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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与法律》2006,(6):30-30
国务院2006年12月31日公布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该办法在降低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方面作了以下六个方面的规定。:(2)将财产案件收费比例的起点由现行的4%下调为2.5%;(1)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实行先执行、后收费;(3)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不另行收费的最高限额由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万元;(4)行政案件不论是否涉及财产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费;(5)当事人申请撤诉、调解结案或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6)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新办法确立了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该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和外国人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适用国民待遇原则和对等原则等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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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民事和经济案件收取诉讼费用,其中包括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和财产案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案件审理费,即通常所说的“其他诉讼费用”,如鉴定费、勘验费、诉讼资料副本制作费,以及证人的误工补贴和差旅费等.1989年6月,最高法院在《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中指出,“其他诉讼费用”也包括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诉讼费用(第四条).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一部分“其他诉讼费用”如何理解,其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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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诉讼费用,系指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诉讼当事人负担的为进行诉讼所产生的费用。它包括诉讼案件的受理费、执行案件的申请费以及在实际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依法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我国诉讼收费制度是从一九八二年《民事诉讼法(试行)》颁布后开始实行的。一九八四年,最高人民法院制订了《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下发各地执行。一九八九年,又对原办法进行了修改,重新制订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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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8,(2)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皖高法[1998]82号《关于发回重审后原审时未上诉一方当事人提出上诉应否交纳案件受理费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这里所指重审后又上诉的,是指原审时提出上诉的一方当事人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包括原审时未上诉而重审后提出上诉的当事人。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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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5,(5)
第一条为了使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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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诉讼费用实行败诉者负担的原则.本文从诉讼费用的内涵及其性质入手,从经济学、当事人诉权地位,司法实践角度,对这种诉讼费用承担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并重点阐述了当前我国诉讼费用负担改革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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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9,(4)
根据审判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有利于当事人依法进行诉讼,现对《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办法》第一章第四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具体内容为: 1、非财产案件当事人应当负担勘验、鉴定、公告、翻译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上述费用的负担,按《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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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实践证明,改革执行收费乃至诉讼收费制度,势在必行。法院诉讼与执行收费制度必须做到合法、合理、透明和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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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制度是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制度。我国将于2007年4月实行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和旧的诉讼收费规范相比较,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存在着明显的变化。我国诉讼费用制度改革在取得巨大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质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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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11):12-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收费监督管理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人民法院诉讼收费的监督管理.防止和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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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收费监督管理改革报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司法》2007,(23)
诉讼收费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直接决定着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对遏制恶意诉讼、制裁违约侵权行为具有一定作用。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出台以后,诉讼收费制度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为了适应新的诉讼收费形势,加强和完善对人民法院诉讼收费的监督管理,避免出现诉讼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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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 ,有的地方检察机关在受理当事人不服一审、二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时 ,一些当事人不时提出“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 ,当事人一方是否要重新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的问题 ,并反映有人民法院向他们收取了再审的诉讼费用。据调查 ,确实有检察机关依法抗诉的再审案件 ,审判机关令一方当事人交纳案件受理费的事实 ,其依据是199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 ,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的 ,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再审 ,人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