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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0]5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国土资源部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要求,国土资源部决定自2010年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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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渝国土房管发[2014]4号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用地监督检查,改进政府服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9号)、《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规  相似文献   

3.
正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渝国土房管[2014]566市地勘局,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万盛经开区国土房管局,市地调院,市地质矿业协会,各地勘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5〕22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金管理,统一全市主城规划区外土地出让金征解模式,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城规划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市)土地出让金由区县(自治县、市)国土部门统一征收,设立国土征收专户,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负责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及时上缴当地财政。二、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部门应建立土地出让收益(土地收益金和土地出让金)统计台账,定期向市国土房管局报告土地出让金征收及解缴情况。  相似文献   

5.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有关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搞好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治理整顿上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赵公卿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何智亚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定宇市国土房管局局长  相似文献   

6.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8]30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盘活我市闲置土地,加快闲置土地处置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 178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力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了切实搞好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强各区县(自治县、市)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的协调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赵公卿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何智亚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定宇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成员:欧阳林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马发骧市经委副主任刘伟市财政局副局长邱道持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但小龙市建委副主任扈万泰市规划局副局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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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 6]9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5月24日重庆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4号)要求,为规范有序开展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已开展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最新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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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办发[2008]29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5号)统一部署,切实加强我市开发区用地管理、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并为开发区扩区升级提供科学依据,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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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7月31日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精神,检查指导全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治理整顿工作扎实进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的函》(国土资函[2003]382号),市政府决定,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监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等部门组成10个联合检查验收组,从11月下旬开始对全市上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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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办发[201 1]22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安置行为,加强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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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渝国土房管发(2008)661号各区县(自治县)国土局(分局)、国土房管局、房管局、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房屋产权监理所:《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办理土地房屋登记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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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范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现将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事宜通知如下:一、市政府委托市国土房管局具体办理重庆市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的审批事宜,以市政府"渝府地"机关代字统一编号行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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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渝国土房管发[2010]225号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各区县征地办公室(事务中心、所):为了进一步搞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以下简称55号令)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就55号令在应用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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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园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精神,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关于清理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的通知》(发改外资[2003]2343号)、国土资源部内部明电《关于严格按标准政策界限抓紧治理整顿现有开发区的函》(国土资电文[2004]5号)具体规定,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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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办发[2011]50号2011年2月28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市)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5]225号)精神,市科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各区县(自治县)2010年度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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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规划与土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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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国土房管规发[2016]13号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市国土房屋执法总队,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升土地资源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促进五大功能区域协调共进发展,根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渝府发[2008]108号),  相似文献   

19.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和《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渝办发〔2002〕126号)规定,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赵公卿市政府副市长副主任:何智亚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定宇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刘伟市财政局副局长  相似文献   

2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9〕32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拟订的《关于各区县(自治县)主体功能定位和开发强度以及鼓励产业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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