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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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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事务领域是一个负有制订和实施法律的特殊使命的社会活动领域。在这一社会活动领域中,无论是法律的制定,还是法律的实施、法律事务的处理,都离不开语言这一主要的信息载体、交际工具。由特殊的使命所决定,这一领域对语言的使用具有相应的特殊要求,简言之,便是:庄严性,精密性。众所周知,法律乃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因此,无论是在立法活动中,还是在司法活  相似文献   

2.
各门具体科学都要广泛地使用定义。定义在不同科学领域中的运用,就会产生不同的特点。法律定义,冠之以“法律”二字,它当然要受到法律科学自身特性的制约,其定义形式也必然会与一般定义有所不同。本文拟从我国法学与法律条文的实际出发,就法律定义的基本特征作一探讨,以期引玉。 从根本上来说,我国法学和法律条文中的定义,都属约定定义。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每个国家的立法机构在制定法律时,总要根据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本国的实际情况,对一系列法律概念,作出统一的规范性解释,以便各级司法机构在执行法律时,不致造成混乱和差错。法律定义的这种约定性特点,决定了同一个法律概念,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中,会作出不同的解释。例如,我国刑法有关“主刑”的定义中有“管制”这一内容,而在多数国家中却没有这内容。在西方国家的法律中,大多依据“以反抗论意志”的观点来给强奸罪下定义。这种观点认为,凡是女方有反抗表现的,属违背意志,可谓强奸。凡是无反抗表现的,属不违背意志,可视为通奸。而在我国,按刑法第139条  相似文献   

3.
人类社会既有法律,就有负载法律的语言,这种语言就是我们说的法律语言。语言是信息的载体,法律语言则是法律的载体。  相似文献   

4.
法是规范人们的外部行为 ,以权利、义务为内容 ,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 ,以维持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秩序为目的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并通过国家权力强制实行的社会规范。在法理学中 ,大多数学者认为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的消灭的法律事实包含两个要素 ;法律行为与法律事实。笔者认为 ,主观、主体和客体是影响法律行为的三大因素  相似文献   

5.
法律现象是与经济基础、阶级的存在紧密联系的社会现象,它同国家的组织与活动是紧密相联的。所以,对法律的表现形式和它们之间的关系所作的表述,对于人们正确理解、掌握、运用法律这个武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我国法律的制定和认可的基本含义在我国,法律是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的意志体现。它是通过制定和认可这两种形式来集中反映掌握政权的阶级和人民的意志的。法律的制定,是指国家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它是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和根据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  相似文献   

6.
警察权的性质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警察权是国家赋予专门机关行使的一项专门权力,它以国家权力为后盾,以强制手段不定期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其内容由国家法律加以明确规定,公安机关须正确运用警察权为现实斗争服务。  相似文献   

7.
中国警察权思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警察权的性质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警察权是国家赋予专门机关行使的一项专门权力,它以国家权力为后盾,以强制手段不定期统治阶级的意志,其内容由国家法律加以明确规定,公安机关须正确运用警察权为现实斗争服务。  相似文献   

8.
试论法律调整机制魏清沂*法律调整是众多社会调整中的一种特殊的调整。其主要特点表现在:第一,法律调整的主体是国家及其机关,是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关系进行的规范性调整。反映统治阶级对社会关系的价值判断。第二,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已经被法律调整或客观上需...  相似文献   

9.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既是行为规则,就必须使用表示行为的词语——动词性短语加以表述。这种表示法律行为的动词性短语在立法语言中负载着核心信息,因而具有特别突出的地位和作用。在这方面,现代汉语法律语言同古代汉语法律语言之间存在着高度的一致性。倘要寻求它们之间细微的差异,只有一点,那就是:古代汉语法律语言对法律规范的表述既可用动词短语,也可用单个动词,而现代汉语法律语言则一律用动词短语。例如: ①杀人者死,②伤人及盗抵罪(《汉高祖入关告谕》);③诸斗殴杀人者绞;④以刃及故杀人者斩;⑤虽因斗而用兵刃杀者与故杀同;⑥诸盗官私马牛而杀者,徒二年半;⑦乘舆服御物者,流二千五百里;⑧诸私作斛斗称度不平而在市执用者,笞五十;⑨诸库藏及仓内皆不得燃火,违者徒一年。(《唐律》)  相似文献   

10.
<共产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即"你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象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马恩选集>第一卷268页).这段话一般被理解成马恩关于法律本质的最精辟的论述,是对法律本质的揭示,它往往被诠译成以下三方面的内容:第一,法不是"公共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基于统治阶级共同的根本利益而形成的整个意志,并非统治阶级中某一集团或个别成员的意志,也不是个别成员意志的简单总和,只能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  相似文献   

11.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理念在我国提出以来,广大学者和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法律与道德二者之间的关系和作用,以及法治与德治在社会中的地位如何?这的确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必须从思想上和理论上加以理清、廓明。(一)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行使立法权的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保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实现阶级专政的工具。我国现行的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法律,运用自己的法律巩固政权,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是一种完全…  相似文献   

12.
(二)法的本质法的初级本质:国家意志性法的二级本质:阶级意志性(统治阶级意志性法的终级本质:物质制约性(三)法的特征国家创制性特殊规范性普遍适用性国家强制性(四)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的程序(五)法的程序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议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六)法的规范功能指引功能评价功能预测功能强制功能教育功能(七)法的经济作用确认经济制度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所有法律制度中的一般问题、原理、原则和制度的学问。它是我们学习法学专业的入门向导和总体概括,不仅为人们提供学习法律的入门知识,而且更重要的是培养法律和法学…  相似文献   

13.
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规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国家应立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适用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本文认为,在行政法律规范对行政管理事项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时,行政规范性文件可以创设新的权利义务;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上,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高于下级行政机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人民法院应承担起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之责。  相似文献   

14.
论经济法的本质:从“法律部门划分”谈起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律部门是具有相同或相近性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集合体。一法律如未有区别其他法律的本质特性就不能自成一体,势必归属或依附于其他的法律部门,经济法也不例外。本文赋予法律部门划分标准以客观性和主观意志相统一的内涵,并从这一标准出发揭示经济法的本质,认为经济法是基于“社会利益本位”的往往立场,运用国家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社会经济团体的自律功能及区域性国际性组织的协调功能作用于“失灵”的市场,以达到社会协调性的目的的法律,从而确认它可独立地组成经济法律部门。经济法本质研究是经济法其他基础理论研究的出发点。  相似文献   

15.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地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由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以外的行政管理行为规则。我国在入世议定书已经承诺行政规范性文件将予以公开,因此,加入WTO以后其将成为行政法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然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地位(如性质、调整方式、规范效力等)在行政法学体系中却无系统理论,学界关于规范性文件的诸认识不统一,其在实然方面的规制方式应规范并应具有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6.
自从人类历史进入阶级社会,就产生了国家。既有国家,就有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因此,古往今来,法律规范不可胜数。但是,不管有多少法律规范,从其内部结构考察,通常不外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曰假定,二曰处理,三曰制裁。所谓假定,就是适用法律规范的必要条件。每一个法律规范都只能在一定条件出现的情况下才适用,适用某一法律规范的某种条件就叫做假定。如刑法167条“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法律条文包含着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它负载的法律信息是:第一、国家禁止社会成员作出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  相似文献   

17.
法律语言与语词对象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法律语言既具有高度的精确性和严密性, 又具有一定的模糊性与抽象性。用现代语言学理论分析,某些法律语词缺乏相应的“语词对象”,因而形成了法律语言的模糊与抽象。这是在司法实践中造成歧解的主要因素。法律语言表意的不确定性是一种客观存在,它是由自然语言的本质决定的。在立法和司法解释中,人们尽最大可能寻求精确的表述,使法律语言中缺乏“语词对象”的语词减少到最低限度,以保证对法律的理解和实施确当无误  相似文献   

18.
经济法与经济政策的互动整合——兼谈经济法的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法有比其它法律部门更为显著的政策性特征.经济法的产生源于经济政策的法律化,经济政策的发展又决定了经济法的内容和特征.法律化后的经济政策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经济法和经济政策都是国家经济意志的体现,都是经济制度的规则组成部分.经济事实要求保持经济法的稳定性与经济政策的灵活性.现代法治又要求经济政策应在法律的制约下,由政府依法行政,因此,经济法与经济政策的互动整合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9.
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首次将“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提升为法律概念,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提升为“国家”,从而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由党和政府的意志上升为人民和国家的意志,由党和政府执政行政的政治理念和价值上升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政治理念和价值,由党和政府文件的政策性规定上升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一项原则。人权的政治法律地位的确立是社会主义人权发展的重大突破,是人民民主宪政和人权法律保障的重大发展。我们要变宪法原则为实际行动,在现实中切实作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20.
立法权是国家立法机关行使的制定、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权力。法律解释权属于国家权力体系当中的司法权,是法官在个案审理过程中对法律和事实进行解释说明的权力。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有许多共同的特征,易于混淆,但二者也有许多明显的区别。把法律解释权和立法权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进行对比,可以使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二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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