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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法律实务中,对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究竟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的认定和处理,是一个长期困扰法律工作者的难题。面对这类案件,只有切实贯彻以人为本的精神,既坚持有法可依,又不唯"法"是举,才能更好地保障夫妻双方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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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规范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较为简陋和含混,特别是2004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起了巨大争议。2018年1月《夫妻债务解释》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和举证责任分配,一定程度上回应和解决了夫妻共同债务相关规范存在的争议和问题,但《夫妻债务解释》的条款本身仍有商榷空间。中国民法典的编纂是构建夫妻共同债务规则的良好契机,在性质上,从夫妻关系的本质出发,法定夫妻财产制下的夫妻共同债务应界定为共同债务,而非连带债务,由此夫妻双方应当作为一个法律共同体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和清偿规则应当基于共同债务的属性进行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为夫妻共同举债或一方举债经另一方同意或追认,因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生产经营或一方从事生产经营、利益归家庭共享所负债务,取得、管理夫妻共同财产所负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清偿。一方清偿超出夫妻双方协议约定或法院判决其应当承担的份额部分,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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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礼仁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9,32(2):45-56
构建夫妻共同债务规则的现有观点具有违背婚姻本质之缺陷。建立科学完备的夫妻债务制度,除秉承符合婚姻本质原则、交易安全与婚姻安全衡平保护原则、方便适用原则、重点突出和科学合理原则外,内容设计上应形成"四横三纵两类一轴"的制度体系,即统摄夫妻财产制、家事代理权、夫妻合意、债权人善意四大横向要素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夫妻债务的举证责任、夫妻债务的清偿原则三大纵向要素,兼顾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突出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界限。在夫妻共同债务立法模式上,既不宜采取列举模式和例示模式,亦不能完全照搬概括模式,以采用"修正型概括模式"为宜。夫妻债务法条内容设计应当简明扼要、通俗易懂、语义明确、避免歧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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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夫妻债务制度创建于1950年婚姻法。它历经社会发展不同阶段,因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增长而日益细化。夫妻债务制度关乎债权人、举债人及其非举债配偶三方的财产权益。编纂民法典,设计夫妻债务制度时,应当树立平等保护债权人利益与夫妻双方利益、兼顾维护交易安全与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理念。在夫妻债务性质的认定上,确立夫妻合意、为夫妻(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若干标准,以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在夫妻债务清偿责任方面,法定夫妻财产制类型与中国基本相同的《法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具有借鉴意义。夫妻债务制度不是离婚时的财产清偿制度,而是夫妻财产制的组成部分,中国民法典应当体系化构建夫妻债务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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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礼仁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8,(2):93-106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存在"三大错误"与"保护债权人的虚假功能",之后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支持第24条的"内外有别论""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决定论""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等理论也无法自圆其说。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废止了以婚姻存续关系(或财产共有关系)推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则和举证规则,确立了除夫妻合意外,一方负债必须用于家事需要才能构成共同债务的规则。在适用该解释时应注意其并未确立"共债共签"原则,部分内容有待完善,需要正确处理该解释与第24条的适用关系以及该解释的溯及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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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现状、成因与对策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文章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历程进行了回顾,分析了地方政府债务成因的发展变化,探讨了地方负债的融资行为风险对财政、金融、社会带来的不良后果,最后提出解决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根本出路在于地方政府举债债券化,应采用总体部署、阶段实施的解决方案,最终使地方政府债务走向透明化、法制化、市场化、规范化的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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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的效应及形成机制新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远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5,21(3):71-75
地方政府债务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和政府职能的转换而产生的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从商业银行获得的贷款、中央政府将国债部分收入转贷给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为企业担保等形成的隐性债务等。地方政府债务的迅速膨胀已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这种债务的形成和扩张既有显性的正式预算制度的制约,也有非正式预算制度、地方政府间财政竞争和地方政府债务动态发展机制等因素的拉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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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Daixin is Doctoral Candidate at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 Wang Qian is Professor Vice President at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 Ye Zirong is Professor Vice President at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 Chengdu 《中国行政管理》2008,(12)
近三十年来,宏观管理国债规模的研究,呈现出行政学和公共经济学交融的新趋势。本研究将重点关注政府宏观管理体制下,国债规模管理与预算赤字、国家税收和政府支出等关键变量的联系。文章梳理了宏观管理国债规模的主要研究进展,并分析了既有研究的内在联系及可能存在的研究空间。研究认为,在目前我国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和经济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政府运用好国债工具是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主要经济手段,同时也是政府经济执政能力提高的重要标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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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高校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财务风险,文章就公安院校负债办学的成因及产生的财务风险作了详细的阐述,并介绍了美国政府对防范和化解高校财务风险的一些措施和方法,最后提出了针对我国公安院校防范与化解财务风险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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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传利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6):65-68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近几年急剧膨胀,负债融资发展已经形成不可阻挡之势。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显得意义特别重大。本文在界定地方政府融资内含的基础上,概括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缺陷,并对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提出了若干建议,以求同仁赐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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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镇债务规模巨大,覆盖范围广泛,不良债务比例较高,化解工作困难,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随着中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国家对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事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化解乡镇债务并彻底消除其产生存在的基础带来了重大机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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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投资是公司重要的经营方式之一,但也可能带来负面效应,如资本虚增,控股公司将从属公司作为规避法律、逃避债务的工具,经营者控制公司,债权人或小股东利益受损等。国外立法对转投资的规制措施可分为事前规制与事后规制两类。我国新公司法对转投资的规定较旧公司法有明显进步,但仍存在缺乏转投资披露制度、缺乏相互持股限制和关联公司制度等不足,应进行补充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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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胜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5(2):30-32
不真正连带之债是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一种债的类型,它具有不同于连带之债的独立价值,是一种优秀的民事法律制度。但由于我国立法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也颇多分歧。本文试图对不真正连带之债的概念、性质、类型及其效力等作一探讨,以期在理论上引起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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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经济经过结构调整,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并带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超常规融资积聚的风险隐患也在迅速增加,巨额的地方政府负债极有可能成为诱发新一轮危机的重要因素,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弄清地方政府过度负债的主要风险,衡量地方政府的负债能力,界定风险转变为危机的临界点,明确地方政府适度负债规模水平是稳妥地化解地方政府过度负债风险,防范危机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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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建华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6,15(1):30-35
补充责任的共同诉讼形态一直是理论争议的焦点,而将类似必要共同诉讼合一确定的范围扩及逻辑上有合一确定必要之情形,有助于该问题的解决。类似必要共同诉讼适用范围之扩张,使其不再局限于诉讼标的同一,以既判力扩张为合一确定判断标准的观点也应得到修正。在债权人先单独起诉股东时,因具备逻辑上合一确定之必要而应赋予债权人追加公司参与诉讼的权利。公司、股东作为共同诉讼人,对债权债务这一基础事实所采取的有利诉讼行为及于全体,所有不利诉讼行为仅及于自己。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