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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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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闫绿松 《新疆人大》2009,(10):15-16
地方立法是地方立法机关依照地方立法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活动,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1979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特别是随着立法法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贯彻实施,自治区地方立法步伐加快,立法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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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质量浅论朱开杨地方立法是我国“一元两级多层次”立法体制中的重要一环,地方立法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地方性法规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性法规质量问题是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一)地方...  相似文献   

3.
地方立法数量及项目研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江材讯 《人大研究》2005,(11):28-32
截至2004年底,现行有效的法律(含法律问题的决定、法律解释等)有430件,行政法规有665件(其中,经国务院批准、由部委发布的为160件,一般称为“准行政法规”),具有地方立法权的233个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下统称“地方法规”)7449件[1],这8500多件法律法规初步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地方性法规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地方各项事业的发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从数量角度入手,深入分析研究地方立法状况,对于把握地方立…  相似文献   

4.
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过程、性质都属于地方立法活动,这是三者之间的相同之处。但是,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又分别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具有不同的特定内涵。对于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审批机关在审查批准时应有所区别。首先,在概念上不能混淆,把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统称为地方性法规。其次,在审查的角度和内容上应有所区别,既要合法又要适当。  相似文献   

5.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除法律、行政法规外,还包括地方性法规.地方立法作为国家立法的重要补充,对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规范,促进和保障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做好我区地方立法工作是实现新疆依法治区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新疆地方立法工作起始于1980年,截止1998年底共制定或批准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  相似文献   

6.
法制统一是整个国家以及各行政区域保持政治稳定与经济、文化发展的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宪法将法制统一确定为一条基本原则,说明了这个问题的极端重要性。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体现在立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各个方面。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从广义上说,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从立法上讲法制统一,就是要保持这个体系内部关系的和谐一致。现在国家尚未制定立法法,但有关各级国家机关的立法权限(这里讲的是广义的立法权限)及其监督,已在宪法和有关法律中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这是保持法制统一的依据。从  相似文献   

7.
地方立法是我国立法体制中的重要一环,地方性法规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性法规质量问题是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据统计,从1979年至1994年上半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总数已达3000多件。这些法规从整体质量上看是好的。这些法规,对于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丰富国家法律宝库,起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8.
2004年地方立法工作盘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方立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起着重要的作用。2004年,地方立法工作富有成效。全国31个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45个较大的市、7个经济特区以及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旗和自治县等共233家地方立法机关一共制定了近1800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下统称“地方法规”)。其中制定约400件,修改1200多件,以决定形式废止约150件。在新制定的法规中,属于实施上位法的地方法规有300件左右,占新制定法规总量的3/4;属于地方自主性立法的100件左右,占新制定地方法规的1/4。根据行政许可…  相似文献   

9.
地方性法规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但是由于人员素质、机构设置、立法技术、立法观念等方面的原因,目前地方立法的整体质量还不够高。为了推动地方立法的发展,提高立法质量,下面笔者就地方立法过程中的几个观念问题试作分析。  相似文献   

10.
正地方立法权,是立法法赋予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应当说,近年来,各地立法权的正确行使,为进一步健全国家立法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地方立法取得了很大成绩,也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但由于受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有些地方特别是地市一级在制定部分法规条例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法规条例的立项、论证、评估、调研不够系统、缺乏深度,专业人员和群众参与度不够,致使立法质量不高;法规条例缺乏地方特色,影响力不大,约束力不强,泛立法倾向明  相似文献   

11.
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这凸显了立法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以下简称"立法条例")是关于我省地方立法制度的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自2001年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我省立法  相似文献   

12.
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如何准确地理解和贯彻“地方性法规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原则,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的社会作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不抵触原则是地方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对于地方立法,宪法和法律规定: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  相似文献   

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立法工作站在了新的起点上。在这个重要的历史节点上,从地方实际出发,深入思考探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如何认识当前地方立法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局部性、从属性和自主性的特点,如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对地方人大立法工作必将产生诸多影响。从总体上讲,保证国家法律的贯彻实施将成为地方立法的主要工作。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作为法律体系主体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渐  相似文献   

14.
各位代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向大会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草案)》的说明。立法法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法律。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精神,一九八二年宪法对我国立法体制进行了改革。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对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程序、法律解释等问题作了基本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对法律的制定程序又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实践表明,这些规定是正确的、可行的。1979年以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超越了权限;有些法规、规章的规定同法律相抵触或者法规之间、规章之间、法规与  相似文献   

15.
陈斯喜 《中国人大》2012,(20):51-5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学习宣传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由哪些法律规范构成这一问题。对此,在研究过程中,曾有不同意见,有些同志认为,除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外,还应当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有的同志认为,还应当包括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等等。最后经过各方面反复研究,比较一致的意见认为,  相似文献   

16.
<正>执行性地方法规是指立法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整个地方性法规中,占有较大比重。随着我国立法的发展和进一步完善,执行性地方立法在整个地方立法中的比重会越来越大。因此,加强对制定执行性地方法规一些问题的探讨,对现阶段加  相似文献   

17.
高绍林  武志 《天津人大》2013,(12):18-20
实施性地方立法对应于立法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是指为了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而作具体规定的地方立法活动。包括两种类型:一是针对一部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实施性地方立法;二是针对多部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实施性地方立法。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制定实施性法规逐步成为地方立法工作的重点。  相似文献   

18.
陈美华 《中国人大》2009,(20):32-33
文物保护管理,国家有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条例,地方有必要再行立法吗?如果有,应当规定什么内容?哪些内容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又具有地方特色?这些都是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在《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改过程中需要一一解答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郑建华 《前沿》2001,(8):34-36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 ,也是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特色所在。发挥好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中的特殊作用 ,使自治权的内容能真正落到实处是民族自治地方缩小与发达省、市差距的必然选择。正确认识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法律地位是发挥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特殊作用的前提。判断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法律地位应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中的地位和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两个层面来分析。一、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中的特殊地位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具有二重性 ,当民族自…  相似文献   

20.
正地方立法体例是指一部法规的表现形式和结构安排,立法体例的选择对体现地方立法特色有独立的价值体现,从立法形式上表现了地方立法的针对性[1]。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地方性法规常用的体例,主要有条例、规定、办法等。一些地方性法规对体例的选择作了规定,"属于对国家某项法律的部分内容做具体实施规范,或者在国家没有专项规定的情况下,根据本地实际对某一方面社会关系做比较全面、系统规范的,称条例;属于全面实施国家某项法规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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