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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过错与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具有天然的紧密关系,它应成为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观过错程度也应成为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考量因素.现行《著作权法》未充分体现过错与损害赔偿之间的应有关系,国家版权局公布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两个版本,对过错与损害赔偿之间的关系亦存在缺位和错位现象,有必要根据过错与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关系,对相关条款作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魏曼曼 《法制与社会》2011,(15):109-109
伴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第三方支付方式作为一种支付平台应运而生。但其在市场运作中尚未成熟,存在支付安全等一系列问题。本文通过分析第三方支付中的法律关系,探讨了第三方支付法律监管问题,并提出了构建第三方支付法律监管体系的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3.
药物临床试验被称为"实验性诊疗",具有区别于普通诊疗行为的特殊性。针对该诊疗行为,医方应履行更为全面的告知义务,以保证受试患者知情同意权得到确实的保障。通过对药物临床试验的试验阶段、诊疗对象进行分析、梳理,甄别各试验阶段医方告知义务的内容、方式,确立衡量医方过错与否的参照标准,既为个案医疗侵权案件提供判断医方过错与否的标准,同时亦利于缓解当下紧张的医患关系。  相似文献   

4.
杜东亚 《科技与法律》2011,(5):81-86,96
诊疗义务是医疗损害过错侵权责任的核心概念。诊疗义务的渊源具有广泛性,包括法定义务和法院在特定情形下发展出来的非法定义务。诊疗义务的判断基准应为当时的医疗水准,该标准应依诊疗时间的紧迫性、地域性和专门性等因素予以修正。医疗法律规范不一定产生诊疗义务,遵守了所有诊疗常规也不一定没有过错,违反诊疗常规推定的过失医方可依据侵权责任法举证推翻。  相似文献   

5.
李奋飞 《政法论坛》2024,(2):109-120
在解决合规监管难题方面,我国检察机关探索与行政机关、团体组织等多方力量合作,建立了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作为一项本土化的制度安排,第三方机制虽对弥补检察机关自身监督和指导企业实现有效合规经验上的不足,防止“虚假整改”“纸面合规”,进而提升改革的权威性和透明度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在运行中也出现了诸如第三方组织的选任、履职等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与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系。为实现第三方机制的规范化运行,确保改革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不仅需要激活和发掘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在选任管理、履职监督、腐败防范、刑行衔接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也需要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履职提供必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保障。  相似文献   

6.
李天一 《法制与社会》2012,(13):290-291
我国专利法并未明确规定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是否是认定专利侵权的必备要件.学界大致分为无过错说,过错说和混合说三种.TRIPS协议中规定以过错责任为主,无过错责任为辅.专利侵权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应分开讨论,并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专利侵权责任应适用无过错原则,而损害赔偿责任应适用过错原则.  相似文献   

7.
意思自治是仲裁的灵魂,按《纽约公约》书面签署的仲裁协议才能表达仲裁意思。仲裁协议本质上是合同,受合同相对性原则约束。这些条件将愿意参加仲裁的人排除在外,所以理论界提出了仲裁协议第三方理论。仲裁协议第三方虽未签仲裁协议,但基于法律运行的结果受仲裁协议约束。而提单下仲裁条款约束第三方要解决提单转让后提单承运人和受让人的仲裁合意及相对性问题。  相似文献   

8.
在当今信息时代,手机使用非常广泛,电子邮件作为最经济方便的消息传递手段,在公务活动和私人交往中被普遍使用。通过分析向第三方单位调取电子数据发展的情况,深入挖掘目前办案部门在办案中经常需要调取通话记录、信息记录等需求,对通讯运营商、电子邮件服务商等运营公司进行实务研究,整理其向执法机关提供信息的基本情况,发现当前向第三方公司调取电子数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适合检察系统取证切实可行的方法,探索出一套符合实际操作的工作流程。  相似文献   

9.
我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草案送审稿第65条保留了损害赔偿责任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与此不同的是,2017年9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完成并公布的民法典“知识产权编”建议稿确立了损害赔偿责任的过错责任原则.为了保持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内部协调一致,遵循我国民事责任体系的立法传统,我国《专利法》应明确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对“停止侵权行为”责任不要规定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10.
《北方法学》2018,(6):35-43
《侵权责任法》第26条被众多学者及实务工作者解读为关于混合过错的规定。而根据我国司法判决,被侵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这一情形,既包括双方相互侵权,也包含被害人与有过失。由此可以看出,与有过失这一概念在我国民法理论中并没有被独立出来,而是与双方相互侵权行为一起被混同在混合过错这一模糊的概念中,而正是这种模糊对实务工作中的概念辨析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通过学理分析并结合司法判决,将混合过错界定为双方相互侵权行为,从而使与有过失同混合过错在概念上彼此独立,厘清混合过错同与有过失的界限,以此为我国的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相似文献   

11.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购物平台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2010年出台的《侵权责任法》第36条为判断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近来国内发生的几起案例对相关法条做出了不同的解读,对这些案例进行了梳理并提出若干判断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标准。  相似文献   

12.
司法实践将电商平台注意义务视为判定其专利间接侵权主观过错的要件,“通知—删除”规则中“删除”措施的履行被视为电商平台的事后被动注意义务.实践中法院对电商平台专利侵权可能性的审查采形式审查标准,导致电商平台“删除”措施的滥用,而存在类似重复侵权这种特殊情形时,红旗标准的适用对电商平台注意义务的要求过高.我国应建立电商平台专利侵权判定合作机制,明确适格通知的构成要件,根据通知中侵权初步证明材料的性质,选择性适用“正反通知删除”规则和“通知删除+反通知恢复”规则,同时明确反通知的适格要件,并审慎适用红旗标准.  相似文献   

13.
针对善意第三人的行为认定及责任承担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的情况,对善意第三者的行为认定、善意第三者责任的承担、侵权认定后商业秘密的使用等问题进行探讨,认为法律工作者应该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从国情与现状出发.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同时,平衡善意第三人与商业秘密权利人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4.
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迅速发展,促进了网络交易的迅猛增长,也带来了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问题。以专利为例,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关于网络交易中专利权保护的规定不够完善,网络交易专利纠纷不断增多。梳理和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专利侵权法律责任,提出相应的法律修改建议,对于网络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近年来,网络交易平台专利侵权纠纷呈现四方面特点:一是专利纠纷数量居高不下,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处理压力极大;二是网络交易平台专利侵权认定难,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不具有认定主体资格;三是针对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恶意投诉问题突出;四是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法律责任不明。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将“通知”规则作为判断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专利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将“知道”规则作为判断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专利侵权责任的特殊原则,并对二者的适用条件进行区分。  相似文献   

15.
论电子商务运营方法的专利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电子商务的运营方法是关于其概念模型、运行模式和解决方案的集合,其中概念模型是人们对电子商务内在客观规律的认知和目标表述;运行摸式是电子商务的结构、流程和顺序综合作用而构建的操作平台;而解决方案则是实现电子商务的技术体系.对电子商务的运营方法的专利法律保护应该根据专利法律的根本精神,在具体分析其实质特征的基础上区别对待.概念模型不具备获得知识产权的性质,运行模式可以寻求非专利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解决方案应被纳入专利法律保护的范畴.现行的专利法律制度应该根据信息化社会的特征作适度的调整.  相似文献   

16.
专利侵权中先用权抗辩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专利权虽来源于国家授权,但仍属私权范畴,并非不受任何限制,先用权就是对专利权很重要的一种限制。对先用权抗辩国内外立法、司法上差异很大,国外对先用权抗辩普遍给予较宽的理解,而国内则作较窄的理解,是不利于鼓励发明创造和维护公众的利益的。为完善立法、解决审判实务中存在的争议问题,本文对先用权抗辩的原理及理论界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  相似文献   

17.
王聪 《行政与法》2012,(1):37-40
创业信息缺乏是制约农户创业的一个重要瓶颈。基于创业农户的信息需求和电子商务信息平台的构建等视角,本文认为,以农村合作组织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平台,可以为创业农户提供商业信息、技术信息和资本信息,可以为农户提供完善的电子商务服务,同时还可以扩展农村合作组织自身的信息交流能力。  相似文献   

18.
在同一侵权行为的不同侵权部分分别导致了利润损失与许可费损失的侵权状态下,后者作为专利侵权的损失形式之一,应以现实财产损失的形式被纳入损害赔偿范围,并与利润损失并立构成完整的侵权损失.我国现行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体系中的每一计算规则均独立地用于计算出整体的侵权损失,对于权利人分立于利润损失之外的许可费损失,损害赔偿体系未在整体侵权损害中明定,亦未将其区别于利润损失予以分别计算,合并赔偿.据此,未来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必要进行适当调整,明定并计算许可费损失,以此实现完全赔偿原则.  相似文献   

19.
《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对专利侵权诉讼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对专利侵权诉讼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需要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在确定保护范围时要考虑简要说明,其侵权判定标准会随着授权标准的变化重新确定;规定了现有技术和现有设计抗辩,对于抗辩的适用范围、援引抗辩的技术范围和抗辩成立标准予以明确;增加了"平行进口"和"BOLAR例外",并对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做出了调整.  相似文献   

20.
损害赔偿是一种重要的民事责任,是对权利人最直接的救济方式.实现损害赔偿的填平原则是对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给予权利人有效保护的重要体现.实践中,由于举证困难,法定赔偿确实以压倒性优势成为确定损害赔偿方式的主流,导致我国专利权保护“赔偿低、效果差”的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首要任务是通过制度激励,引导权利人积极提供有关证据,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根据举证妨碍规则和其它证据规则,使举证妨碍行为的实施者承担不利后果,争取通过法定赔偿之外的计算方法获得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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