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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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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情]2012年8月17日,犯罪嫌疑人任某、罗某与受害人胡某住同一个村子,任某和罗某知道胡某家中有钱,二人商议夜晚到胡某家中盗窃钱财。当天夜晚九点左右,罗某和任某会合一起到胡某家中。两人到胡某住处发现胡某家二楼亮着灯,两人就翻窗进入胡某家中,任某进入屋后先到二楼看看,发现胡某还没睡  相似文献   

2.
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和案件一九九八年三月九日、十日晚十一时许,犯罪嫌疑人车海军、蔡贵杰先后两次窜至长春火车站九十二铁路专用线,用斧头砸开道线上一节货车车门,从车上盗窃玉米二十七袋,经估价,总价值二千八百余元,其中,第一次盗窃六袋,价值六百二十余元,被牟海军藏在家中。第二次盗窃二十一袋,赃物被二人抬到路基下2至5米远时,被铁路押运员发现,后赃物被全部缴回,二犯罪嫌疑人案发后不久被抓获。二、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牟海军、蔡贵杰已构成盗窃既遂,应批准逮捕,其理由是:1、二犯罪嫌疑人二次盗…  相似文献   

3.
《法学》1986,(3)
浙江定海县的个体户张亦飞,听说石油化工的配套产品X在市场上销路很好,便专程到上海,找到某化工研究所的工程师李尔仁,言明如能弄到X的图纸资料,“有人愿意出钱买”。李尔仁找到上海市某工业公司技术科工程师王四元。王四元答应有机会去弄,后以“审查工艺,防止事故“为名,到下属上海某化工厂设法拿到了X工艺操作规程  相似文献   

4.
看了李传水同志撰写的“盗窃措据侵犯的是债权还是所有权”(载《律师世界》1995年第1期,下简称李文)一文。笔者不敢苟同作者的观点。笔者认为,盛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借据之性质。笔者认为,借据本身是一种有价证券。所谓有价证券,是设定并证明某项财产权利的凭证。其特征是:1.表示财产权。证券上的记载就是权利人或执票人的财产权的内容;2.证券券面所表示的权利与证券不可分离,权利的行使和转移,以提示或交付证券为条件。3.证券权利人只能向特定的对证券负有支付义务的人主张权利,有价证券的义务人的…  相似文献   

5.
案情2001年5月16日16时许,武汉市汉阳区居民李某到位于汉阳建桥的一处楚天风采福利彩票销售点上购买福利彩票。由于李某曾多次在此购买彩票,经营者王某让其自行操作选号。李某操作不久,售彩机系统自动关闭。王某向省体彩中心电话查询关机原因。其间,李某向王某称自己只购了32元彩票,交了钱后离去。20分钟后,省体彩中心查询后答复,售彩机关机原因是单笔交易额过大而自动关闭核查,具体原因是16时许在此机上进行的二组包号复式投注,共计22800注,合计人民币4万余元,且交易成功。王某大吃一惊,四处寻找李某,于…  相似文献   

6.
正[案情]2013年10月9日、10日晚9时许,被告人郑某携带自制铁尖先后两次窜至许平南高速公路河南省襄城县茨沟路段和许平南高速公路河南省襄城县双庙乡常贾路段,在高速公路上撒下自制铁尖后隐藏在绿化带中,将高速行驶的由王某等人驾驶的轿车轮胎扎破,并趁王某等人停车换轮胎之际,将其车内现金16500元以及笔记本电脑等物品盗走。经鉴定,电脑等物品价值17610元。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郑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对此存在以下三种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郑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理由是主观上郑某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方面通过转移他人注意力,秘密盗走他人车内财物,  相似文献   

7.
案名:王某职务侵占罪案[基本案情]王某系上海Y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工艺研发部助理研究员。2009年至2011年底,王某所在公司接受美国M有限公司的委托,研发MK-3102和MK-5172等化合物,王某在陈某某主管的实验室负责研发MK-5172。期间,王某曾借调至公司胡某某主管的研发MK-3102的实验室协助研发该化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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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2001年2月6日至12日,江西省体育彩票发行中心在某县城广场举行体育彩票销售活动。工作人员将所有待售体育彩票锁在县邮政招待所,嫌疑人A顿起盗窃体育彩票中头奖之念(头奖18万元)。2月7日8时,A撬开房门,盗走面值2万元的彩票1箱(100本×100张×2元)。尔后,刮开价值4600元的2300张彩票中奖符号,其中265张均有末奖1元的符号。由于未有大奖符号,A未领末奖。2月9日上午,发行中心见彩票被盗,当即报警。晚上,A被公安机关传唤,作了以上供述。未刮开彩票均被追回。二、分歧意见对…  相似文献   

9.
在当今频繁的商品交换活动中,如何划清某些经济活动的罪与非罪的界限,保障无辜,惩罚犯罪,这是维护商品生产和商品经营活动的前提,也是司法机关经常遇到的问题。这里试举一例: 傅某,女,38岁,原系外地某妇女儿童用品公司(以下简称“妇儿”)百货部经理。1992年12月,所在单位指控其贪污1.2万元,因而对其宣布“撤职查办”。她本人则否认贪污,也非拿到1.2万元,而只拿到5000元,这笔款子是本市某童车厂 (以下简称“童车厂”) 供销科给她的奖励金。双方各执一词。  相似文献   

10.
一九八三年×月×日中午,潘、徐、王、吴、骞相约聚会春明楼餐馆,合谋盗窃。计议中,王说:“我隔壁第一家有三四千块钱,第二家有一二千块钱。……搞这个事要过细,要有把握。”说完先行离去。下午两时许,潘藏两把三八刺刀于腰间,与徐、吴、骞窜至王所提供的鄱阳街×号楼前。吴留下放哨。  相似文献   

11.
[基本案情] 2000年8月4日晚,犯罪嫌疑人刘XX与其妻驾驶一辆“福田”牌农用车到外地送货回临淄,当行至309国道与临淄东外环路交界路段时,将一横穿马路的男子刮倒。刘XX怕对方记下车号,便闭灯向南高速(每小时70公里)驶向外环路。在外环路行  相似文献   

12.
河南伊川县无机化学厂雇用的司机高某,于1991年5月25日,驾车与同乡何某途径湖南岳阳县107国道返豫。当晚九时许,因汽车油路进了空气,高某将车停在被告人梁某开设的“美味餐馆”前准备修理。此时,餐馆的3名女服务员见有汽车停在门口,便上前邀司机、货主吃饭。高何二人告诉女服务员他们已吃过饭了,只是准备修车。3名服务员不听,分别站在  相似文献   

13.
被告人王某,男,五十三岁,原系某单位事业科科长兼青年服务社经理。1987年7月,王某所在单位一位领导的儿子张某(男,三十一岁,系某公司业务员),找到被告人王某声称,他朋友姜某(男,三十三岁,某商店的经理,属集体企业),承包的商店资金不足,能否从服务社借款,并说借方如果用借款盈利后,将从所获利润中提取百分之二十的“好处费”给服务社;不盈利则还本付息。王某认为张某是上级领导的儿子,自己与其父共事多年,借给他款不会出问题。因此,王某从会计处支领十五万元限额转帐支票一张交给了张某。会计按王某的旨意,将借款做了某商店“垫付款”的帐目进行了处理。三天之后,张某转交给王某一张白条借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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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赵某,男,某县建筑总公司某工区区长;朱某,男,农民,受聘于赵某所在工区任泥工组组长。赵某原承建的某单位职工宿舍楼因屋面渗水需铺设防水层。赵某与该单位协议好,由其工区负责拆除、安装屋面的水泥预制块。1996年7月17日,赵某带朱某到施工现场。只是简单交待他拆除的水泥预制块应堆放在离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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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亮、李军、朱平三人合伙开了一家具站售门市部,朱平为负责人。三人商定共同经营,利润平分。后由朱平从一木具厂购进一批家具(代销)。开业两月余,因经营不善,不仅未获利润,反而赔进房租等成本,赵、李二人与朱在经营上产生了矛盾。赵亮、李军为达到坑害未平以及获取不义之财的双重目的,密谋盗窃合伙门市部中的家具。一天夜里,门市部应由朱平值班,当赵、李二人得知朱平因帮助邻居办喜事未去值班的情况,遂于次日凌晨2时许,二人雇一辆拖拉机,到门市部,将门锁撬开,拉走了价值7000余元的家具。天亮后,二人佯装发现门市部被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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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成立,应以行为人明知所窃取的财物具有相当的价值为必要。计算盗窃数额,要注意分析所窃取的葡萄、豆角与科研目标的关系;只能计算所窃取的葡萄、豆角本身的数额,而不能包括投入科研的成本、科研的整体价值和可期待价值以及盗窃行为造成的损失。盗窃行为转化为破坏生产经营罪,应以行为人具有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故意且确实破坏了生产经营为条件。  相似文献   

17.
唐敏芳 《法制与社会》2011,(17):69+72-69,72
对于盗窃机动车号码牌后敲诈车主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主要存在以下四种分歧:敲诈勒索罪、盗窃罪、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以及不构成犯罪。本文认为机动车号牌并不属于国家机关证件,且犯罪嫌疑人的最终目的不在于盗窃车牌,而在于敲诈车主,因此应当构成敲诈勒索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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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要案情 2003年1月5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陈某趁同村村民甘某(女)家中无人之机,将甘某之子刘某的身份证、信用等级证偷走,并私刻刘的私章一枚。同年1月17日上午,陈某在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在镇信用社以刘某的名义贷款5000元据为己有,后刘某在信用社得知后报案,公安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以陈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  相似文献   

19.
吉林省梨树县因城镇供水水源不足,县政府决定在本地区十家堡镇一带开辟第二水源。为完成此项工程,1989年5月,梨树县与吉林省勘察设计院签订了《供水水源地勘察合同》,并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由于某种原因,双方于同年10月签订了补充协议,取  相似文献   

20.
一、案情事实被告人李子正,男,四十八岁,某村农民。一九八五年六月以来,李子正菜地的黄瓜多次被人偷吃。李很气愤,对村里人说:要涂点农药到黄瓜上,使吃者中毒“显个明白”(看谁是偷吃者)。群众都劝告他不要放农药,出了问题难负责。李某对李子正说:“农药放不得,要是我的小孩摘吃了,中了毒,就要送到你屋里去的”。李子正回答:“我对你讲了,就怪不得我了。”但李某回家没告诉小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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