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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慧 《人民检察》2021,(4):26-27
不起诉是起诉裁量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对于侦(调)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不同,依法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是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和过滤把关作用的重要体现,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具有积极意义。不起诉决定书是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书面载体,是检察机关依法作出诉讼处理决定的法律文书,具有终止诉讼,不追究或免予追究被不起诉人刑事责任的法律效力,其客观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司法公信力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检察机关对特定范围内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暂不起诉,给犯罪嫌疑人规定一定的考察义务和考察期限,看其在考察期内是否完成义务,待期满后再决定对其是否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制度。附条件不起诉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新增加的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实施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厘清。一、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性质附条件不起诉是授权和规范检察机关行使起诉裁量权的诉讼制度,其实质是一种案件审前分流机制。起诉机关对某一具体案件是否拥有起诉裁量权,由该国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采取起诉法定原则还是起诉便宜原  相似文献   

3.
论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的扩大及其制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起诉裁量权的概念及其存在的必要性 所谓起诉裁量权是指对某些犯罪嫌疑人是否提起公诉,检察官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本着公平、正义的理念,有权自由裁量提起公诉还是不提起公诉。纵观诉讼发展史,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人类社会最初普遍实行起诉法定主义,  相似文献   

4.
不起诉案件上升的原因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不起诉是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诉讼制度,是在总结多年来的司法实践的基础上,顺应世界诉讼发展趋势的科学选择。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不起诉的修改,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不但具有独立不起诉的决定权,而且享有不起诉决定的审查权和是否起诉、不起诉的裁量权。刑事诉讼法之所以赋予检察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是由于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性质所决定的。同时,检察机关依法享有不起诉裁量权,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行使。在司法实践中能否正确行使不起诉权,直接关系到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顺利实施和检察机关的声誉。为此笔者就我区不起诉案件作了一些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1997年全区共审结刑事案472件630人,其中决定不起诉91人,不起诉率为14.44%,高出全省6.14个百分点。在不起诉的91人中,相对不起诉占83.51%。调查结果表明,绝大部分不起诉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但不起诉率呈上升趋势这一苗头依然是今后正确适用刑事诉讼法应该十分重视的问题,亦是影响检察机关严格执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以维护法律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5.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的司法裁量权,正确使用不起诉权,有利于分化、打击犯罪,节约诉讼成本,反之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社会矛盾的新起点。笔者结合田东县的情况,分析产生不起诉案件的特点、原因,并提出自己的浅见。  相似文献   

6.
刑罚个别化、保障人权,尊重人的内在价值、诉讼经济和控制犯罪是不起诉裁量权的价值所在,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健全保障制度是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有效运行的根本所在.  相似文献   

7.
我国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极其有限,与法律监督的定位极不相称。完善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是提高诉讼效率、降低司法成本的客观要求,也是保障人权的需要。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内完善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实质上就是完善不起诉裁量权。  相似文献   

8.
不论是普通法系还是大陆法系,检察机关的主要作用是审查并决定哪些案件应该移送法院提起公诉,哪些不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决定起诉与不起诉时都享有一定自由,即检察机关享有一定的控诉自由裁量权,只是不同法系,不同国家的自由度存在差别。本案拟对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控诉自由裁量权进行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9.
为防止检察机关滥用不起诉权 ,必须通过设置一定的程序对不起诉权加以制约。不起诉制约程序的性质 ,是对检察机关起诉裁量权、侦查监督权和终止诉讼程序权的制约。我们要在对国内外相关立法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 ,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的不起诉制约程序。  相似文献   

10.
左勇  谭庆德 《法制与社会》2012,(29):115+119
不起诉裁量权的建立是以起诉便宜主义原则为基础的.在刑事诉讼中,起诉法定主义模式和起诉便宜主义模式是两种典型的诉讼模式.①起诉法定主义是一种严格规则主义,要求起诉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凡是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必须提起公诉,检察机关不得有任何裁量余地,起诉法定主义模式是有罪必罚的报应刑的刑罚思想在刑事诉讼程序上的具体体现,由于这种模式能够保证法律适用的平等性和公平性,在19世纪中期以前曾被许多国家广泛采用.在严格的起诉法定主义原则的指导下,检察官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裁量权,只是严格遵循法律之规定对案件作出起诉与否的处理决定.  相似文献   

11.
不起诉裁量权是公诉权的重要内容。司法实践中,关于不起诉裁量权的运用,存在认识不到位、运用不够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条件模糊、程序负担重等问题。刑罚理念的转变、诉讼经济原理、公共利益的多元化等为加强检察裁量权的运用提供了法理基础。检察机关应从明确相对不起诉适用标准、扩大适用范围、科学合理地进行考核评查、强化监督制约等方面入手,加强不起诉裁量权的运用。  相似文献   

12.
人民检察院对自行立案、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案件,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免予起诉.免予起诉,是指被告人已构成犯罪,在诉讼程序上应该起诉,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因而认为以免予起诉为适当而由人民检察院所作出的一种决定.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终止诉讼的法定职权.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这种职权,不仅可以  相似文献   

13.
正不起诉决定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和司法裁量权,具有终止刑事诉讼活动的效力。正确把握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既有利于正确执行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有利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节约司法资源,挽救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一、检察机关行使不起诉权的现状一是相对不起诉适用案由具有一定局限性。从笔者的执法办案实践来看,相对不起诉案件中,绝大部分是涉嫌交通肇事的案件,而且这类案件做出不起诉  相似文献   

14.
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起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兰耀军 《法学论坛》2007,22(5):105-111
根据控审分离原则,对公诉案件是否提起公诉属于检察机关自由裁量的范畴,法院的主要职责是审判.但是,为了制约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保障被害人人权,德国、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又规定了强制起诉制度,对于检察机关已经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赋予被害人申请法院强制起诉的权利.对该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其合理性及限度,对于改革我国不起诉制约机制,加强被害人人权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论选择起诉     
选择起诉作为检察官的一项自由裁量权,指检察官斟酌案件具体情况对犯罪人及犯罪行为所作的起诉或不起诉处理,具体包括对犯罪人的选择起诉和对犯罪行为的选择起诉。选择起诉的法理基础是起诉便宜主义,具有节省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的作用。选择起诉并没有违反平等保护原则,也没有违背数罪并罚原则。我国1996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对不起诉包含了选择起诉,但还不完善。有必要借鉴现代法治国家及地区的立法经验,完善我国检察机关的选择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16.
试论人大对检察机关“不诉”裁量权的监督贵程春宁海军不起诉是由人民检察院决定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活动。去年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根据我国司法实践的需要,借鉴别国的立法经验,停止使...  相似文献   

17.
不起诉制度是在起诉便宜主义思想影响下,赋予检察机关在某些情况下,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而终止诉讼的权力。检察机关通过对一些根据法律规定不认为是犯罪或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或者因证据不足不能起诉的案件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案件决定不起诉,来减少讼累,避免刑事司法资源不必要的浪费。  相似文献   

18.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公诉机关,基于其控诉职能,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没有起诉必要的案件不予追诉的程序处分决定。[1]而“没有起诉必要”究竟是单纯根据不起诉之相关法律条文来判断,还是基于司法实践与刑罚目的来判断,选择基准不同,则直接影响刑事案件的诉讼效率,深层次关乎检察官自由裁量权之扩张与限缩。针对检察实践追诉漏罪工作中经常面临的有无追诉必要性的争议和困惑,笔者以典型案例分析当前无实益追诉之弊端,提出适当扩大检察官之自由裁量权,设立“于执行刑罚无实益之不起诉”的观点。一、问题的提出——检察实践追诉漏罪工作…  相似文献   

19.
不起诉决定书,是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后,依据事实和法律对被不起诉人作出的相对终结诉讼的一种法律文书。不起诉决定书内容包括被不起诉人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处理意见等, 而目前的不起诉决定书处理意见部分大多仅仅简单引用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对证据的采信、事  相似文献   

20.
行政公益诉讼对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试点期间,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对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是否应受起诉期限的限制及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起诉期限区间作出明确规定,致使实践中出现了一定的问题。因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并未解决上述问题,导致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起诉期限存在较大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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