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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3 毫秒
1.
虽然仲裁以意思自治为核心,但是,在各国仲裁实践中,强制仲裁制度的存在不容忽视.强制仲裁可以分为法律规范型强制仲裁和格式合同型强制仲裁,在证券争议仲裁中设立该制度,具有正当性.我国证券争议强制仲裁的发展还面临着强制仲裁法律规范竞合、强制仲裁类型适用范围不明确以及证券争议仲裁程序的保障力度与强制仲裁要求不相符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应当制定单行的证券争议仲裁法,并根据强制仲裁类型的作用不同确定不同类型强制仲裁的适用范围,同时,为了能够使我国强制仲裁真正发挥作用,我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证券争议仲裁程序.  相似文献   

2.
证券仲裁在国外方兴未艾,但迄今为止,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在内,我国的仲裁机构还没有制定独立的证券仲裁规则。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于2001年12月1日新施行的交易规则中并没有规定争议解决的条款,将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还需要法律的依据。在参照证券仲裁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如美国的证券仲裁的规则的基础上,如何更好地制定符合中国证券市场情况的仲裁规则仍是我国证券仲裁业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在聘任精通证券和法律知识的专门人员为仲裁员的问题上,学者们似乎已达成共识。但是是否应在证券交易所或证券行业协会内设立仲裁专门机构,在证券仲裁规则中如何移植小额仲裁、诉前和解、证据规则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证券仲裁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证券强制仲裁是指证券纠纷发生后,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虽有仲裁协议,但缺乏当事人之间真正的合意而进行的仲裁。我国的证券仲裁制度是伴随着强制性发展起来的,目前很多学者因强制仲裁与仲裁意思自治原则相冲突而一味主张废除此制度。但结合证券行业特点及我国具体国情来看,证券强制仲裁制度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本文通过借鉴美国实质意义上的证券强制仲裁在实践中的做法,提出证券强制仲裁与意思自治原则矛盾之化解方法,以期对我国证券强制仲裁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证券市场上因虚假陈述、操纵股价、内幕交易、欺诈客户等违法行为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在我国目前通过司法救济不仅尚不完全且困难重重,而快捷便利的仲裁在这方面亦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无论从证券仲裁的价值理念,还是国外的仲裁实践抑或我国的立法状况,仲裁机构受理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之间的证券纠纷应当不存在障碍。我国的仲裁机构应当敢为人先,率先制定自己的证券仲裁规则,尽早将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之间的证券纠纷纳入到仲裁范围。  相似文献   

5.
范在峰  王虹 《河北法学》2008,26(6):110-116
证券投资纠纷仲裁是一项重要的纠纷解决制度。采用仲裁方式不但可以方便、快捷、高效地解决证券投资纠纷,还可以为双方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是适合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最佳选择。重构我国证券投资纠纷的仲裁体制,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筹建解决证券纠纷的行业仲裁委员会,是完善我国证券投资纠纷仲裁制度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6.
王克玉 《法学论坛》2015,(2):109-118
证券市场上侵权法律关系具有可仲裁性,在司法不足以充分及时救济投资受损权益的情况下,应充分发挥证券仲裁的替代性优势。借鉴美国等发达资本市场证券仲裁体制及完善的路径,我国在立法中应尽快确立证券行业仲裁模式,在政府部门监管下由行业自律组织主导证券仲裁规则的制定与实施。证券行业仲裁不等于行业垄断仲裁,证券仲裁与公共仲裁之间系良性竞争关系,通过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和司法保障等措施,切实保障证券侵权仲裁的公正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证券市场的运行秩序。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证券仲裁制度虽有十余年的历史,但由于立法滞后,规则缺失,造成案件寥寥、形同虚设,亟须重新设计。证券仲裁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主要受制于证券市场规模、民众对仲裁的了解程度、证券业自身和监管部门的推动措施以及理论研究等因素。我们应借鉴美国证券仲裁制度的成功经验,在把证券仲裁定位于解决涉及证券业主体的、与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有关纠纷的基础上,设计出一套比较完善的、适合我国国情的证券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8.
美国证券仲裁制度经过了近二百年的发展,已经日臻完善,其在证券仲裁的程序设计上更加表现出鲜明的特点,即:在选择仲裁员方面注重专家仲裁员与非专家仲裁员的结合;仲裁员在享有较大的权利的同时,又承担一定的义务;即使不存在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亦需接受投资者的投诉;在仲裁过程中注重运用调解方式;美国证券仲裁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救济方法;为证券仲裁裁决的执行建立了相应的财产保障机制等。  相似文献   

9.
美国证券仲裁制度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证券行业仲裁制度的成功。行业性证券仲裁机构是美国证券仲裁机构的中坚力量。美国的证券行业仲裁制度之所以被广大投资者认可而大获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证券业自律组织严格的自律监管和仲裁规则的完善、统一所形成的对投资者利益的有效保护。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设计出一套比较完善的、适合我国国情的证券行业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10.
我国《仲裁法》并未对仲裁地和开庭地点进行规定,而是使用了仲裁委员会所在地这样的术语。我国实行机构仲裁制度,然而即使在机构仲裁的前提下,也有必要区分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地和开庭地点。界定并区分仲裁地、开庭地点具有重要意义,这符合国际商事仲裁实践和趋势、有利于仲裁裁决的国籍确定、可以有效解决网上仲裁的仲裁地问题、有助于澄清和解决外国仲裁机构到我国境内仲裁的问题。由于我国《仲裁法》未规定仲裁地这一核心概念,我国学术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此都存在理解偏差,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尤为明显。我国应该在立法上应明确界定并区分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地和开庭地点这三个重要概念。  相似文献   

11.
刘家沂 《法学论坛》2006,21(1):108-111
在商事仲裁中,出现有瑕疵的仲裁协议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对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确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是一个值得认真探讨的问题。从大多数国家的规定来看,只要使当事人通过仲裁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的最初目的得以实现,在仲裁协议或合同的仲裁条款中存在不完善或瑕疵是可以允许的。对这一问题的妥善处理应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特别是在瑕疵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上,不能轻易否认其效力,尤其不能将未选定明确的仲裁机构作为认定瑕疵仲裁协议无效的条件,对此,我国《仲裁法》应作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证券争议属于民商事争议,当事人除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经由调解解决、法院诉讼外,亦可由仲裁机构以仲裁方式解决。与调解和诉讼形式相比,证券仲裁具备专业、高效、经济等特点。美国是现代证券仲裁的发源地,证券仲裁有近180年的历史,已经成为解决证券争议的主要方式。就中国现状而言,对世界上比较完善的美国证券仲裁制度进行整体性研究,借鉴其合理制度,不但具有理论价值,更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介绍了我国证券争议纠纷解决方式之一——证券仲裁的发展以及我国证券仲裁的理论、立法和实践现状,指出应该从理论、立法和实践方面重新构建我国的证券仲裁。  相似文献   

14.
我国引进了西方关于仲裁的法律规则,却几乎完全漠视如何促使仲裁在一个社会中充分发挥其作用的实践经验,而实践中问题层出不穷.本文以美国为例,首先勾勒了美国早期的仲裁发展状况,接着着重考察美国仲裁协会成立之后,在发展仲裁过程中所形成的模式,分析这一模式的思想基础、实践特征和运行效果,最后对美国仲裁发展模式进行评价并指出对我国的启示.  相似文献   

15.
关于美国证券仲裁发展的几个重要判例之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震  方菲 《河北法学》2003,21(6):115-123
美国证券仲裁发展伴随着一系列针对对事前约定仲裁证券争议的协议的法律效力的司法判例。最初的判例否定了事前约定仲裁有关证券法的争议的协议的法律效力。随后,判例的思想被延伸至有关证券交易法的争议。随着美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一系列案例最终确定了事前约定仲裁证券争议的协议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关于仲裁第三人的理论比较混乱,这些理论大都混淆了仲裁第三人同仲裁当事人变更、合并仲裁、仲裁协议第三人这几个概念的关系,因此有必要进行澄清,并将仲裁第三人在理论体系上给予准确定位。同时,本文经分析认为,从域外直接引进的刺破公司面纱、集团公司、第三方受益人等理论都不是针对仲裁第三人问题的理论,学界在这一问题上存有重大误读。  相似文献   

17.
“合并仲裁”与“合并开庭”是新兴的仲裁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多方当事人同一争议的仲裁问题.国际主要仲裁规则对“合并仲裁”与“合并开庭”都有详细且操作性强的规定.我国仲裁规则中关于“合并仲裁”的规定过于简单且不成体系;关于“合并开庭”,仅有海仲2015年仲裁规则确立了这一机制,而且程序、范围不明.我国应借鉴国际主要仲裁规则,明确“合并仲裁”与“合并开庭”的不同制度定位,制定合并权归属、仲裁员指定、在先程序效力等“合并仲裁”与“合并开庭”的具体仲裁规则.同时,仲裁立法也应对相关机制予以支持、调整.  相似文献   

18.
我国引进了西方关于仲裁的法律规则,却对如何促使仲裁在一个社会中充分发挥其作用的实践经验几乎完全漠视,实践中问题层出不穷。本文以美国为例,首先勾勒了美国早期的仲裁发展状况,接着着重考察美国仲裁协会成立之后,美国在发展仲裁过程中所形成的模式,分析这一模式的思想基础、实践特征和运行效果,最后对美国仲裁发展模式进行评价并指出对我国的启示。  相似文献   

19.
无论在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在大陆法系国家,仲裁裁决的既判力都得到了承认。很多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也采用了仲裁裁决的既判力理论。我国对仲裁裁决既判力问题研究得较少,法律规定也不明确。但是,赋予仲裁裁决既判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通过分析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剖析仲裁裁决既判力的主客观范围,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的有关理论和立法。  相似文献   

20.
1994年《仲裁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仲裁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但是受当时条件的局限,这部法律本身存在不少问题。本文从六个方面对这些问题及其在仲裁实践中的负面影响进行了分析,论证了存在这些问题的规定既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不符合我国国情,对其进行修改已是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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