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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毒驾和酒驾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但我国刑法并未对毒驾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如何有效地降低毒驾事件的发生;毒驾是否能在刑法中体现;如何在刑法中规定对毒驾的所附的法律责任体现实施,是摆在我们每一个公安干警面前的新课题。毒驾上不入刑法,下不能无人监管,将毒驾人员纳入公安系统可管可控的范围,是每一个从事公安工作并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共识。对毒驾进行可管可控,必将成为今后公安战线,尤其是一线交警工作的重点。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对商业秘密须具有实用性的限定并无必要 ,因实用性是应用技术与基础理论的根本区别 ;而“经行为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规定将商业秘密的外延限制得相对狭窄 ,逻辑上也不够严谨 ,改为行为人具有保密意思更加合理。刑法对不同类型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没有确定统一的划分标准 ,致使有不同程度社会危害性的侵害商业秘密行为在量刑上未显出差别 ,有违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为结果犯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实质上只能构成中止犯或未遂犯 ,导致此条文形同虚设 ;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的规定混淆了泄漏商业秘密与使他人利用商业秘密的界限  相似文献   

3.
在刑法意义上,没有行为就没有犯罪,我国刑法所惩治的犯罪,首先是人的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行为,是犯罪客观方面的首要因素。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纷繁复杂,刑法理论将其抽象地概括为两种基本的形式:作为和不作为。在刑法理论和实务界,不作为犯罪的行为性是对不作为认定为犯罪并处以刑罚的基础和前提。但是目前由于有的不作为犯罪不具有行为性,显露了我国刑法的立法缺陷和刑法理论的欠缺。因此,对现代刑法理论进行修订以及对我国刑法予以完善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4.
我国道路安全事故高发,"酒驾"入刑以来,酒驾行为明显下降;而与其相比更具危险性的"毒驾"行为,却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文章从"毒驾"的独特属性以及我国的社会和法制现状出发,结合国外在"毒驾"防范方面的先进理念,提出"毒驾"必须入刑,但在入刑时应当制定统一的检测标准以及便捷、高效、准确的检测手段。只有立法的完善,才能有效地预防此种高危行为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相似文献   

5.
通过对历年篡改志愿行为的追踪显示,篡改志愿的行为已呈频发之势,但现行法律规范对篡改志愿行为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即使是"后盾法"的刑法似乎也并没有构建起最后一道坚实的防线,因而有必要检讨现行刑法在应对篡改志愿行为时的缺陷与不足。对有较高社会风险的篡改志愿行为,应该通过刑法修正的方式适时对其单独成罪,这既是刑法修正的有的放矢的一种体现,也符合当前适度犯罪化的社会保护理念。  相似文献   

6.
"醉驾"入罪是风险刑法范式的一种规定。中国对"醉驾"行为采取刑罚与行政处罚二元模式,其入罪表现为抽象危险犯且使行为人实际承受了有关职业等资格禁止、丧失的一些应属资格刑的附随后果。我国应借鉴德国刑法中有关刑罚以及"酒驾罪"制度设计,拓展资格刑范围以符合"新财产权"的司法最终处置原则,构建已丧失之资格和权利恢复的复权制度,以最大程度地消解"醉驾"入罪的制度后危机;为化解"醉驾"入罪的制度后危机,需认真对待刑法第13条的"但书"。  相似文献   

7.
对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在刑法学界存在着较多的争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的定性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刑法中并没有对此予以硬性规定的必要。  相似文献   

8.
现代高科技的广泛应用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福祉,也让人们承受着各种高危风险.尤以最近几年,频频发生的酒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了系列性恶果.为了应对如斯形势,公安部紧急下发"禁酒驾令",司法机关也对酒驾等行为予以重拳打击.然而,即便是在这样的高压形势下,各地仍不时有危险驾驶肇事发生,公众和学者对此表现出了普遍的焦虑与不安;...  相似文献   

9.
增设危险驾驶罪是在没有充分发挥行政处罚效用的情况下作出的立法选择,是没有理性分析民意的结果,因而立法的必要性并不充分。基于对刑法最后手段性的违背,危险驾驶罪的设立违背刑法的谦抑精神;危险驾驶罪的设立意味着投入高昂的刑法成本,而收获较低的刑法效益,因而违背刑法的经济性;危险驾驶罪的设立缺乏正当性。  相似文献   

10.
毒驾"行为犯罪化具有很强的民意基础,但"民意"的呼声具有较强的感情色彩,不能代替理性的分析。"毒驾"行为犯罪化违背刑法的谦抑性和最后手段性原则,无法实现刑法的功能,操作上具有复杂性。"毒驾"行为是表象,吸贩毒行为才是本质,"毒驾"行为犯罪化实属本末倒置,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惩治并非常见的"毒驾"行为,也无法实现期望中的社会效果。在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基础上,完善相关道路交通行政法规,并辅之以既有的刑法规定,应能满足惩治"毒驾"行为之需要。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把醉酒驾车和追逐驾驶中情节恶劣的危险驾驶行为纳入刑法规制,是因为该类行为具有抽象的危险性,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性。为了解决危险驾驶作为抽象危险犯的责任问题,在适用现行刑法区分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础上,以刑法修正案的形式把危险驾驶行为予以立法归罪进行规制殊有必要。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危险驾驶罪在立法上仍然存在缺陷,在司法实践中仍会遇到相关的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2.
伴随着醉驾入刑的实施,不少违法者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使得警察执行公务受阻、受扰,甚而受到人身和名誉侵害的事件日渐增多,已经成为新时期影响警察执法、社会秩序的一大问题。可以说,有效保障醉驾入刑下的警察执法权益已成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树立警察执法权威、维护人民合法利益和调动警察积极性的有力举措。当前,醉驾入刑下警察执法权益的有效保障机制主要有:加强立法保护、设立维权专门机构、配备执法装备、加大宣传力度和提高警察防范能力。  相似文献   

13.
在"汽车时代",醉驾和追逐竞驶行为即使未造成实际的实害结果,但因为其潜在的危害风险已经超出了社会容忍的边界,需要刑事立法进行调控。增设危险驾驶罪能有效弥补行政处罚之不足,实现刑法的一般预防;体现以人为本,立法为民。  相似文献   

14.
"醉"与"非醉"作为醉酒驾驶罪与非罪的标准,明确具体,毫无歧义,这是危险驾驶罪的最成功之处。全社会对醉驾入刑充满热情,不仅仅是因为其给猛于虎的车祸套上了枷锁,更深层的原因是,占总人口绝大部分的草根阶级寄希望于这个一施行就轰轰烈烈的法律,能够钻破特权阶层的精钢盔甲,让不尽如人意的社会司法透出公平正义的一线曙光,由此也引发出我们对立法、司法及刑罚制度的一系列思考。  相似文献   

15.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醉酒驾车肇事案件在定性和量刑上面临困境。应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统一法律适用,尽量杜绝"同案不同判",以期合理评价并遏制此类案件。  相似文献   

16.
《刑法修正案(八)》已经明确将危险驾驶入罪。我们从醉酒状态的认定入手,认为应将血液检测作为涉嫌醉酒驾驶类危险驾驶罪的刑事取证必经程序;在醉酒驾车者的刑事责任能力方面,对相关理论进行评析,提出可以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确定不同类型醉酒者的刑事责任;在主观状态方面,认为醉酒驾驶是故意犯罪,并对自愿醉酒、非自愿醉酒两种类型的主观...  相似文献   

17.
在危险驾驶罪增设之前,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飙车”与“醉驾”同无照驾驶、超栽等其他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一样,只是作为交通肇事罪成立的前提条件而存在,当此类行为过失造成伤亡结果时成立交通肇事罪。但危险驾驶罪的增设。使得交通肇事罪存在着单纯过失犯罪与作为危险驾驶罪之结果加重犯两种不同构造,因此,明知对方醉酒却唆使其驾驶机动车过失致人伤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的结果加重犯)的共犯,二人均需对伤亡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8.
《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追逐竞驶"行为入罪,成立危险驾驶罪,从保护交通安全的目的来看,"醉酒驾驶"与"追逐驾驶"与原有的交通肇事罪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都是出于对社会交通秩序的维护,但从构成要件来看,二者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文章深入分析了"醉酒驾驶"、"追逐驾驶"行为,体现了我国刑法的预防功能和对于公共交通安全保护预防的提前。  相似文献   

19.
《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入罪,增设危险驾驶罪,一般判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但是,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人判处的刑罚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一个量刑的统一标准,在刑罚的适用上排除了缓刑的适用,对罚金刑的适用也没有任何的限制,存在法官恣意行为之虞,也有悖于罪刑相适用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醉酒驾驶型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人适用拘役刑应当有一个统一的量刑标准,对其适用罚金刑时应当根据不同的影响量刑的因素对罚金的数额加以限制,并且存在对行为人适用缓刑的可能性,而不能主观地认为缓刑轻于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20.
醉酒驾车行为“入刑”的必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对我国醉酒后驾驶交通工具的危害进行了阐述,并从目前的社会现实情况为出发点,结合刑法的目的,提出了“醉酒驾驶交通工具的行为”应该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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