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行政规范性文件与制定行政法规、规章都是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但有本质的区别.我国长期的行政实践证明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极其必要的,法律也授予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职权.同时法律规定行政活动必须适用行政规范性文件,这与依法行政在本质上并不矛盾,但在实践中存在因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导致依据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现象.要保证适用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依法行政的统一,就必须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相似文献   

2.
“重大行政决策类规范性文件”是由“重大行政决策”与“规范性文件”建构而成的复合概念。实践中无论是对重大行政决策抑或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都无法将“重大行政决策类规范性文件”完全纳入其中。“重大行政决策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具有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类规范性文件法治化、优化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首长负责制、衔接各种合法性审查制度发展等审查“刚需”。通过对“重大行政决策”与“规范性文件”目前接受合法性审查的多重维度进行透视,可以勾勒出“重大行政决策类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现状与存在的典型问题。在“重大行政决策类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下一步的完善中,应当从注重不同审查主体预防性沟通、确定不同阶段的审查重点、对备案审查形成相应的原则指引方面进行相应补强。  相似文献   

3.
论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行为的不当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峻 《行政论坛》2014,(4):68-71
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行为的不当会导致问题文件的出现,应当采取相关措施对其行为的不当进行规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行为不当是由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违背法治原则和行为目的不当所致。其不当行为主要表现在行为方式不当、违反程序公正与内容失当三方面。规制规范性文件制定行为的不当必须要求行政机关确立正确的行政理念、遵循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并畅通相关法律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4.
胡峻 《行政论坛》2010,17(1):62-66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虽然规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制度,但其在实践中并没有全面得以实施。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的制度不健全和行政机关对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的认识还不充分。要使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真正在实践中展开,需要我们明确评估的必要性并确定评估的主体、原则和标准。  相似文献   

5.
我国正处于法治建设的成长期,社会情况瞬息万变,作为社会管理重要手段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情势发生变更时也要做出相应的反应。由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不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具有拘束力、确定力以及强制执行力,其一旦发生变更,往往使行政相对人的现有利益受到损失,其合法预期利益也会受到不可预知的威胁和损害。现有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上仅局限于相对人实际发生的合法利益的损失,保护范围相对过窄,因而有必要完善现有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以解决公民因信赖行政规范性文件而产生的合法预期与行政管理者改变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实现行政目的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6.
<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对行政权能的规限,在四个方面操之过急,走向了其立法宗旨的反面:对行政规制权的规限,否定了行政机关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禁止权;对行政收费权的影响,否定了行政行为的效力先定原则;对执法检查权的规限,排除了行政检查的强制力;对行政保密权的规限,寻求乌托邦式的透明行政.  相似文献   

7.
胡东  于博洋 《行政论坛》2023,(3):138-143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实现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精准认定是备案审查的必要前提,然而,程序外观说、实质内容说、制定主体说和个案裁断说等学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能力不足,存在难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范围,进而阻碍备案审查进行的困境。通过对现有学说的审视和检省,提出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三阶”模式,以“形式—实质—体系”的认定模式,重构“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奠定基础,有助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褪去“恣意性”、重塑“规范性”。  相似文献   

8.
《求知》2013,(10)
<正>规范权力规范治党《长江日报》8月29日刊登付小为的文章说,前不久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具有重要意义。自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上任以来,从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八项规定,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举措无不指向执政党建设自身。集中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应当放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来看。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同于通常意义的法律法规。作为"内部规定",它不得与  相似文献   

9.
立法自治是民族自治地方多重自治的基础和核心.根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民族自治县享有自治条例制定权、单行条例制定、变通规定制定权、补充规定制定权、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上级固家机关不适合民族自治地区实际情况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的立法自治权.本文以峨山彝族自治县为例,从自治条例为行使自治权提供了法律保障,自治条例构建了和谐民族关系的法制基础,地方立法的质量明显提高和立法自治增强了依法治县意识四个方面分析了立法自治的效应;对立法自治存在的问题:变通权行使的缺失,立法自治权行使不规范,自治条例实施的监督保障机制缺失进行了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10.
规范性文件(本文所称规范性文件专指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发布的在一定范围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产生普遍约束力的文件。由于规范性文件关系到行政机关做出的抽象行政行为,对社会将产生很大影响,特别是涉及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因此,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是一件非常严肃和慎重的工作。  相似文献   

11.
陈军 《党政论坛》2014,(1):29-31
行政规范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比,内容更为简单、规范更为细致、操作性更强,因而在行政机关日常行政管理中被行政执法人员大量地、经常地使用,对地方行政机关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有现实指导意义。但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和权限以及司法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为红头文件颁发“准生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据报道,安徽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省、市、县三级政府所属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在颁发前报送同级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的文件不得印发。规定还要求,对政府法制部门提出的合法的修改意见,如果制定文件的部门不予理睬一意孤行,政府法制部门可以提请本级政府撤销该文件。  相似文献   

13.
正行政规范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比,内容更为简单、规范更为细致、操作性更强,因而在行政机关日常行政管理中被行政执法人员大量地、经常地使用,对地方行政机关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有现实指导意义。但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和权限以及司法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加之  相似文献   

14.
将抽象行政行为即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司法机关的审查范围,业已成为学界有关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共识。但是,由于检察机关在国家政权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检察权的性质等因素,由人民检察院作为规范性文件的起诉原告,并不合适。相比较而言,赋予公民个人等其他行政相对人起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原告资格,更为合适。在确保行政相对人优先起诉规范性文件权利的同时,还须进行一些必要的制度设计,以防止诉权的滥用。  相似文献   

15.
关于行政立法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监督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立法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在行政管理领域大量存在,由于长期以来人们对该类规范性文件不够重视,监督不力,致使现实中暴露出许多问题。因此,加强对现行行政立法以外其他规范性文件监督体制的研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6.
刘琼 《学理论》2013,(14):164-166
所谓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可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同具体行政行为相比,它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的侵害更严重。通过对德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考察和借鉴,有助于建立健全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这是实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制度保障,也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7.
党内规范性文件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党内法规共同成为党内治理的重要依据。与党内法规不同的是,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溢出"效应显著,在规制事项上已超越党内事务,与国家法律调整范围发生了交叉重叠,此为转化提供了前提和可能。二者不同的功能定位决定了党内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必将和而不同地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之中,共同致力于党内治理、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一体化实现。"精化"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国家法律体系构建、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结构三重转化的价值说明,党内规范性文件向国家法律转化既必要也必须。在转化的过程中,有限转化原则、合目的转化原则和临界转化原则是转化需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此外需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转化为国家法律的种类进行适当划分,对转化程序做出专门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要建设法治政府,需要规范行政立法听证行为,我国《立法法》虽然对行政立法听证制度有明文规定,但条文过于简单,不具有操作性。因此,我国行政立法听证的范围、听证的物质保障、听证的主持人制度、参与人制度、笔录效力制度、运行程序制度都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相似文献   

19.
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地法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权力机关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适用于本地区的条例、实施细则、施行办法、规定、通则等具有规范性的法律性文件.它具有三个特点,即从属性、地方性和实施性.从属性是讲地方性法规在我国法的体系中的地位.地法性法规不得违犯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它服从于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受制于国家立法机关,是一种从属性法律性文件.地方性是就其内容和效力范围而言的.地方性法规在内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张家港市政府法制局在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审核质量。一是改革了审核程序。报请市政府改革了原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明确部门在酝酿起草拟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必须先与法制局联系,由法制局派员参加,提前介入,帮助起草部门做好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