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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近年来,面对频频爆发的公共卫生、公共健康危机,如何在使患者获得有效的廉价的治疗药品的同时,又充分保护药品专利权人、制造商的利益,并发挥知识产权的激励创新机制?这个问题是摆在世界卫生组织、各国卫生部门和专利权管理部门面前亟待有效解决的急迫问题。上述问题可以归结为如何平衡专利权人和公众健康之间的利益关系。本文从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人手,指出该制度作为一项得到国际社会认可的救济途径,在TRIPS及相关国际公约已经明文确定了实施药品强制许可的大背景下,一些发展中国家是如何通过采取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降低药价、解决突发公共健康危机的,以及我国政府在采取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措施时所应当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文希凯 《知识产权》2003,13(6):9-15
本文对WTO成员就多哈《“TRIPS协议和公共健康宣言”第六段的执行》达成的协议进行了评述。指出本议案的达成一方面是说明TRIPS框架下的知识产权体系并非完美无缺,二是说明修改TRIPS的协调或谈判即将开始。本文分析了谈判前景,建议发展中国家抓住机遇,尽早完成对TRIPS协议的有关修改,利用TRIPS提供的灵活性进一步开拓有利于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尽快提高自己的科技发展水平和竞争实力。  相似文献   

3.
李彦彦 《行政与法》2006,(4):127-128,F0003
随着发达国家拥有的药品专利越来越集中,发展中国家因为得不到有效的药品而所遭受的危及公共健康权的疾病越来越多的情况下,TRIPS中的药品专利保护和公共健康权冲突加剧。本文以利益平衡为方法,论述了TRIPS利益保护的失衡以及如何采取措施使其平衡,从而达到有效保护公共健康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陈庆 《知识产权》2012,(12):56-61
《TRIPS协定》下药品试验数据专有权为新药的申请提供排他性专有权保护,一定程度上起到类似专利权独占市场保护权的作用,其与药品专利权存在天然的冲突。如何正确解读《TRIPS协定》下对药品试验数据专有权的保护及如何协调其与专利权的冲突,对药品可及性及实现《多哈宣言》所倡导的为实现公共健康目的的精神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宣言》明确了WTO成员充分利用TRIPS协议中的弹性条款的权利,但并未解决TRIPS下药品专利权与公共健康权的法权冲突。我国应充分利用TRIPS协议中的弹性条款,通过立法协调和程序协调使其平衡,从而达到有效保护我国公共健康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在传染性疾病引发的公共健康危机中,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无法承担高昂的专利药品的难题.药品专利保护与公共健康的博弈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而TRIPS协定作为各国间利益协调的产物,不可避免地需要解决这两者产生的尖锐矛盾.本文探讨了药品专利保护的必要性、药品专利保护对发展中国家药品取得和公共健康所产生的影响、TRIPS协定对药品专利保护和公共健康的协调等几个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药品专利保护与权利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药品专利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冲突 《TRIPS协议》规定各缔约方应当给药品以专利权保护,并且保护期限不得少于20年。从鼓励发明创造、激励技术创新出发,给予药品以专利保护很有必要。专利制度具有确认发明创造产权归属的功能,“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社会的发展和进化一定表明该社会的产权制度越来越能有效地调动个人积极性,从而把有限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加入WTO,如何更好地对TRIPS协议加以利用成为我们继续研究的课题。尤其是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目前还没有完全利用TRIPS协议中有关的弹性规定,甚至更糟的是,一些规定直接模仿TRIPS协议和美国的相关实践,这大大减少了弹性规定的可利用空间。本文正是从此背景入手,运用专利法方面的一般理论,对药品专利的实质要件加以细致地分析,期望能够对中国药品专利保护制度的发展有所贡献。  相似文献   

9.
尽管药品专利权是一项私人财产权,但因其与生命健康权有密切联系,故而具有较强的公共属性.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主导下签订的TRIPS协议将药品专利的高标准保护扩展到了全世界,威胁了生命健康这一基本人权,由此进一步凸显了公共健康危机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此,有必要反思并重构后TRIPS时代药品专利的正当性并...  相似文献   

10.
药品专利与公共健康之争是当前国际上的一个热点问题。TRIPS协议将专利保护扩大到所有技术领域,其中包括药品领域。近年来药品专利与公共健康之间的国际争端不断。世界贸易组织(WTO)于2001年通过的多哈宣言以及2003年的多哈宣言第六段执行决议,反映了国际社会对此问题的关注和重视。本文着眼于WTO背景下药品专利与公共健康之间的冲突问题,对冲突的形成原因和协调途径进行了分析和论证,并提出在当前的形势下对如何平衡两者利益的一些建议和看法。  相似文献   

11.
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或TRIPS协定)将专利保护扩大到医药产品,它要求WTO所有成员承认并加强对包括医药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这给发展中国家防治传染病计划带来许多困难。然而TRIPS协定同时也考虑到了发展中国家公共健康保护的需求,和其他知识产权一样,对专利保护规定了许多例外或限制。这些知识产权的例外和限制就可以作为发展中国家获得专利药品的选择途径,包括强制许可、平行进口和第TRIPS第30条规定的专利权“有限例外”。本文意图通过对这些选择途径进行分析,对相关条款进行解释,并找出这些条款中需要进一步澄清的内容。  相似文献   

12.
TRIPS协议将医药产品纳入专利保护范围以后,引发了国际社会对药品专利和公共健康二者利益如何平衡的争执。本文在浅述药品专利保护与公共健康双方争端由来的基础上,浅谈了争执双方的利益所在,然后从社会价值、知识产权制度的利益衡平目标等方面分析后,笔者认为,在当前公共健康不断受到AIDS、SARS、禽流感等高发传染性疾病的挑战的情况下,应在保护药品知识产权的同时,不断加强对公共健康的保护。  相似文献   

13.
近年以来,美国与欧盟等发达国家利用TRIPS协议的弹性规定,在与其他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大量加入TRIPS-plus条款。这些条款通过对TRIPS的拓展以及限制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在药品的专利保护领域尤为突出。实践证明,TRIPS-plus条款严重影响了发展中国家药品的可及性。我国作为大量依靠仿制药品的发展中国家,在国内立法以及签署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国际条约时,应当对TRIPS-plus条款保持高度警惕,审慎引入专利链接制度,为数据独占保护设置限制条件,保留强制许可、平行进口等TRIPS允许的弹性条款,尽量为国内政策预留一些选择空间。  相似文献   

14.
黄瑶  徐里莎 《知识产权》2004,14(2):57-61
一、引言:不合理的TRIPS专利保护制度 1994年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为TRIPS协定或TRIPS),将专利保护扩大到医药产品,有关的规定包含在该协定第5节(第27条至第34条)之中.譬如,根据其第27条第1项的规定,TRIPS下的专利权保护范围扩展到了既保护专利的产品又保护专利的方法.而且,无论药品是进口还是当地生产都应被授予专利权.又如,其第33条对专利的保护规定了最低20年的保护期,这就有效地授予了医药公司对其专利药品的垄断权.  相似文献   

15.
制药业是TRIPS协议和TRIPS-Plus规则的幕后推手。在制药业的推动下,美国在自由贸易协定(FTA)中积极推行药品的TRIPS-Plus保护。它们以美国1984年《药品价格竞争与专利保护期恢复法案》为蓝本,向贸易伙伴推销专利保护期延长、数据专有权和专利链接制度。它们以各种形式出现在美国现已生效的20个FTA和每年度《特别301报告》中,并逐步为发展中国家所采纳,成为潜在的国际新标准,对药品获取和公共健康产生严重影响。发展中国家应采取合众连横策略,不仅要将TRIPS协议弹性条款和《多哈宣言》融入TRIPS-Plus规则,而且还要构建TRIPS-Plus规则自身的弹性条款。作为美国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我国不能漠视这一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6.
针对一起企业为提供药品的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而实施受专利保护的有关药品专利侵权纠纷案,一审法院认为涉案行为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尽管我国现阶段法律、法规未能就上述行为性质作出明确规定,但通过对我国专利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有关法律规定以及现有国际规则分析可知,为了平衡专利权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在特定条件下对药品专利进行适当限制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7.
在WTO法律框架内的TRIPS协议是乌拉圭回合的重要成果之一,并成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领域中的新制度。TRIPS协议涉及知识产权的方方面面,除了对商标、地理标志等智力成果的保护制度有新规则外,有关专利保护规则也颇具特色,本文分析了中药保护的可专利性以及TRIPS协议下药品专利制度及中药专利保护的难点,提出了中药专利保护的建议,以实现对中药知识产权合理、正确的保护,使中药成为全人类共同的财富。  相似文献   

18.
TRIPS协定之下的中国药品专利保护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的药品专利保护制度规定过于严格,没有充分利用TRIPS协定的弹性条款。经过《多哈宣言》和《关于实施TRIPS协定与公共健康多哈宣言第六段的决议》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的解释和检验,TRIPS协定原本模糊的保障措施在可操作性上获得了提高。我国的相关立法应当适时进行相应地调整,以充分利用TRIPS协定保障措施所给予的空间,实现对我国专利药品的全面保护,提高药品的可及性,促进民族制药行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一、从“专利权杀人”谈起 美国前总统亚伯拉罕·林肯宣称:“专利是浇在智慧火花上的利益之油。”这肯定了专利制度在鼓励发明创造方面的显著作用。但在前两年,从南非一些激进的团体那里,传出了不和谐的声音——“专利权杀人”,专利这滴“利益之油”,何以成了“杀人工具”呢? 原来,由于跨国制药公司把持着艾滋病药品的专利权,使得这些药品的价格高居不下,让南非贫穷的艾滋病人难以承受,只得放弃治疗坐以待毙。因此,一些激进的团体指责专利权沾染了杀人的血腥,它们主张仿制跨国公司垄断经营的专利药品,以大幅降低药品的价格。 “专利权杀人”虽然言语夸张,但表达了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的一种普遍情绪。由于TRIPS协议要求所有国家,不论富国还是穷国,都必须给予新药至少20年的专利保护,延误了发展中国家健康服务机构以及穷人们所依赖的廉价代用药品的生产。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专利权杀人”并非空穴来风,无中生有,而是如实反映了发展中国家在公共健康问题上所面临的专利障碍。  相似文献   

20.
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是后《TRIPS协定》时代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又一举措,由此所产生的超《TRIPS协定》条款使得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被变异,难以实施.当药品试验数据专有权或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对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造成障碍时,立法上应明确其冲突解决方式,有利于避免今后我国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受到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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