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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论比例原则在有关征收的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开创性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国际投资仲裁领域,比例原则已经得到了开创性适用,分析表明其将得到进一步扩大适用。比例原则是一个比非歧视原则要求更高的原则,甚至被认为是公平与公正待遇原则中包含的一个重要原则。在我国新一轮双边投资协定中大都规定公平与公正待遇原则及基本上都放弃了逐案审查权、国际投资仲裁中国际法得到越来越多适用的情况下,比例原则在有关征收的国际投资仲裁领域的适用应该引起我国学者与当局的关注和思考。  相似文献   

2.
消防行政执法主体享有广泛的裁量权,而消防行政裁量权在行使过程中极易损害公民权利,必须加以规制。与合理性原则相比较,比例原则因其具有更强的操作性,使得公民权利能够得到更好保障,个案正义也更易实现。因此,有必要将比例原则引入消防行政法领域,用于规制消防行政裁量权。研究从分析比例原则与消防行政裁量的关系入手,对比例原则在消防行政中的适用性进行探讨,提出在消防行政裁量中适用比例原则的路径。  相似文献   

3.
国际私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国际合同的当事人有权合意选择合同的准据法。该原则经法国学者首先提出以后,即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至今已发展成为世界各国确定国际合同准据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4.
行政裁量和行政判断余地理论,可以有效确定人民法院所审查的行政机关认定事实的范围和界限。这不但有利于明晰司法权和行政权各自的界限,也有利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的操作性问题.同时,该理论还将对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的行政性证据材料的审查,提供重要帮助。  相似文献   

5.
6.
张潇剑 《外交评论》2006,(1):101-105
争议的可仲裁性系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一项基本问题,仲裁员依据什么法律来界定争议的可仲裁性是仲裁程序能否启动的前提。从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在可仲裁性问题上适用仲裁地法、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以及仲裁裁决的被请求承认与执行地法,均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本文作者认为,仲裁员应适用一般法律原则作为衡量争议可仲裁性问题的准据法,因为这类原则已为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所承认,并且其适用符合整个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提高了跨国商事争议解决的效率和可预见性。  相似文献   

7.
张桂梅 《工会论坛》2006,12(2):94-95
随着国际间经贸交往的日益频繁,跨国纠纷越来越多。而由于各国法律的不一致,国际贸易惯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论述国际贸易惯例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法律地位及国际贸易惯例如何在我国涉外仲裁中更好地适用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特点决定了它不能适用普通的合同法律适用规则,必须有自己的冲突规则来指引准据法的选择。意思自治的原则同样适用于仲裁协议,而且在当事人无明示选择仲裁协议所应适用的法律时,适用仲裁地法被广泛接受。中国在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准据法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需尽快解决。  相似文献   

9.
民行检察中的自由裁量有其自己的内涵和特点,规范自由裁量权必须多措并举,确立自由裁量的原则并遵从运用是规范自由裁量权最重要的方法之一。规范的自由裁量在民行检察实践中的应用既彰显了自由裁量原则的价值,又体现了它自身的价值。  相似文献   

10.
比例原则包括适当性、必要性和法意相称性原则。结合比例原则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行政执法的实践,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适用比例原则除了依据执法者的经验和学识积累外,还必须符合法律的目的、具有正当的动机、不应有不相关的考虑、平等对待、措施适当并必要、程序到位等要求。  相似文献   

11.
西部欠发达地区仲裁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在法律上并不存在障碍,而且更加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更好地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体现了仲裁的本质,客观上满足了当事人对仲裁服务的需求,方便、高效及节约成本,西部地区仲裁机构10年来国内仲裁经验的积累和仲裁人才的锻炼与储备,也为国际商事仲裁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相似文献   

12.
浅议中国--东盟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文章立足于中国-东盟这一完全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自由贸易区的事实,以中国与东盟各国在双边投资协议中达成的共识为基础,同时借鉴现代双边、多边投资协议(包括东盟关于投资争议解决的已有规定)中关于投资争端解决的先进做法,提出中国-东盟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构建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195 8年《纽约公约》规定了拒绝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两条理由 :不可仲裁性和公共政策。本文从公共政策的概念入手 ,分析公共政策在国际商事仲裁各环节的影响 ,以及公共政策与不可仲裁的关系 ,得出不可仲裁性也是公共政策内容的结论。文章紧围绕仲裁裁决得以承认和执行的条件 ,来透析公共政策适用在国际仲裁中的价值。  相似文献   

14.
关于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进行司法监督的范围 ,在我国有程序监督论、双重监督论和折衷论三种观点。本文对国际上有关仲裁的立法和实践的趋势、我国仲裁立法和实践的具体情况 ,以及和仲裁制度本身的价值取向进行考察和论证 ,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我国仲裁立法与实践已普遍接受仲裁条款独立性原则,但地方法院在此问题上有竞争仲裁管辖权的观念。我国由仲裁委自裁管辖,且在与法院的管辖权发生冲突时,法院的裁定优先,这与国际仲裁惯例不相吻合,因此,要在立法及实践上改变这一做法。  相似文献   

16.
仲裁条款有效性的最终决定权在人民法院 ,而不是仲裁委员会。如果某仲裁机构对仲裁条款的效力作出错误的裁定 ,可能并且应当导致仲裁裁决的被撤消或执行被拒绝。《仲裁法》第 58、6 3、70、71条中的”仲裁协议”。必须被理解为“有效仲裁协议”。  相似文献   

17.
随着国际商事争议的日益复杂,国际商事仲裁因其固有的优势成为解决涉外商事争议的重要方式.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临时保全措施对于保证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和裁决的有效执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在各国的实践中,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临时保全措施在发布主体、发布时间和域外执行等问题上存在种种差异.我国有关临时保全措施的规定目前还很不...  相似文献   

18.
公共政策是各国普遍采纳的一项法律制度。在对要求承认和执行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时,公共政策成为法院拒绝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传统理由,鉴于公共政策内涵不确定性的特征,使得各国在适用公共政策时享有较大的自主权,客观上为各国滥用公共政策提供了一定的便利。  相似文献   

19.
全球行政法理论要求投资条约仲裁应当具备问责、透明和公众参与、阐明理由及复审程序,其中法庭之友作为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影响有限,申请人是否适格、能否参与和表达、表达能否被接受完全属于仲裁庭的自由裁量范围。法庭之友的广泛参与、有效表达和及时反馈是全球行政法理论下投资条约仲裁的应有之义,完善法庭之友对于国际投资条约仲裁走出合法性危机具有重大意义。结合仲裁规则和最新投资协定相关规则,完善法庭之友规则应明确法庭之友的主要审查标准,降低身份、重大利益关系、程序负担等次要标准对法庭之友广泛参与的限制;形成以披露信息、申诉方和被申诉方意见,仲裁庭意见为主要内容的有效反馈模板;通过限定篇幅、允许联合声明、规定时限等方式加强程序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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