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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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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6年改革后的中国刑事庭审模式是在原来职权主义审问制基础上吸收当事人主义对抗制要素的混合制庭审模式,但改革的目标在司法实践中没有得到实现,却呈现出具有对抗制要素庭审模式下非对抗性审判的现象。导致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作为对抗制庭审模式基本前提的控审分离、控辩平衡、审判中立缺失。实证分析具有对抗制要素庭审模式下非对抗性审判的现象及原因,有益于中国刑事审判模式的进一步改革。  相似文献   

2.
对建立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我国刑事审判方式由审问制转为对抗制,而庭审前的证据开示程序在对抗制的庭审方式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不容忽视的价值。本文通过比较分析英、美两国的证据开示制度,对照我国司法实践在证据开示中的做法,试图指出我国现行证据制度的缺陷,以期建立我国的证据开示制度。  相似文献   

3.
对于我国“以法官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构造改革,不应仅仅将其狭隘地视为法庭审判程序的改革,也不能夸大由此而形成的“控辩对抗”。公正的审判不仅要成为庭审阶段的中心,更应成为刑事诉讼法和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中心,“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转变应突破庭审阶段的限制,拓展到包括侦、诉、审的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相反,若以控辩双方的“对抗”而臆想出“两大对立阵营的形成,”进而主张公诉机关应成为审前主导、侦诉一体化等,则是将控辩对抗夸大为整个刑诉程序中的“实体性对抗,”将是整个刑诉理论错位的源头和“有罪推定”的新表现。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新的审判方式已在我国基本确立。在新刑事审判方式中,审判主体法官是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具体执行者,负责主持、指挥、驾驭庭审活动,并"居中"裁判。刑事审判主体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庭审功能的发挥,直接影响着刑事审判的公正性。因此,塑造公正、廉洁的刑事审判主体形象,是充分发挥庭审职能,适应新的刑事审判方式的客观要求。本文拟就刑事审判主体形象的基本要求、意义以及如何塑造等问题,作一探讨。一刑事审判主体形象的基本要求刑事审判主体的形象,是法官在刑事审判活动中,通过具体的审理、裁判等执法…  相似文献   

5.
对抗制和审问制之间并不存在孰优孰劣,都是现代法制国家在文明社会条件下发展的审判方式.不应简单否定审问制,也不应全盘照搬对抗制,而应在对两大法系的审判方式认真比较的基础上,对外国的有益经验兼收并蓄,创立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审判方式.  相似文献   

6.
作为一种刑事司法理念,庭审中心主义来自于司法改革实践的提炼,需要在学理上加以系统阐释.庭审中心主义直面的现实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杜绝庭审虚化、防范冤假错案、树立审判权威和推进司法改革.庭审规则体系的完善、直接言词原则的贯彻、控辩平等对抗的落实、庭前程序与庭审程序的有效衔接、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妥善设置、裁判文书说理应围绕庭审活动展开等是实现庭审中心主义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7.
论庭审法官同一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庭审法官同一是刑事审判程序中一项重要的原则,对保证审判程序和结果的公正有着重要意义。庭审法官同一原则在法治发达国家的刑事审判中有明确规定或要求,而我国在刑事审判中没有完全确立这一原则。  相似文献   

8.
将"庭审实质化改革"作为法院系统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主要着力点,可以有效对抗长期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所形成的"侦查中心主义"和"案卷中心主义"。探讨我国语境下的"庭审实质化",就是要立足于改革背景,结合我国司法实际情况,总结试点经验,从角色、制度和技术三个面向出发,妥善处理检察官系司法官的定位问题,充分利用侦、审阻断机制,发挥庭前会议功能,切实落实证人出庭制度,加强控辩审庭审技能,让裁判理由真正形成在法庭,全面实现"审判中心主义"。  相似文献   

9.
审判公开是看得见的正义,公众积极参与庭审旁听对推动审判公开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近年来基层法院在当事人参加诉讼、社会公众参与旁听审判这种传统途径下的审判公开实施效果有限,究其原因,制约审判公开实施效果有制度方面、社会公众心理认知方面及法院自身方面等因素。为此,应建立和完善庭审旁听关联制度、完善信息公告系统、扩大庭审旁听的便民措施、将庭审旁听人数纳入阳光司法考核体系,这样,才能使庭审旁听制度更加完善,并加快司法公开的进程。  相似文献   

10.
审判公开是看得见的正义,公众积极参与庭审旁听对推动审判公开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近年来基层法院在当事人参加诉讼、社会公众参与旁听审判这种传统途径下的审判公开实施效果有限,究其原因,制约审判公开实施效果有制度方面、社会公众心理认知方面及法院自身方面等因素。为此,应建立和完善庭审旁听关联制度、完善信息公告系统、扩大庭审旁听的便民措施、将庭审旁听人数纳入阳光司法考核体系,这样,才能使庭审旁听制度更加完善,并加快司法公开的进程。  相似文献   

11.
证据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在诉讼中规范证据资格、证据收集和审查判断,以及司法证明活动的规则体系。证据制度是大陆诉讼制度中亟待完善的部分。我国台湾地区在近年来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在大陆法系职权主义的根基上大量吸收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的合理因素,逐渐确立了融合两大法系之长的折中主义诉讼模式,形成了独具特色且较为完善的刑事证据制度。对海峡两岸的刑事证据立法、刑事证据规则及刑事证据证明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为大陆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了重要思路。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民事审判实践中,经典意义上的两造对抗、三方组合模式正面临冲击.法官往往是在疲劳作业的麻木状态中穷于应付,或者在国家治理意识支配下重演马锡五审判,甚至被当事人在庭外的努力所左右.  相似文献   

13.
能够成为民事行为效力瑕疵的第三人欺诈将导致民事行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就这种欺诈而言,法国法认为其不能够成为民事行为效力瑕疵;德国法认为其在对方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存在的情形下即能够成为民事行为效力瑕疵;意大利法则认为其无论对方当事人是否知道其存在均能够成为民事行为效力瑕疵。我国法对此问题的看法在实际上相同于意大利法,但有关立法中的不合理因素应当予以克服。  相似文献   

14.
检察官的客观义务比较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全面地解决检察机关的定位问题需要研究体现权力与权利横向关系的客观义务问题。初步的工作包括界定概念与梳理内涵,需要分析讯问制模式、对抗制模式以及混合制模式的国家以及国际化趋势下的客观义务的各种表现形态。初步回答了针对客观义务的两种质疑,即客观义务与对抗制的兼容和其现实可能性。  相似文献   

15.
在民事诉讼中,法官的阐明制度不仅能修正辩论主义所带来的弊端,也有助于防止突袭裁判,探寻事实真相,追求双方当事人的实质平等。在社会诉讼观的倡导下,法官的阐明制度成为法官与当事人对话的一种纽带。法官阐明权范围的扩大成为当今民事诉讼发展的普遍趋势。借鉴德国、日本和我国的台湾地区关于法官阐明权范围的规定,我国可以效仿德国的法官实质指挥诉讼义务体系,从两个方面来界定阐明权的范围:一是建立阐明权范围的一般标准;二是明确阐明权的具体范围。  相似文献   

16.
在诉讼法中确立“诚信原则”是对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过头之势的克服,也是支撑整个社会诚信价值的根基。诉讼欺诈以欺诈公权方式危害维护诚信价值根基的司法体系,具有特殊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规制对象,构建诉讼法、侵权法、刑法三层立体的法律规则体系,以有效遏制诉讼欺诈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7.
释明权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随着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进,诉讼模式转换所带来的适应性问题是不容忽视的,而在当事人主导的诉讼程序中引入释明权制度不失为一种比较理想的方案.但在审判实务界,也一直未能对释明权制度引起足够的重视.释明权制度对我国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和整个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有着重大的意义,在我国的存在有其可能性与合理性,它能在法律层面系统地赋予和规范法官的诉讼指挥权.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侦、控、审关系存在着四大误区应予校正:侦、审之间应该是二元化的配合制约关系而非互相配合制约关系或无关系,侦、控之间应该是配合关系而非制约关系,控、审之间应该是制约关系而非配合关系,整体结构应以审判为中心而非以侦查为中心。  相似文献   

19.
美英辩诉交易制度的存在与发展是有条件的.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完善的辩护制度以及沉默权是其产生与发展的条件.系统论与拉卡托斯的哲学观点为我们全面认识辩诉交易制度提供了新的视角.辩诉交易所反映的诉讼价值曲线在公正与效率形成的箱体中反复振荡.  相似文献   

20.
争点整理程序是即决判决的前提,而即决判决的过滤案件功能实现了争点整理程序的部分制度目的,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依托.我国的争点整理程序虽有不足,但已具备争点整理功能,且有不断完善之趋势,然而却没有即决判决制度与之配套,导致案件无论繁简、是否存有争议,均须通过庭审程序方可作出判决.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机械烦琐,无法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制约了争点整理程序的部分制度功能,浪费了诉讼资源,因此,我国有必要确立即决判决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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