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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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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庭暴力对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它不仅严重侵犯人权,破坏家庭的稳定与和谐,甚至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以暴抗暴",进而导致伤害、杀人犯罪。同时,家庭暴力在一定程度上与社会丑恶现象紧密相关,使社会不稳定因素大量增加。解决家庭暴力既要依靠法律途径,更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努力。为了使家庭暴力受害者能够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要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同时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建立起完善的家庭暴力干预体系,从而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进社会和谐与人类文明。  相似文献   

2.
关于家庭暴力警方干预问题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庭暴力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我国,它是影响家庭关系,导致违法犯罪等社会问题的因素之一.家庭暴力具有其法律特征和表现形式.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警方有干预家庭暴力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但是在当前的司法机制下,警方干预家庭暴力存在一定的障碍和困难,应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对策和方法.  相似文献   

3.
建立和完善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律机制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现代社会 ,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 ,针对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 ,必须对其进行法律规制。鉴于我国现行反家庭暴力法律机制之欠缺 ,应从立法、司法、救助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家庭暴力由于其循环性、私密性等特征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且难以解决的社会危害,而在我国由于反家庭暴力法律体系尚未形成,现行规定空白较多,宣传力度不够,专管不明确,维权成本过高,政府与非政府组织未形成合力等原因,使家暴问题尤为显著。为预防和阻止家庭暴力,应从改造我国现有制度,充分发挥基层民主自治组织的作用入手,加快构建有效预防和阻止家庭暴力的制度。  相似文献   

5.
(续上期) 四、完善公安机关防治家庭暴力的措施 (一)法律措施 1.充分运用好现有的授权性规范,强化公安机关干预家庭暴力的责任意识  相似文献   

6.
中国警察对家庭暴力的干预既受国际社会反家庭暴力运动的推动,也与中国政府对家庭暴力的重视有关,还受中国近年来法律改革的影响。这构成了中国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社会背景。公安机关与人民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策略主要有:人权战略与法律改革战略的结合;努力构建政府领导的主流工作模式,实行综合治理的多机构合作;预防、教育、打击与求助相结合,惩治施暴人与救助受害人的统一;建立公安机关防治家庭暴力长效机制与创造性开展工作相结合。  相似文献   

7.
笔者和项目组其他成员主要调查了解了陕西省西安市、榆林市、咸阳市和商洛市及安康市所辖部分县区内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干预职能、职责分工、工作机制、处理措施、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及执法现状等情况,分析了陕西省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类型、特点及危害后果,并提出完善相应的司法干预机制和相关立法的建议与对策,其中重点建议应切实提高公安、司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对法律保护人权这一基本精神的认识与理解,真正厘清和正确把握法律规制家庭暴力与维护家庭和谐的关系。同时急需制定与完善陕西省防治家庭暴力的统一的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及司法干预的机制,包括有必要在陕西省基层法院选点尝试开展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司法保护措施,即设立维护家庭暴力受害者人身安全的保护裁定(民事保护令)制度。  相似文献   

8.
警察机关作为公权力机构的一线代表,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对江苏4地10个派出所的调查,结果显示:警察对家庭暴力的整体认知状况、对法律干预的态度、对法定干预职责的理解等都有所改变和进步,但由于培训、立法、机制等方面的原因,警察机关的干预作用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要重视警察防治家庭暴力意识和能力的培训,制定专门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建立反对家庭暴力的专门委员会。  相似文献   

9.
遏制家庭暴力之法律对策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需要以新的思路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制定一部专门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扩大家庭暴力及其保护对象的范围,明确家庭暴力的救助机构、救助方式、救助程序、制裁机构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其次要进一步明确公安、司法机关、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组织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的职责,强化"司法介入"力度,建立系统的社会救助制度,以形成各方面联手合作,相互配合的有效机制.  相似文献   

10.
家庭伦理的法律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代社会 ,法律的调整范围日益拓展 ,渗入到家庭的伦理关系中。家庭伦理的调整需要制度化、多元化和专门化的机制 ,其中法律调整手段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完善家庭伦理的法律调整 ,应当制订惩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 ,设立别居制度 ,转变执法观念以及实现社会力量的共同干预。  相似文献   

11.
家庭暴力预防与培训机制的不足或执法乏力会导致家庭暴力受害人在救济路径的选择方面面临诸多困惑.从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的司法培训视角来看,干预家庭暴力司法培训系统方面尚存在不足与局限.司法培训对有效处理家庭暴力、破解家庭暴力干预机制所遭遇的障碍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突破司法培训的困局,建构推进多维干预家庭暴力司法培训的模型.  相似文献   

12.
家庭暴力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庭暴力问题近年来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 ,但对家庭暴力的界定仍有许多争议 ,且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机制和援助机构仍不健全 ,本文试就家庭暴力的有关问题作一界定 ,并从其形成原因、特点、后果等方面探讨家庭暴力问题 ,从而提出预防和解决家庭暴力的对策  相似文献   

13.
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在现实生活中,国内外都存在着男性作为家庭暴力受害人的现象。从表象上看,男性作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存在着身体力量较小、社会资源占有量较少、"男性气质"不够突出等特点。但透过表象,这些特质都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是父权制社会的刻板印象,是男女不平等、性别关系不和谐的反映。家庭暴力的代际传递、社会习得及现行法律有效救济机制的缺乏是造成上述现象的重要原因。通过设立专门针对男性的庇护所、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专项立法,并通过在多元、多机构社会干预中对男性作为家庭暴力受害人问题的关注,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性别平等,从而构造男女平权的性别伙伴关系。  相似文献   

14.
警察应不应该干预家庭暴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充分认识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是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前提。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必要性表现在三个方面:家庭暴力危害严重,应该干预;家庭暴力规律特殊,需要干预;有关法律明确要求,必须干预。警察对家庭暴力的干预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其作用主要源于警察工作的特殊性、身份的特殊性和职权的特殊性。基层派出所民警干预家庭暴力具有重要意义:求助方便快捷,干预及时效果好;预防方法多样,教育宣传辐射广;有效干预家暴,综合治理好处多。  相似文献   

15.
家庭暴力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家庭暴力从施暴方式上可分强暴力与冷暴力。家庭暴力虽在程度上有轻重之分,但导致家庭暴力的元凶都是病态心理。仅家庭暴力重要的是从改变观念入手,用以加强对家庭暴力的社会干预和法律干预。  相似文献   

16.
警察是干预家庭暴力的重要职能主体之一,但目前我国还缺乏明确的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模式和规范。目前国外、境外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主要模式有三种,即积极介入、限制介入和法定介入。确定我国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模式面临着法定职责与法定措施不对应、警察权介入家庭暴力的限度定位不明确、缺乏充足的社会支持以及警察自身对干预家庭暴力的态度不够积极等四个方面的困境。综合我国有关家庭暴力的立法和社会文化背景等因素,我国警察干预家庭暴力应采取法定介入和社区警务相结合的模式,并应制定详细的规范操作流程。  相似文献   

17.
社会性别主流化理念,有助于我们分析警察干预家庭暴力遭遇的执法困境,推动警察处置家庭暴力案件的社会性别视角的建设,从而探讨警察干预家庭暴力中如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8.
家庭暴力在不同种族、不同文化、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中普遍存在,成为全球关注的问题。全世界已有44个国家相继出台了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同时制定了一系列比较完善的社会、法律等救济途径。但是在中国,目前尚没有一部完整的反家庭暴力的全国性立法,相关规定仅散见于《宪法》、《民法》、《婚姻法》之中。我们系统地梳理了近二十年来中国反家庭暴力立法的内容和各地相关法律法规,分析了全国性立法和地方性立法在内容和司法干预上的不足。对于有效遏制家庭暴力,推动完善反家庭暴力的司法制度,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及其社会救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庭暴力危及家庭和社会的安宁与幸福,我国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框架基本形成,但对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不尽完善.在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未出台的情况下,现实的选择是努力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构筑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救助体系.  相似文献   

20.
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困难涉及法律政策、当事人、警察自身、执法保障和多机构合作等多个方面。解决这些困难需推动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加强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开展专业培训,争取领导重视和建立多机构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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