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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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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尽管安全保障义务与附随义务存在着显著差异,但实践中仍然会对二者的辨别产生混淆。虽然附随义务与安全保障义务具有功能上的相似性,在特定情况下也会发生竞合,但二者具有不同的适用领域,不能简单地将安全保障义务定性为附随义务。只有发生于公共场所的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不当行为致使对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才会引发违反附随义务的合同责任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的竞合。实践中应注意对二者进行必要的区分,不宜将二者混为一谈。  相似文献   

2.
杨丽艳 《人民论坛》2010,(11):94-95
近年来,物业服务者与业主之间的安全保障纠纷日益增多。由于现有法律对物业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过于笼统且不够明确,因此时常导致出现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不统一的现象。因此,立法部门必须尽快明确物业服务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性质、内容以及标准,从而为司法实践提供切实有效的依据。  相似文献   

3.
违反一般安全注意义务,就要依照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追究行为人责任。具体责任的认定,则要符合严格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行为人的危害行为、损害事实和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4.
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在校大学生也享有安全保障的权利,而对应的义务应由高校来承担。我国高校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依据包括:违约责任理论、危险控制理论、社会责任理论、法定职责理论等。高校属于安全保障的义务主体,以法定职责理论作为我国高校的安全保障义务理论的法理依据具有优势。  相似文献   

5.
廖焕国 《求索》2010,(4):128-130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解释》第6条对安全保障义务进行了规定,《侵权责任法(草案)》第37条对此加以继承和发展,顺应了时代潮流。该草案第37条在安全保障义务的归责原则、适用范围、适用主体及利益保护范围的界定方面仍存在可进一步探讨的空间。安全保障义务的归责原则应纳入过错责任范畴,其适用范围和义务主体均应适当扩展、保障的利益范围也应适当界定,以因应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6.
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其他进入经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性质是过错责任,经营者过错的判断在“合理限度”范围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相似文献   

7.
《公安研究》2011,(9):90-90
杨婧在《法学》2011年第3期撰文认为,安全保障义务是德国通过判例创设的产物。社会上每一个人都负有“无正当理由不得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为使人们切实践行这一行为标准,法律上特别设置了安全保障义务,以保护进入特定场所民事主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事业的蓬勃发展,小区物业公司随之普遍,越来越多的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诉至法院,解决此类案件的关键就是确定物业管理公司是否负有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其承担这种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范围。以2012年初诉至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的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为引。展开对物管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相关问题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刘期湘 《求索》2007,(1):94-96
刑法中的违反注意义务标准在刑法理论上分歧较大。英美法系存在着客观说与主客观统一说之分,大陆法系存在着主观说、客观说、折中说之分,而中国刑法学则存在着主观说与主客观统一说之分。通过对刑法中的违反注意义务标准的比较研究,本文提出客观注意的主观化标准学说。  相似文献   

10.
《侵权责任法》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安全保障义务人补充责任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出入,应予以明确。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是与第三人的直接侵权责任相对应的,并无顺位优势;应在其自身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承担责任后更无追偿权之说;就责任的大小而言,应综合考量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的大小进行定量分析。  相似文献   

11.
《中国保安》2014,(2):75-75
我是一名银行保安,我所在银行营业大厅门口左侧约4米处的台阶上安放有空调器外机,平时空调器有滴水,直接流到地面上。1月2日,因夜间天气寒冷,致台阶上的空调器滴水遇冷结冰。当日上午10时许,袁某在外出时经过营业大厅门口,不慎踩上台阶的结冰摔倒受伤,经入院治疗,诊断为腰部压缩性骨折、头部外伤性血肿,  相似文献   

12.
旅馆安全注意义务若干问题研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屈茂辉  杨欢 《湖湘论坛》2005,18(5):33-36
旅馆在为旅客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着旅客人身和财产两项最基本利益的保障问题,通过对旅馆安全注意义务的法理基础分析,研究其法律性质、评判标准及内容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3.
刘期湘  方国强 《求索》2013,(7):180-183
监督过失的注意义务是指处于监督管理地位的人违反监督、管理义务,对其应当防止的危害结果因疏忽大意或者因过于自信没有防止的心理态度。监督过失注意义务应包括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避免义务。监督过失不同于一般过失,在违反监督义务理论上应采信结果无价值说。  相似文献   

14.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在享受科技文明的同时,也切实感受到因误用、滥用科技导致公共安全事故所带来的威胁。在此语境下,监督过失被引入刑事立法与刑法理论之中。通过讨论安全事故监督过失中的注意义务的前提、标准、内容,以及违反注意义务的表现形式,来明确安全事故中的监督过失责任,解决事故中领导者"地位越高,离现场越远,越没有责任"的不合理现象。  相似文献   

15.
近几年来伴随物业的增长态势,物业服务者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也随之增加,而其中所涉及到的关于物业服务者安全保障义务的纠纷尤为突出.现阶段关于物业服务者安全保障义务在理论及实践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基于此,通过分析小区物业服务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依据,提出以过错推定责任为物业服务安全保障责任的归责原则,从<侵权责任法>及其他相关立法的角度提出了物业服务安全保障义务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6.
出行权是指公民依法在一定空间、一定时间内自由使用通行资源的权利,其外延主要包括出行通行权、出行占用权、出行选择权、出行知情权等.出行权作为一项宪法未明确列举的基本权利,是生存权的核心内涵之一,兼具有自由权和社会权的双重属性.出行权的保障仰赖国家履行相应义务,国家义务是出行权的根本保障,具体涵摄国家尊重义务、国家保护义务和国家给付义务三个层次.对于出行权的保障,国家尊重义务是基础与前提,保护义务是延伸,给付义务是核心.  相似文献   

17.
陈永峰 《前沿》2013,(1):86-88
民法的最高目标是对人的价值的终极关怀。民法社会安全保障功能主要表现在对人的自由和尊严的充分保障以及对弱势群体的关爱方面。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深刻领悟民法的社会安全保障功能要求,加强公关意识,文明执法、科学执法,有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最终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18.
在责任论中论及的过失概念,是以心理责任论为理论基础而进行自然主义的展开,但这种旧过失论体系下的认知逻辑无法全面科学反映过失犯的客观方面,使得过失的概念依附于故意概念。规范责任论视野下的新过失论把之由主观的心理因素转化为了具有客观性评价因素,使得过失概念的认知逻辑在阶层体系中发生了变化,也使得过失的概念有了自己完全独立的品格。注意义务中的结果回避义务通过外化为行为人违反注意义务而具有导致危害结果而不被允许的实质危险性行为,表明了意志态度的客观化,是注意观念的外部形态。注意义务中的结果预见义务通常放在预见可能性的考察上,对结果的预见应当按照经验法则对内在和外在的条件作具体的判断,预见可能性可以从客观的可能性概念来展开。概念的客观化可以通过相关过失案例给予检视。  相似文献   

19.
廖焕国 《求索》2008,(12):126-128
一般注意义务对于构建社会必要交易安全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各法域多从危险的可预见性、危险的邻近性和政策评价三个方面探讨一般注意义务的成立。我国司法实践亦可借鉴上述要件确立一般注意义务群,使社会交易安全秩序和社会现实需要相契合。  相似文献   

20.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注意义务的存在基础在于法律设置权利义务的公平性与公正性。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与作者订立集体管理合同时,有义务审查该作者提供的作品的权利归属及作品的法律状态;在与作品使用人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时,有义务审查该使用者申请使用的作品是否属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会员作品;在已经授权作品使用人使用作品后,有义务审查作品使用人对作品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在法律中明确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注意义务能有效降低法律成本,减少纠纷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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