种观点,我认为这一学说混淆了缔约上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且难以适用因一方当事人过错使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我国民法也不采用这种学说,因为在我国民法中合同责任与缔约上过失责任是有所不同的。因此,我认为缔约上过失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有其自身的特点。缔约上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约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  相似文献   

9.
论德国法中的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丁勇 《法律科学》2004,22(3):117-120
德国法中长期由判例发展出的由第三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做法已借助新债法的修订正式纳入民法典中,这一对传统意义上理解的缔约过失责任的突破昭示了该责任信赖保护的宗旨,可以对正确认识缔约过失责任提供启示。  相似文献   

10.
缔约过失责任首先由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提出。其主要是针对德国保守的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模式,无法解决在缔约过程中由于行为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而造成缔约相对方的纯粹经济利益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问题而创造性地提出的一项法律制度。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是赔偿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害赔偿的范围、机会损失的计算方式是缔约过失责任的重点也是难点。  相似文献   

11.
论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是现代社会商品交易的主要表现形式。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未尽必要的注意义务或滥用合同自由,而使他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问题层出不穷。我国现行《合同法》比较完备地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对保护缔约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对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前提、性质、构成要件以及主要适用类型作相关分析,以期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地理解与适用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12.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论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首先从理论层面简要检讨了学者关于该制度的种种理论界说 ,然后从社会基础、法律理念演变的历史维度 ,分析了缔约过失这一事实问题的实质 ,指出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产生和存在的合理性和法律理论创新的必要性。接着运用经济分析、规范分析的研究方法 ,从制度层面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及其构造进行了具体的研讨 ,重点解决了该制度在适用中存在的一些难点问题 ,最后阐释了该制度在现代社会中所具有的一般意义。  相似文献   

13.
德国法学家耶林于1861年提出了缔约过失理论并进行了系统阐述,被誉为法学上的发现,并为许多国家合同立法所接受和采纳。一百多年来,无数法学工作者对缔约过失理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使缔约过失理论更趋完善,其适用范围也已由耶林所提出的契约无效与不成立时扩大到了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场合。但有些学者对此仍不满意,认为应当扩展到合同有效成立场合,是否恰当?本文对比某些学者的观点对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进行反思和探讨,提出了一点自己的不成熟的看法,以就正与方家。  相似文献   

14.
一、论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的界正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的沿革 缔约过失责任一般指当事人于缔约之际未尽必要的注意义务使相对人受有损害而承担的一种民事责任。任何一种民事责任制度都必须根据其功能和宗旨,明确其适用范围,以使之与法律体系的其它制度相协调,以资适用,缔约过失责任也不例外。但从比较法的角度看,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差别很大。在古罗马时期  相似文献   

15.
婚姻缔结过程中法律所科加当事人的注意义务及当事人之间的信赖程度均高于合同.《民法典》第1054条第2款新增的损害赔偿规定只是结婚中缔约过失责任的一种类型,通过适用《民法典》第157条并准用第500条的规定,亦可将其他类型纳入.在制度功能协调和分工上,婚姻效力瑕疵规范以及婚姻自主权规范用以处理结婚中的精神自由保护问题,而...  相似文献   

16.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独立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合同法》建立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但仍有许多人对这一法律制度存有模糊认识。缔约过失责任是一个独立的民事责任.还是属于其他责任范畴(如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这是理论上一直关注的问题,也是《合同法》出台后的今天仍需强调并明确的问题。一、缔约过失责任独立性的理论基础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致使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对这种民事责任的范畴归属历来存在分歧。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倡导者耶林就将缔约过失责任置于合同责任之中.“责任的基础在于其后…  相似文献   

17.
缔约过失责任是合同法新规定的一种民事责任,它是当代民法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确立对维护缔约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这一制度在我国的民法中还不是很完善,它的诸多内容在很多方面存在着争议。本文通过超市购物的案例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法律内涵作出阐述,并就相关责任进行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8.
张晓为 《行政与法》2004,(11):126-127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由德国法学家耶林于1861年提出,其基本理论为:诚实信用原则。缔约过失责任实质上就是对损害信赖利益的赔偿。作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补充,缔约责任的承担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提,其赔偿范围以受害方信赖利益为限,以赔偿损失为主要责任形式。法律设定缔约过失责任,存在以法定责任形式弥补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调整范围存在的前契约义务的漏洞,全面保护缔约人的合法利益,保障交易安全,维护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19.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限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学说之争 缔约上过失问题,自罗马法以来,一直是立法上及学者间讨论的重大问题,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只局限于就某一具体的缔约过失责任类型进行讨论,并未形成系统的理论。直到1861年,才由德国法学家耶林对其进行了系统的、深刻的、周密的分析。此后,学者对于缔约过失责任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入,日趋系统。如今,多数学者均认为信赖利益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在赔偿限度方面,即是否应当以履行利益为限的问题,仍然有很大分歧,形成了以下三派观点:  相似文献   

20.
陈玲 《法制与社会》2013,(36):265-266
德国学者耶林创立缔约过失责任理论,是为解决缔约方因缔结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害赔偿问题,但对其性质并未作出明确说明。我国《合同法》也有缔约过失责任相关规定,但是对其性质问题仍无定论,目前国内许多学者将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个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并列的民事责任形式,甚至将其作为债发生的依据。本文通过研究德国缔约过失的立法背景。进而结合我国立法现状,论述缔约过失不宜作为独立责任形式及其侵权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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