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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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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CS技术被认为是众多碳减排技术中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一种新兴技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伦敦公约》和《伦敦议定书》等国际海洋环境法律为保护海洋环境不受倾倒污染提供了一个全球性框架,可以作为海洋封存问题的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基础,但所有这些公约都没有特别考虑海洋封存。应当对海洋封存作出一个全面的、科学的和清楚的评估与鉴定,构建完备的海洋封存应用法律框架,创造条件将碳封存的碳量纳入国际碳市场,建立海洋封存的监管机制和责任制度。目前可以先对有关国际条约进行宽泛的解释。  相似文献   

2.
《商务与法律》2006,(5):26-27
2006年8月30日国务院第14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界定了海洋工程的定义和范围,强调国家实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围填海工程必须举行听证会;加强对海洋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该条例根据1999年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并主要建立和完善了以下制度:(1)完善了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2)规定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制度;(3)补充了对不同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特别管制措施;(4)加强了对使用期满需要拆除或者改作他用的海洋工程的监管。加强对海洋工程试运行或者正式投入运行后排污行为的监管,是防治其污染损害海洋环境工作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3.
刘云亮 《行政与法》2014,(5):107-110
发展海洋经济是实现我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的根本要求.南海是我国发展海洋经济最具有潜力的海域,海南作为我国南海海洋资源开发和服务基地,处于发展南海海洋经济的最前沿.目前,海南省已结合南海发展海洋经济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相应的产业政策措施.建议海南省制定有关发展南海海洋经济的地方法规,如制定《海南省促进海洋经济产业发展条例》、《海南省三沙海域岛礁建设管理规定》和《海南省促进南海资源开发和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以促进南海海洋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海洋自然保护区是海洋保护区的类型之一,是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海洋自然保护区现状,针对我国海洋生态发展的缺陷以及我国在海洋法律制度中的漏洞,指出我国海洋保护区存在的问题,最后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5.
蔡先凤 《法治研究》2012,(10):108-116
海洋经济是浙江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是解决浙江陆地人口增长、资源短缺、环境恶化三大难题的新领域。在海洋经济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浙江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既具有全国共性的特点,又带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主要表现为近岸海域水质较差、海平面上升、海洋环境和渔业生态环境安全形势严峻、海岛生态环境告急等。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将构成重大挑战。浙江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必须实现政策与法律的有机对接.并迫切需要地方立法的强力支撑。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地方立法框架包括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地方立法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立法.应适应海洋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修订和完善现行涉海法规。制定和出台涉海新法规。  相似文献   

6.
王慧 《法学》2023,(2):180-192
在国际社会强化气候变化治理且各国将核电作为能源供给优先选项的背景下,重视和防范因核电事故引发的海洋环境损害问题已是当务之急。核废水排入海洋导致的环境损害赔偿的国际法依据主要涉及国际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国际核能法,前者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代表,后者以国际核能损害赔偿公约为核心。从程序法维度看,非政府组织不是核废水排入海洋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适格原告;选择向国际海洋法法庭提起核废水海洋环境损害赔偿之诉较为合理;国际上对海洋环境损害科学证据尚未形成明晰的裁判规则。从实体法维度看,核废水排入海洋违反了一国的风险评估、风险通知、合作应对、风险预防等国际环境法义务。为了科学、合理地评估核废水排入海洋对环境造成的损害,相关损害的计算应当采取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的方法;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核废水排入海洋的环境损害赔偿问题,国际社会需要进一步完善国际核能民事责任法和国际海洋环境保护法。  相似文献   

7.
新中国第一部海洋倾废管理法,是1985年3月6日由国务院发布,同年4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自70年代以来,我国海洋环境污染问题比较严重。为了保护海洋生态平衡,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1982年8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就防止各种污染源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作了基本规定。其中对海洋倾废作了一般性规定。为了贯彻实施该法,切实保护海洋环境,国务院组织环保部门制定了这一条例。该条例属行政法规,共24条。其突出特点是实行倾废许可证制度。它规定…  相似文献   

8.
为了保护我国的海洋环境,同时将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立法程序转变为国内法规,我国的海洋倾废立法正在加紧进行。197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一次在国内立法中提出了“倾废”的概念。该法明确指出“禁止向一切水域倾倒垃圾、废渣”。为贯彻《环保法》,保护海洋环境和资源,1982年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为进一步实施《海环法》,严格控制向海洋倾倒废弃物,我国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条例》,这样  相似文献   

9.
海洋行政管理究其实质是海洋监察管理。近几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类在开发海洋、利用海洋的经济活动中对海洋造成的污染日趋严重。为保证海洋这个全球生命支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平衡发展,保证我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减小污染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近年来,我国海洋有关监察执法部门在依法管理海洋污染和保护海洋环境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诸如,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方面的问题。为此,笔者在分析我国近年来海洋监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从法制化建设的角度提出了我国海洋监察管理的思路与对策。  相似文献   

10.
(2006年8月30日国务院第14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5号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和减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护海洋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防治活动,适用本条例。  相似文献   

11.
《海洋法公约》生效后的新形势和我国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海洋法公约》的生效带来了一个全球范围的“海洋新时代”,不仅使世界政治地理发生变化、引起了广泛的海洋开发新热潮,同时也促使各国加强了对海洋的综合管理和海洋法律体系的完善。《海洋法公约》的生效为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海洋大国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巨大的影响,同时也“检验”出我国在海洋制度和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在系统分析《公约》生效的正负面影响的基础上,提出了现实情况下,我国亟待加以思考和尽快解决的问题:增强海洋意识、利用海洋时扬长避短、完善海洋管理体系、健全现行海洋法律体系等  相似文献   

12.
立法     
《中国律师》2012,(6):102-102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发布5月20日,国家海洋局和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在京召开《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首部关于海洋观测预报活动管理的法律规范。《条例》共有六章40条,主要就海洋观测网的统一规划与建设等作了规定。  相似文献   

13.
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施行,沿海国家在海洋上的利益格局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显著的变化,这更加深了海洋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影响。当前,我国的海洋强国建设也将成为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需要统筹规划、分步推进。本文认为在统筹规划、分步进行的过程中,增强管控海洋的能力应在建设海洋强国中发挥应有的地位和作用。而这一能力的提升,离不开完善的海洋法律法规的保障,因此,本文主要从当前我国海洋法制环境存在的问题入手,通过阐述不足从而明确我国制定《海洋基本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相似文献   

14.
海洋环境保护是全球范围内人们的共同责任,公众成为海洋环境保护的主要力量,因此,公众参与制度成为现代民主国家海洋保护环境的重要制度。近年来,南海周边各国都加快了对南海的开发利用,导致了南海海洋环境的恶化。我国南海海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有助于南海海洋环境的保护。针对目前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还存在参与范围狭窄、公众参与的权利不明确、参与的程序没保障等问题,应在南海海洋环境保护中先行试验,以完善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  相似文献   

15.
南海地区的人工噪音来源广、种类多,已经对该地区的海洋生物产生了实际的危害后果.国际法上关于规制南海噪音的主要依据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风险预防原则以及不得损害国外环境原则.上述法律依据在具体规制南海的海洋噪音污染时存在法律义务不明确、 可操作性差等诸多局限性.为了切实保护南海地区的海洋环境,中国与东盟国家应该确立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目标、设定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具体法律路径、明确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具体内容.中国不仅要积极完善本国国内法关于防治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制度,而且还应该积极利用正在与东盟国家磋商制定《南海行为准则》的良好契机,为早日通过南海地区第一份规制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文件而努力.  相似文献   

16.
2009年10月27日,应浙江省法学会的邀请,广东省法学会、珠海市法学会、湛江市海洋大学的代表参加了在我国美丽、富饶的舟山群岛举行的首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该论坛就我国海洋法律制度、区域海洋环境的法律治理问题、我国港15设施权属问题、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律保障制度、实现海洋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我省湛江市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建廷教授荣获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  相似文献   

17.
海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海洋环境与生物资源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目前我国海洋自然保护区在立法与管理等方面存在很多不足。本文通过对国际上的海洋自然保护区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我国海洋自然保护区法律制度的相应措施。  相似文献   

18.
肖婧 《法制与社会》2011,(23):63+69-63,69
云南省和浙江省均在2010年实施了修订后的消防条例,能够对火灾预防、消防起到积极作用。两省的消防条例都是在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的背景下制定的,但是两者在立法结构、立法内容、立法技术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选择《云南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的若干不同点,展开一些比较性的研究。  相似文献   

19.
从2013年1月1日起,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河北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上海市沿海边防治安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实现了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为公安边防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法规依据,为维护沿海边防治安秩序提供了法制保障,对于切实加强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的法制化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违反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行为,有效维护沿海边防辖区治安秩序稳定,服务保障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具有重要意义。履行沿海边防治安管理工作是公安边防部门维护国家主权完整、稳定海上治安秩序、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神圣职责。随着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的全面铺开,公安边防部门面临着既要防范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又要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的重要课题。各省(区、市)颁布实施边境沿海地区治安管理条例和办法,必将激发边防官兵主动融入国家海洋经济发展大局,全面提升海上治安管理服务能力,全力打造和谐平安海区的信心和动力。  相似文献   

20.
海洋环境污染对人类的生存环境造成巨大的危害,国际社会一直在尽最大努力进行立法以控制海洋环境污染的蔓延。其中最重要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还有国际海事组织(IMO)制订的《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及其1992年议定书,对于后两者的主要内容与规定通过对比可以看到1992年议定书提高了赔偿的额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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