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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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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司法解散作为市场主体的退出机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均对此做出不同回应。其理论基石是公司契约理论和股东利益落空理论,在司法权介入公司内部时,应注意处理好适度干预与公司自治下的商业判断,尊重公司和股东自治,妥善处理司法解散案件。  相似文献   

2.
从表面上看,公司僵局形成的原因来自股东或董事之间的分歧和对立,但其深层次的原因则来自公司的制度安排和闭锁公司的组织形式。以期待利益落空理论为基础、以法院司法介入为手段解决公司僵局问题,其中赋予股东公司解散请求权是最为常见的方法。  相似文献   

3.
论公司的司法解散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司法解散作为公司解散的一种重要方式,在两大法系诸多国家公司法中均有规定,而在我国公司立法中则鲜有所闻。在本文中,笔者就司法解散的概念与特征、两大法系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积极作用、以及立法构想等方面进行了简要论述。  相似文献   

4.
我国《公司法》为防止公司陷入僵局规定了司法解散制度,但司法解散将导致公司人格消灭,对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具有终极的破坏性。因此,尽量采取其他替代性救济措施打破公司僵局以避免公司解散。文章从董事会僵局与股东会僵局两个方面探索司法解散的替代性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5.
公司的司法解散是解决公司内部矛盾的一种制度。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而发展完善起来的。与国外成熟的制度相比,我国的司法解散制度还存在不足。应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的制度和立法,为我国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更好的参考标准,更好地解决公司纠纷,促进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6.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新修改的公司法在第183条规定了公司的司法解散制度.中小股东在公司陷入僵局,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时,可诉请法院强制解散公司以保护其利益.但是司法解散是对公司自治性的严重挑战,如何在平衡相关主体利益的基础上保证该制度适用的必要性和适宜性,以及如何完善与第183条相适应的有关措施,是亟须明确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论公司的司法解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司的解散制度在我国现行公司法中尚无明文规定 ,本文通过对外国相关立法例的研究 ,针对我国现行立法状况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分析了在我国建立公司的司法解散制度的重要性 ,提出了确立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8.
2006年1月1日修改生效的公司法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设立了诸多新的法律制度,其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为司法解散公司制度,对该制度笔者首先深入剖析了司法解散公司的法定条件;其次,对司法解散公司制度所处的实践困局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最后,对该实践困局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文章对司法解散公司制度进行了综合的评价及分析,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公司的司法解散制度作为小股东的维护权工具和解决公司僵局的最终途径,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还是个新鲜事物,必须从诉讼程序和清算程序两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作为一种极端的救济手段,适用上要慎之又慎,可以有两种替代措施:一是股东代表诉讼;二是股份回购请求权.  相似文献   

10.
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在我国公司法中虽然已有规定,但在请求权主体范围、法定解散事由、完善替代性救济措施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需要在明确公司司法解散涵义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该制度的涵盖范围以及是否存在公法意义上的公司司法解散。其次,要将期待利益落空理论作为该制度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1.
司法解散制度的引入为我国司法实践中公司僵局的问题提供了解决途径,但它的作用并非仅此而已,它还可适用于公司压迫等其它情形。然而,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把公司僵局作为司法解散唯一事由的倾向,特别是最高院司法解释最终肯定了这样的解读,使得司法解散适用范围狭窄单一缺乏灵活性。该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2.
公司僵局乃公司的股东或董事由于对公司运营过程的决定性决策不能达成共识而产生纠纷,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况,使公司无法正常运转或瘫痪的事实状态。公司僵局易致公司债务堆积,严重侵害债权人利益。我国目前解决公司僵局的机制主要有调解与仲裁制度、司法解散制度、强制股权收购制度、股东的撤销申请权和查阅权制度。完善公司僵局解决措施时仍需充分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改进司法解散制度,重视公司章程。  相似文献   

13.
公司立法已从传统的单纯保护“股东”利益发展为现代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保护。有限责任制度的确立 ,是公司组织的一大创新。但是有限责任制度在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方面却显得软弱无力。本文拟对通过对公司立法对债权保护制度的分析 ,探讨完善这一制度的途径  相似文献   

14.
张廷栓  王灿 《工会论坛》2011,(4):130-132
公司僵局是不能形成公司意志的一种僵持状态,这种状态对多方面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因而迫切需要在法律层面上寻找打破公司僵局的有效方法。全面修订的新《公司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拓展了司法介入公司运作的空间,但过于笼统和原则,使得司法在履行法律职责时面临诸多困境。通过对公司僵局特征的分析,结合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以及实际情况,对公司僵局法律问题提出进一步的完善对策与措施。  相似文献   

15.
新《公司法》第183条创建了司法解散公司之诉制度,对解决实践中出现的公司僵局问题具有积极的意义。但由于该条文过于原则,需要对其进行具体解释。本文在简要比较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公司僵局的救济机制,并着重从解释论的立场分析《公司法》第183条的定位和适用。  相似文献   

16.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为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立法的不足也是明显的,包括解散事由的过分狭窄、提起诉讼主体的单一、缺乏必要的过渡安排和前置条件的限制等,这将影响公司法在解决公司僵局、保护股东权益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针对现行立法的不足,在公司法作进一步的修订之前,必须为司法操作提供合理的空间.  相似文献   

17.
王新利 《工会论坛》2010,16(1):94-95
应当从保护股东权益和公司人格维护的平衡之角度理解公司解散诉讼中的诉讼事由;从保护股东利益、防止股东滥用诉讼权利与对其他相关人员利益的保障之角度理解公司解解散诉讼中的当事人适格问题。而决定具体的审理程序和判决形式的因素应当是公司解散诉讼这一特殊的诉讼形式,股东之间的矛盾决定了公司解散诉讼必须采用着重调解的审理方式,公司解散与清算之间的衔接决定了法院应在判决解散的同时指定清算。  相似文献   

18.
公司资本制度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的核心,它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各国公司法对此规定非常细致和完善。但我国公司法有关规定过于粗糙和欠妥,极其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应修改公司法相应规定,增加有关制度,进而从根本上解决对债权人不利的局面。  相似文献   

19.
公司作为现代经济的主要企业组织形式,有着其制度上的优越性。其突出的特点表现在公司法人地位的确立,以及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制度是现代公司的一大特点,它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但交易中的风险并没有消灭,而是转嫁给了公司的债权人,即增加了公司债权人的交易风险。所以保护公司债权人,平衡失衡的利益关系也是公司法的任务之一。  相似文献   

20.
公司僵局是公司特有的治理机制导致的内部运行失灵状态,与公司纯粹商业意义上的经营困难无关。因此,解散公司、结束经营并非公司僵局的必然后果。虽然司法救济公司僵局具有必要性,但司法救济本身具有局限性,应保持一定的限度。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司僵局司法救济途径只有强制解散公司一种,这种以消灭公司为代价来解除公司僵局的救济方式,成本过于高昂。我国应拓展公司僵局司法救济途径,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替代措施,强制解散公司只是在公司处于治理僵局且丧失经营能力时的最后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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