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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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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侵占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略论侵占罪的几个问题SOMEPROBLEMSONTHECRIMEOFEMBEZZLEMENT王作富根据新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即构成侵占罪。该条虽未使用侵占一词,但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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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的新罪名。它是指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决定》公布实施已近两年,期间最高法院下发了《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但是,由于侵占罪是从刑法规定的贪污罪中分离出来的,其构成要件与贪污罪等有关罪名相近,在社会上又没有广泛知晓,在对这一犯罪的打击与防范上容易出现问题。一、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侵占罪的…  相似文献   

3.
我国新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是我国关于侵占罪的规定,是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一个罪名。侵占罪的设立.弥补了我国原有刑法中关于财产犯罪立法的不足,标志着我国刑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又向前迈了一步。为了在实践中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该项罪名。本文试图针对适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侵占罪几个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侵占罪是刑法增设的新罪名,由于法条固有的概括性及立法存在粗疏之处,加上目前相关理论研究不够深入,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为正确适用法律,本文选择认识分歧较大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一、若干表述的理解(一)代为保管代为保管如何理解?刑法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其一为“合法持有说”,即代为保管为合法持有;①其二为“持有管理说”,谓代为保管,主要是指基于委托合同关系,或者根据事实上的管理,以及习惯而成立的委托、信任关系所拥有的对他人财物的持有管理。②上述二说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明示持有的合理性。本人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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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占罪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本文着重论述了侵占的本质及界限 ,并由此对作为侵占标的之一的遗忘物给出定义 ,从而使得其与遗失物的区别更为显著 ,为实践操作提供便利 ;随后又对侵占案件的性质作出了一定的论述  相似文献   

6.
修订后的刑法第270条对一般侵占罪作了规定,作为新增加的条文,其立法缘由主要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将自己代为收管他人的财物或他人的遗留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的侵占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的所有权,而且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因此,在刑法中规定这个罪很有必要。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人们对该罪有关的几个问题作了一些分析探讨,以供商榷。一、侵占罪的“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问题对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一般理解这里所谈的“保管”仅指基于明确委托关系而产生的保管义务,委托既可以是书面合同形式也可以是…  相似文献   

7.
侵占罪是刑法第2O7条规定的新罪名,是指行为人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行为人将他人的遗留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对侵占罪中诸如“代为保管”“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等问题如果没有正确理解,就会混淆侵占罪与其他财产犯罪、侵占罪与非罪的界限,因此,对侵占罪中有关问题的探讨对正确定罪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根据新刑法第27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确定为侵占罪,这是我国刑法增设的一个新罪名。从该罪状的表述所指的行为客体而言,该罪实质上包含了外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基于委托物的侵占罪与基于偶然占有物的侵占罪二种类型。侵占罪仍然属于侵犯财产罪,它与盗窃罪、诈骗罪等在保护客体、犯罪目的等方面是一致的,但就行为客体而言,前者与后者则存在明显的差别。侵占罪的行为客体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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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古已有之。但在我国,作为一种有别于偷盗、敲诈、贪污、抢劫行为的独立犯罪,直到去年2月28日才得到国家法律的确认。不过,如今的侵占罪确实范围狭小,尚无法容纳侵占遗忘物、遗失物、一般委托物等行为,对此,司法机关只能采用依据严格程序的法律类推方法去进行处理。同时,因为侵占罪之“新”,在实际适用上,不无诸种难题可作探究。这些,都有待法律解释和未来立法去作出补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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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三木 《法学评论》2005,23(6):32-36
本文所探讨的是侵占罪的客观行为方面学界所存在的一些争议性问题。主要表现为侵占中行为人对代管财物的事先持有、非法占为己有、拒不返还或拒不交出等三个方面的不同认识,作者通过全面比较分析后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1.
王伟 《中国检察官》2010,(21):71-71
侵占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多有发生,但是在具体认定时仍然出现了很多疑难问题,问题集中在犯罪对象的认定以及对于拒不退还的理解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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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侵占罪是自诉案件,但是实践中,由于被害人举证难等原因,导致案件证据不足,而由公安机关依据“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立案侦查。侵占罪是刑法新增罪名,目前尚无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于如何认定侵占罪,理论界存在诸多争议。笔者就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侵占罪的几个疑难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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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要案情 2007年1月25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陈某到某汽车租赁公司以每天280元的价格租赁桑塔纳轿车一辆,并签订汽车租赁合同。1月27日,陈某向公司交纳租金1万元并换成北京现代轿车继续租用驾驶。2007年3月8日,犯罪嫌疑人陈某经公司同意,将车换成该公司新购买的广本思迪轿车仍然继续租用驾驶。在换车过程中双方没有签订新的合同,以签订桑塔纳轿车合同进行续租。  相似文献   

14.
盗窃罪与侵占罪在处刑上相差甚远,而且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最高刑期为五年;盗窃罪属于公诉案件,其最高刑期可处至无期徒刑。实践中,可从以下两方面加以区分。  相似文献   

15.
梅象华 《政法学刊》2010,27(4):55-59
侵占罪在我国刑法中的存在有其必要性,但理论和实务界对侵占罪的若干问题认识不统一,造成了司法的混乱。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和客观方面"拒不退还"、"拒不交出"都需重新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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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占罪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确理解和适用侵占罪的关键在于把握持有问题。持有是人对物实际控制的事实状态,对持有的有无与归属要结合有关主客观事实进行综合判断。侵占代为保管物,就是侵占自己持有的他人财物,侵占遗忘物、埋藏物则是侵占脱离持有物。对侵占罪中的具体问题要以持有问题为核心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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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适用问题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侵占罪是1997年修订后刑法规定的新罪名。由于法律条文固有的概括性和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对滞后性,使得本罪在具体适用上产生了一些争议。本文拟择其要者,探讨三个问题。一、侵占行为的构成前提——一人对物的持有、支配关系如何界定侵占行为的成立以行为人合法持有(或至少没有采用犯罪方法持有)他人财物为前提。细言之,行为人只有将自己合法持有或采取非犯罪方法而持有、支配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的,才可以构成侵占罪;倘若行为人将他人持有、支配下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的,则应当根据其所采用的手段行为的特点,分别论以抢劫、抢…  相似文献   

19.
侵占罪疑难实务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赵秉志  周加海 《现代法学》2001,23(5):97-102
本文对侵占罪的若干疑难实务问题进行了研析。文章认为 ,侵占罪之“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要件 ,应当于侵占人第一次以某种方式明确向财物所有人、占有人或者他们所委托的人以及有关机关表示其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侵占物的意思时即已成立 ;在任何情况下 ,对侵占罪都不能以公诉形式提起诉讼 ;侵占罪是即成犯而不是继续犯 ,其追诉时效期限应当从侵占人表明其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侵占物的立场时起算 ;侵占案件中的被害人在法定的民事权利保护期限内未主张要求侵占人返还侵占物的 ,并不影响他提起刑事诉讼的权利 ,只是他不能再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检察机关不能对一审尚未生效的有关侵占案件的判决提起抗诉。  相似文献   

20.
侵占罪是不移转财物持有关系的犯罪,变"先行持有"为"不法所有"是侵占罪的本质特征。本文认为不当得利不属于侵占罪持有的原因,持有也不必须是合法的,在存在特殊的共同持有关系时,财物的持有应属于上位者,下位者只能认为是上位者对财物进行持有的工具或辅助持有者,其对财物的持有不具有独立性。对于封缄物无论是其整体还是其内部财物为受托人非法占有,都只能以侵占论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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