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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涉疫网络谣言的有效规制,事关防控疫情秩序维护的大局。根据网络谣言来源,涉疫网络谣言可分为“空穴来风”“偷天换日”“夸大其词”“认识偏差”等四种类型。刑法规制的涉疫网络谣言严重偏离事物的本质特征,具有广泛的传播性和现实危害性。刑事司法实务应对涉疫网络谣言的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进行区分,以辨明此罪与彼罪。  相似文献   

2.
风险社会是网络犯罪治理面临的新背景,基于网络空间存在虚拟状态不稳定性和时空流动性的现代型风险,我国网络犯罪刑法治理面临国内立法滞后性和国际规则碎片化的挑战。建议我国在积极主义刑法观指导下通过法益的早期化和公共化、构成要件的革新化,扩大刑法保护圈,从而提高自身治理网络犯罪的能力,并主动参与网络犯罪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邪教犯罪不是一般的有组织犯罪,而是对社会危害特别严重的有组织犯罪.邪教犯罪的危害与一般的有组织犯罪不同,它至少侵害了四种刑法法益对其成员实行精神控制,非法限制他人的宗教信仰自由权;进行恐怖暴力活动,破坏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制造故杀、自杀、自焚、自残事件,直接或间接地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疯狂的敛聚财物,侵犯他人的财产权.打击邪教犯罪,必须正确理解邪教犯罪的犯罪构成和有关的司法解释,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系,这样才能发挥刑法打击罪犯,保护社会利益的功效.  相似文献   

4.
《公安研究》2013,(12):85-86
廖天虎在《学习论坛》2013年第5期撰文认为,风险社会理论对法学学科产生了较大影响并产生了风险刑法理论。风险刑法为应对“风险”,在刑法的适用上,主张扩大犯罪圈、降低入罪标准,坚持的是行为无价值理论,将处罚的重心由对引起结果的关注转移到行为本身。结合风险社会理论的真正语义和我国国情及我国刑法的立法思路与规定,在风险社会下,刑法应当固守其“重心”,即对结果无价值的坚守,维护现代刑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5.
日本刑法中的包括一罪,通常 是指对本已符合数个构成要件的数个 行为,包括评价为一次性符合构成要 件的情形。由日本刑法构成要件的形 式化特点所决定,为了将实质上指向 一个法益,反映一个反规范人格态度 的数个行为在一罪内进行评价,需要 寻求构成要件以外的保护法益标准来 补充。我国犯罪构成的实质性特点决 定了,在对类似情况进行评价时无需 在构成要件以外寻求补充标准。为了 赋予相关罪数形态以适当的体系性位 置,引入包括一罪概念应为理想的选 择。  相似文献   

6.
儒家法律思想的礼法结合、应经合义等伦理道德价值观念融入中国法律两千多年,在现代刑法中又以规范违反说等影响着犯罪本质理论和刑事司法实践。对犯罪本质等问题做展开讨论,以法益侵害说和规范违反说等争论为切入点,祛魅审视儒家法律思想在刑法上的传统烙印,我们可以得出犯罪的本质是侵害法益,刑法的机能是保护法益。应以法益在客观上是否被侵害或威胁为标准,判断某种行为是否为犯罪,是否值得科处刑罚,并将此贯彻于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7.
论刑法修正案(六)新增设的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2006年6月29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第17条新增设了"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新罪的构成特征是:客体是复杂客体;客观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划清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正确认定共同犯罪和罪数形态;依法适用两种不同的量刑幅度。  相似文献   

8.
赵香如  孔源源 《求索》2008,(12):129-130
非犯罪化体现了以刑法谦抑精神为基础、以人权保障为目的的刑事政策之理念,它代表当今世界刑法发展的趋势,也是我国刑法改革的方向。有学者主张,目前在我国实行非犯罪化的条件尚不具备,但从刑法基本理论出发,结合我国法律实践来分析,在我国实行非犯罪化甚有必要,非犯罪化与我国目前的刑事政策亦相吻合,非犯罪化的理念应贯彻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各个环节。  相似文献   

9.
法典化以来中国刑法呈现犯罪化趋势,呈现法定犯比重趋大化和危险犯形式趋多化两种形态。中国法定犯的刑法生成的目的是秩序与安全,刑法生成内容是扩容与增量,表现为设置危险犯和多采空白罪状或叙明罪状以及大一统立法模式,应警觉法定犯的刑法生成过于功利倾向以及可能带来的新的制度风险,适时激活特别刑法立法模式。危险犯形式趋多化表现为涉罪范围扩张、单位危险犯的犯罪种类增加以及抽象危险犯的犯罪种类扩大,应适度拓展故意抽象危险犯的刑法制度供给以及合理配置其法定刑,以充分保护法益。  相似文献   

10.
犯罪的本质主要解决立法和定罪的正当性的问题.从世界范围来看,德日法益侵害说、英美系的危害原则和中俄的社会危害性理论是各自主流的犯罪本质学说.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本质为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这一概念能够揭示行为的自然性质和社会性质.不过,当前据以判断社会危害性的实体内容和规范标准缺失,应当予以修正.将社会危害性理解为法益侵...  相似文献   

11.
蔡军 《理论月刊》2006,(9):99-102
刑法解释中一直存在主观主义、客观主义和折衷立场之争。其中,刑法解释的主观立场和折衷立场是以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性理解为理论基础;而刑法解释的客观主义立场是罪刑法定原则实质性理解的必然结论。  相似文献   

12.
在犯罪日益增多、流窜性日益加大,网络技术日益进入侦查工作的时代,加强刑侦基层基础工作尤为重要。当前应统一认识,锐意改革,促进警力向基层倾斜,通过扎实的刑侦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高破案效率,维护社会的和谐和长治久安。  相似文献   

13.
我国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罪犯,依照从重从快的刑事司法政策,被贴上严打的标签,异化为专政的对象,在司法实践中采取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的刑罚方法,在定罪上严格奉行罪刑法定主义,在量刑上倾向于重刑主义及高压态势,在程序上追求打击的高效率,反映了报应刑主义和威慑理论,是古典刑法思想的集中体现。我国刑法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刑罚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重视主刑而轻视附加刑,重视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轻视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具体为死刑、自由刑等主刑过重而没收财产、罚金等财产刑缺失,刑罚措施过多而非刑罚措施缺失。由带有严打性质的重刑主义到更加理性化的刑罚方法,需要在实用主义原则的指导下,实行更加理性化和更加有效的刑罚个别化,进而达到矫正犯罪、防卫社会的刑罚目的。  相似文献   

14.
FBI的犯罪心理画像研究早期以36名犯罪人为研究对象,利用访谈法和资料分析法提出了一系列有价值的观点,同时在实际应用上也有很大成就,但有很多学者针对其研究方法、犯罪现场分类的"二分法"、心理画像理论模型提出了不同的看法。FBI的犯罪心理画像既不是万能的神话,也不是一无是处的谬论,需要一分为二地看待。  相似文献   

15.
虽经2000年开始的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但各地的治安形势并未彻底好转,相反,不少地方的刑事发案数仍居高不下.这里面固然有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因素,但公检法机关存在打击不力的问题也是明显的.以杭州市为例,表现在:一是公安机关的破案率下滑.二是检察机关不捕不诉数有所增加.三是法院判处轻刑的比例有所上升.公检法机关要从各自职责出发,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法规,以强化刑事诉讼环节对犯罪的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16.
儿童网络色情信息犯罪侵害的法益是"直接层法益"与"间接层法益"双重法益。"直接层法益"为儿童的身心健康权利与以"免受性剥削和性虐待"为核心的被动性的性权利,"直接层法益"为个人法益;"间接层法益"为性道德等社会法益。而成年人网络色情信息犯罪侵害的主要是基于"性的隐秘性"善良性风尚和性道德的社会法益。法益具有立法检视功能和区分功能,客观上需要将儿童网络色情犯罪与成年人网络色情犯罪分离,进而设置独立的刑事规范,并对儿童网络色情信息范围、犯罪行为类型及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重新进行建构。  相似文献   

17.
作为一种财产刑,罚金刑在我国大陆刑法的刑罚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与我国台湾刑法中的罚金刑制度相比较,大陆刑法有关罚金刑的诸多规定还有待完善。通过对两岸罚金刑制度的简要比较,寻求大陆罚金刑制度的改革方向,完善罚金刑制度的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8.
异常犯罪与刑事责任能力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异常犯罪行为通常很难被人理解,进而人们对其行为主体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容易发生疑惑。从犯罪心理角度分析,异常犯罪可包括异常行为、异常人和异常心理三种情况。其中,决定刑事责任能力的不在于行为异常或人的异常,而在于心理现象中的“能力”是否正常。能力的核心是智力,智力的基础是意识。所以,人只有在丧失意识并具有严重智力障碍的情况下才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相似文献   

19.
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犯罪化问题,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面临的一个难题。对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等犯罪未完成形态是否惩罚,或者惩罚到何种程度,反映了一国的刑事立法技术及其价值取向。计算机网络犯罪的预备、未遂以及中止是否需要全部犯罪化?对其全部犯罪化能在何种程度上起到防控网络犯罪的作用?中外刑法在此问题上是如何规定的?需要通过对各国刑法有关计算机网络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相关规定之比较,以探讨我国对计算机网络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犯罪化之路。  相似文献   

20.
非接触性犯罪的本质是传统犯罪互动的异化或者升级,是借助网络信息技术、无人机技术、机器人和应用力学技术等实现的"犯罪—被害"间接互动关系的犯罪。非接触性犯罪的主要特征包括犯罪互动隐蔽化、犯罪互动便捷化、犯罪互动非现场化和犯罪互动结果增量化。被迫被害犯罪、缺席被害犯罪和交易被害犯罪都能以非接触的方式实现。非接触性犯罪数量有超越传统接触性犯罪数量的趋势,这是由犯罪机会的变化而决定的。非接触性犯罪侦办中存在一系列难点。应当通过转变姿态、优化样态和改变状态等措施加强非接触性犯罪的打击效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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