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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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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罚体系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罚体系的设置能够鲜明地反映出一个国家刑罚的轻重程度,也是刑法人道性的主要标志之一。我国刑罚体系存在以下弊端:从总体上来说,是一个重刑结构;现行刑罚在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之间,存在着刑罚轻重不协调的现象;监禁刑过多,社区矫正刑欠缺。应当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并重原则、轻轻重重原则重构我国的刑罚体系。初步设想是:保留死刑,但减少、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废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制度,设置不得减刑和假释的终身监禁刑;废除无期徒刑,延长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废除管制刑,设立社区服务刑;适应社区矫正需要,增加非监禁刑,提高非监禁刑的适用率;完善、增设资格刑。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不宜彻底废除死刑,但对经济犯罪的死刑适用应区别对待.在我国对经济犯罪所设置的死刑罪名中.除五种犯罪适用死刑具有正当性外.大多数经济犯罪都不适用死刑.理由是经济犯罪适用死刑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不能有效地遏制经济犯罪;死刑刺激部分经济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使国有资产流失.建议调整经济犯罪的刑罚体系,改革自由刑,增设资格刑,加重财产刑.  相似文献   

3.
从有效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考虑,对商业贿赂犯罪的界定应基于广义视角.与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比,目前我国商业贿赂犯罪在犯罪问题上存在贿赂对象狭窄、谋利要件累赘、行为方式单一、贿赂范围小等问题;在刑罚问题上存在着刑罚幅度不平等、死刑设置不合理、罚金刑地位缺失、资格刑功能错位等问题.在犯罪问题上应从扩充贿赂对象、删除谋利要件、增设行为方式等方面进行立法完善;在刑罚制度上应从刑罚幅度平等化、死刑设置国际化、增设罚金刑、改造资格刑等方面完善.  相似文献   

4.
对于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机动车罪,学者观点不一。犯罪圈的划定有其特定的标准:即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及现行立法规制力的不足。以此为标准,则完全有必要将危险驾驶机动车行为纳入刑事法律的评价视域。  相似文献   

5.
公务员亚腐败行为不仅会降低政府的行政效率,增加行政成本,而且还会间接降低政府公信力,间接影响政群关系和睦,影响我国反腐体系的完善以及我国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文章以亚腐败预防的现实困境和行为为研究切入点,通过加强公务员队伍保障机制、增强制度供给、健全监督体系以及构建法律和问责双轨制的惩处机制四个方面论述我国公务员亚腐败行为的防范机制的构建。  相似文献   

6.
以“依法从严打击经济犯罪”为指导,我国对经济犯罪的刑事立法取向上采取了重刑主义,但是“厉而不严”的刑罚体系以其超量的刑罚投入却无法达到预定的理想效果,昭示出了现行刑罚体系的无能为力。应采取民事、行政、刑事制裁相协调,编织一张严密的法网,废除死刑,慎用自由刑,扩大经济刑的适用,完善罚金刑的执行方式,增设限禁或剥夺业务活动的资格刑等方式,重构我国经济犯罪刑罚体系。  相似文献   

7.
以“依法从严打击经济犯罪”为指导,我国对经济犯罪的刑事立法取向上采取了重刑主义,但是“厉而不严”的刑罚体系以其超量的刑罚投入却无法达到预定的理想效果,昭示出了现行刑罚体系的无能为力。应采取民事、行政、刑事制裁相协调,编织一张严密的法网,废除死刑,慎用自由刑,扩大经济刑的适用,完善罚金刑的执行方式,增设限禁或剥夺业务活动的资格刑等方式,重构我国经济犯罪刑罚体系。  相似文献   

8.
现行刑法中自由刑体系的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死刑废除目标的实现。在对我国自由刑体系加以调整时应当遵循如下原则:轻重有序,罪责刑相适应;合理配置,考虑刑罚效益。自由刑体系调整的制度设计包括自由刑体系的调整和自由刑相关配套制度的调整。不可假释或减刑的终身徒刑的设置有其必要性。  相似文献   

9.
论短期自由刑的存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由刑是剥夺或限制犯罪人人身自由的刑罚。在各国刑罚体系中 ,自由刑处于中心地位 ,是最重要的一种刑罚。自由刑分为有期自由刑与无期自由刑两种。有些国家在有期自由刑中又单独规定了短期自由刑。我国刑法关于自由刑的规定属于此种情况。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种类 ,除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外 ,还有拘役和管制这两种短期自由刑。从刑罚的发展历史看 ,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主要适用死刑与肉体刑 ,自由刑尽管在封建社会就已经出现 ,但直至资本主义社会才得到广泛的运用 ,作为刑罚体系中最主要的刑罚。但是 ,随着社会的发展 ,如同一切事物一样…  相似文献   

10.
任何一种刑罚的存在都和它所处的历史背景紧密相连,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条件促成了刑罚的形成,死刑也是由社会条件所决定的。我国的死刑制度是与现阶段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教育、伦理和法律意识的发展水平相一致的,这就决定死刑存在的必要性。对于罪行严重,产生极大社会危害后果,如郑筱萸的犯罪,应当适用死刑。但我们应该顺应世界潮流,积极审视我国的死刑制度,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把握好宽严相济的度。今后立法上可以下列方式限制死刑适用:大幅度削减经济犯罪中的死刑罪名;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政治性犯罪可作技术性压缩;对一些性质不是特别严重的犯罪可以考虑取消死刑;废除和平时期军事犯罪的死刑,对战时军事犯罪中的死刑予以保留;死刑立法应实行死刑相对刑主义;在刑法总则中应明确规定限制适用死刑条款;坚持实现适用死刑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对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的现实存在量刑标准模糊、罚金刑和资格刑缺失等缺陷,需要及时调整腐败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针对罪质增设罚金刑和资格刑。同时,还要对减刑、假释、缓刑等制度认真审查并加以完善,避免前门重判后门轻纵的现象,以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2.
在打击职务犯罪过程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我国现行的职务犯罪立法存在着贪污罪构成标准过高、渎职罪成立条件过严、贿赂罪法网设置过松及死刑作用夸大、资格刑功能错位、罚金刑地位缺失等宽严失调的现象,故必须从立法降低贪污罪的构成标准、放宽渎职罪的成立条件、严密贿赂罪的法网设置及废止死刑、改造资格刑、增设罚金刑等。  相似文献   

13.
在打击职务犯罪过程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我国现行的职务犯罪立法存在着贪污罪构成标准过高、渎职罪成立条件过严、贿赂罪法网设置过松及死刑作用之夸大、资格刑功能之错位、罚金刑地位之缺失等宽严失调的现象,故必须立法降低贪污罪的构成标准、放宽渎职罪的成立条件、严密贿赂罪的法网设置及废止死刑、改造资格刑、增设罚金刑等。  相似文献   

14.
根据现有理论,从刑事责任的概念等五个方面反思刑事责任在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中的位置,传统的刑法学体系结构不能使刑事责任的本意充分发挥。刑事责任是指由行为人实施了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不可容忍的危险之行为所产生。并在行为过程中不断强化,体现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应当承担刑法对行为人及其行为的客观而抽象的谴责与否定性评价。刑事责任应当是犯罪与刑罚的上住概念并作为一个全局性根本性概念贯穿于刑法的适用过程。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应改为罪刑相适应原则。刑事责任在刑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是:刑事责任—犯罪—刑事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罚结构是以死刑、自由刑为中心,属于重刑结构。刑法修正案(八)彻底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在完善刑事处罚体系,对刑罚进一步轻缓化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此次修法也给我国刑罚体系结构带来一些新问题,因此,还应在刑法修正案(八)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地削减死刑罪名,调整死刑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之间的结构关系,提高罚金刑的地位和增设轻刑刑种等,对刑罚的设置进行结构性的改革。  相似文献   

16.
我国廉政建设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防治腐败的基本法律缺失,对腐败行为的惩处存在法律漏洞,廉政制度建设缺乏整体性与系统性,廉政机构缺乏足够的独立性,社会监督被弱化,廉洁文化建设严重滞后.要遏制腐败高发势头,使廉政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就必须建立系统的廉政法规体系,通过法的完备和实施,大幅提升腐败成本.创造条件,让监督更加有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突出公民在监督体系中的主体作用,重视网络反腐的重要作用.设立独立权威的专门廉政机构,营造“廉荣贪耻,一心向廉”的社会文化氛围.  相似文献   

17.
随着党和政府反腐败行动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官员由于腐败行为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而在这些官员的身边几乎都能看到情妇的存在。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对官员的犯罪行为进行惩处之外,其情妇应当根据不同的犯罪行为而适用不同的罪名定罪处罚,以达到惩治犯罪行为,净化社会风气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我国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死刑方面采取保留死刑,但严格限制死刑的态度。限制死刑的措施之一就是通过情节来限定,文中从应然与实然两个方面分析了中国今天的死刑除刑情节,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类整合,并根据当前死刑除刑情节的适用无统一标准的问题,总结出死刑除刑情节在量刑体系中的逻辑位置,构思了四分法的情节适用结构。  相似文献   

19.
我国受贿罪刑罚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定罪具体数额不应规定于立法中,而应归属于司法权限的范畴。对于受贿罪的处罚不宜参照贪污罪的规定,而应设置独立的法定刑条款。对于受贿罪应限制及最终废除死刑,并增设罚金刑规定。  相似文献   

20.
终身监禁并不比生命刑轻缓,将其适用于特重大贪污受贿罪犯过于严苛且与轻缓化的刑罚进化趋向相背离;而且不能根除减刑、假释制度在刑罚执行中的弊病.由于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不够明确且逻辑混乱,造成一般死缓、终身监禁与死刑立即执行之间界限模糊,因而难以为惩处贪污受贿犯罪提供统一的司法适用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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