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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部门利益——部门立法抹不去的痕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依法治国伟大方略的实现要求法律体系的规范、科学。这对以部门立法为代表的行政立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长时间以来,各部委广泛的立法活动,虽然适用领域面宽广且数量上处于绝对优势,但仍然无法消除其存在的深刻的部门利益烙印。 相似文献
2.
叶胜军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2)
地方立法中存在着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为克服这一问题,应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立法指导思想:完善地方立法程序;健全专门立法机构;实行民主立法. 相似文献
3.
行政立法的回避制度构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汪全胜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5,17(3):55-59
行政立法回避制度的法理基础是"自然公正"原则。行政立法中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主要有行政立法听证的回避制度以及为防止行政机关"立法走私"的部门回避制度。构成立法回避事由主要在于一是"个人偏见",二是与职权(务)行使有利害关系。其回避的基本程序有回避的提出、回避的审查、回避的决定等。 相似文献
4.
立法过程中部门利益的产生,有较复杂的原因,解决起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为了有效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保证法规内容的公平、公正,可以在以下方面做些有益探索:
1、进一步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
当前,应当在法规起草主体多元化上下功夫。除继续坚持由政府主管部门起草法规的主渠道外,对重要的或事关全局的立法项目,可以由省政府法制部门或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直接牵头起草;对专业性较强、有一定难度的法规,委托研究机构、社会团体或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承担起草任务,或者组织有关部门与专家学者进行优化组合,联合起草法规;还可以鼓励没有立法权的各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或草拟法规草案,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相似文献
6.
赵婷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6,(3):73-75
本文从我国行政体制入手,分析行政立法过程中部门利益化的各种表现和成因,以及这种倾向所带来的巨大危害,以期遏制危害,从制度、程序、运行机制等各个方面加以变革。 相似文献
7.
张英俊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08,(12):89-91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走了一条由简单到成熟、循序渐进的发展之路,目前,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但立法质量不高、立法的民主性欠缺、立法中体现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存在某些立法空白。要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紧添补立法的空白点,将修改现行法律放在立法工作的重要位置,开展法律清理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相似文献
8.
王艳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1,12(3):28-31
本文从预算管理改革中的部门预算、预算监督的立法工作、政府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这三个角度来分析、比较、总结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大在预算监督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 相似文献
9.
论地方立法中应注意解决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立茂 《厦门特区党校学报》1999,(2)
地方立法是为人民立法,不是为部门立法。地方立法的目的在于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衡量地方立法成功与否的标准,就是看它是否有利于维护和扩大人民利益。这也应成为我们坚持、修改或废止地方立法的标准。在地方立法全过程中,要注意限制和排斥部门利益,使地方立法符合依法治国方略和人民的要求。要坚持依法立法,限制地方立法的不正当扩张,保证国家法律体系的完整和统一。 相似文献
10.
田雪梅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02,(6):88-90
我国现行行政立法存在明显缺陷,完善我国行政立法必须坚持科学的行政立法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快行政立法进程;提高行政法规范性文件的位阶;重视行政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取消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的法律解释权。 相似文献
11.
房宇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0,12(10):35-36
民主立法要求扩大公众参与立法,公民参与地方行政立法可以有效的避免地方行政立法的部门利益化,才能有效的平衡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利益需求,也是立法程序民主的体现,所以有必要对公民参与地方行政立法制度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郑义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02,(2):67-69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受冲击最大的政府管理部门,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行为是依法进行的,完善的行政立法既是履行WTO协定的成员义务的要求,也是规避风险,利用WTOF规则发展自己,保护自己的要求,本文在分析WTO对行政立法行为的要求和我国行政立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行政立法行为存在的问题,并进而提出了完善和改进行政立法行为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法制是改革的重要内容,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已刻不容缓。由于立法理念落后、立法民主程度不足、立法监督滞后、立法主体素质不高等因素制约,黑龙江省立法工作存在重复立法、越权立法、部门利益倾向、缺乏地方特色等问题,今后应从转变立法观念、推进立法民主、开展立法后评估、注重修立并重等方面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14.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7,(2)
2015年《立法法》修改,大量的设区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维护法制统一的困难进一步被放大。为了避免出现"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法制化"的"立法割据"现象,并维护社会法律体系的内在统一,必须不断完善设区市地方立法的规范体系。具体而言,设区市地方立法规范体系就是设区市立法的质量保障体系,具体要求是立法权限、立法选择、立法内容、立法程序、立法体例、立法语言、立法衔接等各个立法环节科学规范,符合统一的立法标准,目的是保证设区市地方立法工作如同现代化的生产线一样,在生产流程和生产标准的衔接配合之下保证立法产品的规范化。因此,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设区市地方立法规范体系的规划和设计具有重要意义,而这一体系的规划和设计则是以科学评估为基础的。 相似文献
15.
汪全胜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9(2):9-12
立法规划就是有立法权的主体,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为达到一定的目的,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所编制的准备用以实施的关于立法工作的设想和部署。在我国立法规划的实际运作中,要注意中央立法规划编制与地方立法规划编制的关系、立法规划与立法提案的关系、立法规划制定的一般程序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立法机关的立法规划制度的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6.
17.
李盛根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08,10(3):5-5,22
做好民族立法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是市级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民族立法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但要尽快形成有利于民族立法的协调机制,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加强民族自治地方、上级人大立法机构与相关部门的有效协调沟通,使上下利益矛盾得到妥善解决。 相似文献
18.
肖龙海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4)
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作为《劳动法》规定的一个专门术语,其内涵尚无明确的法律界定。劳动管理及司法实践中,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处理部门、人民法院等难免会将其与集体合同、劳动纪律相混淆。本文围绕《劳动法》的原则规定,结合我国企业法、公司法的相关内容,借鉴国外劳动规章制度的立法经验,对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涵义、立法模式及其制定进行了探讨,以期对劳动法立法及执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王刚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1997,(4)
立法是执法的前提。但是,由于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的严重干扰,目前地方立法中存在着权力扩张、立法冒进、立法非法、各自为政等诸多问题。如不妥善解决,严肃地方立法,将会严重影响执法活动,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