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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下简称《道标》)施行至今10余年间,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国家标准,《道标》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毋庸置疑。随着国际伤残评定科学迅速发展,我国的司法鉴定形势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如在骨关节损伤[1][2][3][4]、精神障碍[5][6]和五官  相似文献   

2.
正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下简称《道标》)施行至今10余年间,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国家标准,《道标》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毋庸置疑。随着国际伤残评定科学迅速发展,我国的司法鉴定形势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如在骨关节损伤[1][2][3][4]、精神障碍[5][6]和五官  相似文献   

3.
<正>道路交通事故中手部伤残所造成的功能评定一直是法医临床学鉴定的难点。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下简称"道标")是现行的国家鉴定标准,为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和赔偿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标准,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科学性。然而《道标》也有不足的方面,如对手指缺失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对手指运动功能障碍并没有给出具体、准确的指导性说明,这样  相似文献   

4.
手功能的检查和评估,历来是法医临床学鉴定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对手功能评定的规定较为详细,其标准溯源是国际手外科联合协会的“手功能评定标准”和我国临床医学专家据此修订的“手功能评定标准专题讨论会纪要”。手功能检查和评估包括手部缺失的评定、手部运动功能的评定及手部感觉丧失的评定。在计算手功能损害率时,应按照所规定的系数。在缺失、运动障碍及感觉丧失等多种类型并存时,应按照复合计算的方法得出结果。  相似文献   

5.
道路交通事故中膝关节损伤较常见,损伤导致的膝关节功能障碍是伤残评定的重要内容.本文对350例道路交通事故致膝关节损伤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并探讨膝关节损伤后功能评定及相应的伤残等级. 1 案例资料 1.1一般资料 350例被鉴定人资料来自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2004年1月至2010年12月)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案例.其中男性219人(62.6%),女性131人(37.4%),年龄10 ~78岁,平均40岁.纳入标准:①道路交通事故致膝关节创伤,治疗终结;②伤前无膝关节疾病或损伤史;③病历、手术及影像学资料(X线、CT、MRI)明确损伤类型及治疗方法;④各种检查及辅助检查资料完备;⑤伤残评定时机为受伤后3~6个月以上.  相似文献   

6.
1案例资料 某女童,7岁.2009年8月22日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查体:体温不升,脉搏178次/min,呼吸32次/min,血压21.6/13.2kPa(162/99mmHg),气管插管气囊加压吸氧下,血氧饱和度85%~87%,无自主呼吸,昏迷状,格拉斯哥评分7分,唤之不醒,强刺激有反应.全身皮肤肿胀明显,可及握雪感,左耳垂周围可见约2cm×3cm大小擦伤,右肘正中部皮肤可见3cm×3cm大小擦伤.双侧瞳孔直径右侧4mm,左侧8 mm,对光反射消失.胸廓对称、饱满,双侧呼吸动度一致、弱,双肺叩鼓音,双肺呼吸音低,未闻及干湿罗音.腹膨隆,肠鸣音减弱.四肢肌张力略减低.胸部CT示:纵膈弥漫积气,双侧气胸,颈胸背部皮下气肿.  相似文献   

7.
正在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中,有时会遇到椎体压缩性骨折是新鲜骨折还是陈旧性骨折的问题,而能否正确区别二者,将直接影响司法鉴定结论。本文就1例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争议鉴定报道如下。1案例资料1.1简要案情某男,50岁。某日晚骑助动车与一辆小客车相撞受伤。遂因"鼻根、口部、右手指撞伤"至某医院就  相似文献   

8.
在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中,有时会遇到椎体压缩性骨折是新鲜骨折还是陈旧性骨折的问题,而能否正确区别二者,将直接影响司法鉴定结论。本文就1例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争议鉴定报道如下。1案例资料1.1简要案情某男,50岁。某日晚骑助动车与一辆小客车相撞受伤。遂因"鼻根、口部、右手指撞伤"至某医院就  相似文献   

9.
足弓破坏是现行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针对足损伤后伤残等级评定特别给出的命名,临床与法医学界对此问题的阐述尚较少见,有必要在实践工作的基础上加以总结。足在纵、横方向上形成凸向上方的弓形外观,分别为内侧纵弓、外侧纵弓及横弓。足弓作用主要在于吸收震荡,起到保护作用,具备静态与动态两种态势。足弓可借鉴静态体重负荷下X线摄足弓侧位片进行测量。足损伤致跗、跖骨骨折愈合后足弓X线测量值背离临床医学足弓正常参考值和/或维持足弓功能作用的肌肉、韧带严重损伤,可谓足弓破坏。足弓骨性构架的动力结构内侧纵弓或承载负重的外侧纵弓中任意一个破坏,必定影响横弓,符合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的限定要件;而内侧纵弓及外侧纵弓均破坏,横弓必定破坏,符合一足足弓结构破坏的限定要件。  相似文献   

10.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伤残评定相关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许多颅脑损伤患者伤后常出现明显的行为或认知缺陷,创伤性脑损伤患者精神障碍的患病率明显增高,精神伤残的评定日益增多。但同时,关于精神伤残评定的争议也日益激烈。首先介绍国内外精神伤残的相关概念,然后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精神伤残评定标准存在的不足和缺陷,重点分析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伤残程度的影响因素,并介绍精神伤残评定中的检查方法,最后提出解决精神伤残评定分歧的思路。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交通伤后遗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伤残评定日益增多,实际评残操作不规范,造成鉴定意见不一致经常发生,影响鉴定质量和交通事故处理。当前,部分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的资质问题已经受到交通事故处理机关的质疑,也引起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的关注。对此,就精神伤残评定资质问题从程序规定角度和技术操作层面展开讨论,力图为精神伤残评定的规范操作提供一些思路。  相似文献   

12.
目的探讨老年人交通事故受伤后精神伤残鉴定临床特征。方法对109例老年人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精神伤残司法鉴定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并与非老年组进行对照研究。结果老年人多为被动性损伤、受伤后颅内血肿发生率高、致残的原因88.07%是智能及精神障碍所致,损伤程度及伤残等级以中、重度多见。结论最佳评残时机为脑外伤一年后为宜,应结合老年人的心理、生理特点,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相似文献   

13.
在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伤残评定中,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涉及精神伤残评定条款内容可操作性差,精神伤残评定客观检查及量化指标较少,导致评定意见不一致,给交通事故理赔带来困难。在此就精神伤残评定技术操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一些经验性观点。  相似文献   

14.
目的回顾道路交通事故中需要进行涉案者交通方式鉴定的案例。探讨此类案例鉴定的思路和技术方法。方法收集28例近年本单位进行的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案例,统计涉案者一般情况、损伤程度与交通行为方式的关系,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交通事故中车辆碰撞类型、采用的技术方法等,进行统计学处理。结果本组资料共28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涉案人员共57人,男性50人.女性7人。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夜间为19例(67.86%),白天为9例(32.14%)。道路类型中,城市市区道路10例(35.7%),城市郊区道路1例(3.6%),省级道路10例(35.7%),高速公路7例(25%)。酒后驾车9例(32.1%)。交通事故类型中,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事故5例(17.8%),机动车与自行车事故1例(3.6%),机动车单方事故7例(25.0%);机动车与机动车事故11例(39.3%),机动车与行人事故4例(14.3%)。涉案人员死亡27人,损伤29人,无明显伤害1人。损伤存活者中轻微伤10例(34.5%),轻伤8例(27.6%),重伤1l例(37.9%)。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种类中,汽车驾驶人和乘车人认定16例(57.1%),摩托车驾驶人和乘车人认定1例(3.6%),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车人认定5例(17.8%),自行车推行和骑行状态认定1例(3.6%),摩托车推行和骑行状态认定1例(3.6%),行人横过公路方向4例(14.3%)。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采用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包括法医学活体损伤检验、法医学尸表检验、涉案肇事车车辆痕迹检验、DNA检验鉴定、现场人体模拟实验等。结论根据人体(活体或尸体)的体表损伤形态特征、痕迹分布,分析其致伤物和致伤方式,结合车辆痕迹检验结果,得出确认符合某种交通行为方式或者不符合某种交通行为方式的判断,结合案件的相关情况分析重建交通事故过程.是进行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5.
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有关眼损伤的条款较为原则和笼统。随着“标准”的广泛应用,加之法医学和临床眼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对眼损伤后遗症的检验技术和认识水平已有较大的提高。建议采用视力表投影仪代替国际视力表进行行为视力检查,存在屈光不正的应了解屈光度后再检查其矫正视力;疑有伪盲或伪装视力降低时,可行伪盲试验或伪装视力降低的检验,视觉电生理技术是测试伪盲或伪装视力降低的有效方法。运用电脑视野计可进行视野检查,动态视野检查结果可通过视野有效值换算为残存视野半径(或直径);视野检查存在一定的干扰因素,分析时应密切结合原发损伤及其他检查结果。对于遗留复视等双眼视障碍的,可采用同视机等检查方法,检验结果应考察功能障碍与眼肌等原发性损伤的符合性。泪器损伤后遗留溢泪症状的,应采用相应的检查方法证实泪道狭窄或梗阻。眼睑下垂及眼睑畸形分为轻度及重度;眼睑畸形包括闭合不全、眼睑缺损及眼睑外翻等情形。影响视力的外伤性白内障符合“标准”相关条款的规定。根据现行“标准”对道路交通事故所致眼损伤进行伤残评定,应进行视觉功能检测、眼球结构检查、伪盲试验及视觉电生理检测,最后综合病史材料及既往情况综合分析,得出评定结果。统一对现行“标准”的理解,规范检测手段和结果评价原则,有助于道路交通事故眼损伤伤残评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相似文献   

16.
在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中,手功能评定是目前法医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规定的手功能分配比例是由国外手外科专家的理念与我国手外科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而产生的.在进行手功能评定时,需考虑缺失、运动、感觉等三方面的功能丧失程度,测算相应的功能丧失比例,然后在标准中寻找对应的适用条款.然而,目前我国的手功能评定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包括手指(拇指除外)远侧关节比例大于近侧关节比例,缺乏对于拇指内收、外展、对掌、对指等功能的评价等.手功能评定方法在司法鉴定的实践中尚需不断完善,在吸取国外成功经验的同时,不应一味追求简便而断章取义,忽视了一些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目的将计算机仿真技术应用于道路交通事故鉴定领域,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及当事人致伤方式的重建。方法基于对事故现场痕迹、车辆损坏和人体损伤等检验鉴定,利用事故再现软件及高性能计算机计算分析,对40起真实事故的碰撞过程及致伤方式进行重建分析,并以2起典型案例进行说明。结果事故再现效果与现场痕迹、车辆痕迹、人体损伤痕迹有关;40起事故再现中.28起符合性好,9起较好,3起欠理想;碰撞过程的准确再现有助于对致伤方式进行分析。结论计算机仿真模拟重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过程及当事人的致伤方式在辅助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具有应用价值。  相似文献   

18.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状况及其影响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研究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流行病学特点,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伤害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2004年7月至2007年12月间深圳市5100例交通事故伤残人员的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统计研究伤残者的性别、年龄、交通方式、事故地域、致残部位、损伤时间、是否复合伤残等特点。结果在本组伤残人员中,男、女性比例为2.15:1;以青年、中年年龄段比例为最大,占90.3%;交通方式中以自行车、步行为多,共占57.9%;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和不同地域伤残者的交通方式存在明显差异;损伤部位中以下肢损伤比例为最高,其次为颅脑损伤,但重残多分布于颅脑、脊柱损伤。结论有必要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地域、不同交通方式,采取不同的预防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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