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为解决证券市场"老鼠仓"问题的若干立法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依法规范和惩处证券市场中的"老鼠仓"问题,建议对刑法第185条之一第二款,即<刑法修正案(六)>第12条第二款进行修正,增加个人犯罪并将证券公司增列为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为使与之相关的法律条文配套适用,建议就此增加一份"两高"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2.
为统一认定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四)》)的规定,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补充、修改:刑法条文罪名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刑法修正案(四)》第二条)走私废物罪(取消刑法原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三项走私固体废物罪罪名)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四)》第四条)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第三百四十四条(《刑法修正案(四)》第六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对"偷税罪"进行了全面修订,但修订后的罪名至今没有公布,尤其是修订后的刑法第201条同第202条及第203条因罪名表述上引起的冲突更加明显.因此,在深入分析该修正案及相关条文的基础上,重点整合了与之相关的涉税罪名,大胆提出将原来的"偷税罪"更名为"逃避纳税罪",进而将"逃避纳税罪"和"逃避追缴欠税罪"合并为"逃税罪";并将扣缴义务人主体从"逃避纳税罪"中分离出来,新设"不履行扣缴义务罪".  相似文献   

4.
论《刑法修正案(八)》中的强迫劳动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无论是从国际公约的要求来看,还是从我国司法实践打击犯罪的需要来看,对强迫职工劳动罪的立法进行修改已成为我国刑法发展的必然选择。强迫劳动罪这一个罪名已足以概括《刑法修正案(八)》第38条第1款和第2款所规定的犯罪,新增"协助强迫劳动罪"这一罪名并无必要。与强迫职工劳动罪的立法相比,强迫劳动罪的立法包含了更加丰富的内容,其在法条表述上更加明确,在司法实践中更具操作性,也更符合我国打击强迫劳动犯罪的现实需要。不过,《刑法修正案(八)》第38条中对协助强迫劳动的行为与强迫劳动的行为配置相同法定刑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第11条将斡旋受贿犯罪的主体从"国家工作人员"延伸至五类非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将<刑法>第388条之规定从受贿罪中独立出来单立罪名十分必要,但我国目前设立受贿罪"罪刑系列"的时机尚不成熟;移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影响力交易罪"作为第388条的罪名也欠妥,故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确立为"斡旋受贿罪",并借此次修订的良机,对<刑法>第388条的法定刑作进一步调整,使法条整体统一与协调.  相似文献   

6.
2008年,我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国外对传销罪普遍予以刑罚规制.我国新增传销犯罪有其必要性.该罪的设立应遵守适度和协调的原则.传销罪是指行为人组织策划或积极参与以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以高额回报引诱人员加入,获利主要来源于发展人员所缴付的费用,而不是基于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之合理价格,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应予刑罚处罚的行为.传销罪与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和诈骗罪存在差异.该草案设置的传销罪尚有需要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7.
我国传统的传销定罪模式将非法经营罪作为传销的基础犯罪,这不符合传销行为多样性、客体多重性和目的多样性的特点.传销犯罪在我国刑法典中应当独立成罪,这有利于实现传销罪名与罪质的统一、扩大传销犯罪的惩治范围、实现与<禁止传销条例>的协调和避免不必要的国际贸易摩擦.在传销犯罪的立法模式上,<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稿采取的是预备式立法,二稿和<刑法修正案(七)>采取的是概括式立法.两稿在立法模式上仍存在一定不足,应综合采用概括式立法和预备式立法.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七)》对惩治腐败相关条文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中增加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并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进行了修改,对进一步完善刑法、惩治腐败犯罪,必将起到重要作用.下文就<刑法修正案(七)>对上述两个罪名的立法背景、条文修改完善的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9.
《刑法修正案(八)》虽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作为第234条之一,但该罪法益仍应理解为国家器官移植管理秩序和公共卫生之社会法益。组织出卖人体器官,即组织自愿出卖者将活性人体器官作为商品出卖的行为。未征得同意摘取活体器官,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第37条第二款伤害罪与第一款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可在组织出卖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将第三款之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表述为本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可能更加周延;未征得同意或违反规定摘取尸体器官构成盗窃、侮辱尸体罪是注意规定;征得同意摘取、出卖尸体器官,宜以侮辱尸体罪论处。  相似文献   

10.
论《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恐怖犯罪的规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现代法学》2016,(1):23-36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恐怖犯罪的规定,在总体上具有法益保护早期化、处罚范围扩大化与处罚程度严厉化的特点。从构成要件的角度来说,则存在帮助犯的正犯化、预备犯的既遂化与构成要件的交叉化三个特点。帮助犯的正犯化与对帮助犯单纯设置量刑规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所增加的第120条之一第2款以及被修正的第1款,对帮助犯实行了正犯化;对于实施上述两款行为的,应当作为正犯处理;教唆、帮助他人实施该两款行为的,应认定为两款犯罪的教唆犯与帮助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第120条之二第1款,对预备犯实行了既遂化(独立预备罪);该款规定的行为属于实行行为,而不再是预备行为;教唆、帮助他人实施本款规定行为的,成立准备恐怖活动罪的教唆犯、帮助犯;为他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准备的行为,也可能成立准备恐怖活动罪;按独立预备罪论处导致处罚程度轻于从属预备罪时,应按从属预备罪论处。《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恐怖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存在大量交叉现象,但不能将这种交叉关系解释为法条竞合,而应认定为想象竞合,从而发挥想象竞合的明示机能,实现预防恐怖犯罪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12.
13.
盗"椟"含"珠"     
保安偷了"天价"电脑犯罪嫌疑人王某是宁波市一家知名服装企业的保安,职责本来就是保卫企业的财产安全,可总嫌钱赚得慢的王某却打起了企业财产的歪主意.  相似文献   

14.
吴锡民 《金陵法律评论》2004,(1):104-107,128
陈思和先生提出中外文学关系研究中"世界性因素"的看法,对外来影响之"接受"的主流观念和方法形成了"颠覆性"挑战.然在本文的"误读"视域里,世界范围的文学与具有"世界性因素"的文学是有着明显区别的;确认"世界性因素"最顶级的平行关键词也许分别是:"先进性"、"同步"与"反响";将本土东西置于"他者"(Others)反应(而不是反映)的视野中来加以检视恐怕平等对话会有"质"的飞跃;锁定作家创作活动的"重力场"(弱作用)兴许不失为某些"影响"事实依据之困窘的合理解释;只要有利于我们自身文学的必然王国健康地向文学的自由王国迈进,就甭管张三李四来路的"比重"的如何.  相似文献   

15.
Youth are known to be that part of the population that are most receptive to things new. The current preferences of youth very frequently become the standards of tomorrow. On the basis of this fact alone, we can say that the study of youth's tastes has prognostic significance. This also applies to tastes in music.1  相似文献   

16.
17.
"刑"字的本义为残害肢体的肉刑,后来引申泛指刑罚."灋"字的本义是在神判之后令其离去、离开,亦即放逐."聿"、"律"本为一字,"聿"字有区分之义,引申为界限、标准等义,"律"字因此而被用为音律、法律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论立案与侦查的关系——关于初查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邹思平 《政法学刊》2001,18(6):48-49
我国侦查部门一直以来是采用先立案后侦查的提起侦查方式。然而,执法实践证明,一切侦查活动都必须在立案之后才能进行是不可能的。立案不能作为提起侦查的条件,提起侦查的条件应概括为侦查主体获得犯罪线索之后,只要认为有可能存在犯罪事实时,就可以提起侦查。立案则可以在侦查的任何一个阶段,它标志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9.
自力救济,还是权利滥用?——评微软“黑屏事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微软对中国实施WGA和OGA计划,对使用盗版软件的用户采取了电脑黑屏和提醒标记的警告,此举引起各界的强烈反应.微软实施"黑屏计划"在技术上涉嫌窃取家庭用户隐私,妨害到个人安全和社会稳定,从法律上看不属于自力救济而是对知识产权的滥用.社会各方都应冷静思考,针对类似事件提出妥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20.
“牛皮癣”     
我说:“拿上照相机,出去走走。”妻子问:“拍什么?”“我想写一篇文章……”“写文章还要配照片?”“不拍照片,人们会不相信的。”“不至于吧……”“不!这次如果不配照片,人们肯定不信。”妻子拿上照相机,半信半疑地跟着我往外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