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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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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惩罚性赔偿自从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中首次确立以来,一度成为经济法学研究的热点,有关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问题也有许多争议。本文试从消费者特有的价值取向入手,拟通过对“消费者”、“欺诈行为”以及“增加赔偿”等术语的界定,谈谈惩罚性赔偿责任在具体实践中的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2.
惩罚性赔偿责任是源于英美法的一种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开立法之先河,引入了惩罚性赔偿责任,它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解决消费者问题具有独特的作用。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实施引起了巨大争议,但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积极作用应当予以肯定。为了促进我国消费者问题的解决,我国应当在消费领域适当扩大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的行为种类,并完善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  相似文献   

3.
针对 WTO的新形势和我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不足 ,论证如何完善在消费关系 ,格式合同 ,特种买卖 ,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适用与保护 ,召回制度以及如何追究经营者责任 ,保障消费者获得赔偿等方面的立法。  相似文献   

4.
论惩罚性赔偿的新运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惩罚性赔偿作为经济法的一种具体责任形式 ,在英美法系国家得到广泛的适用 ,我国也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条规定了双倍赔偿原则 ,但在实际运用中却还有很多不尽人意之处 ,且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本文试以英美法律惩罚性赔偿的相关规定为借鉴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 ,探讨如何使惩罚性赔偿在我国法律中得到更有效、更广泛地适用  相似文献   

5.
一、丘建东起诉的两起电话费赔偿案的不同判决结果最近,福建省龙岩市消费者丘建东在北京市的东城区法院和西城区法院分别起诉了两起双倍赔偿多收长途电话费的案件,尽管两起案件诉讼请求的赔偿数额都不大,但是由于两个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截然不同,因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引发了又一个讨论热潮。讨论的焦点在于如何确认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服务欺诈行为问题,实际上就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如何适用的问题。第一起案件的事实是:1996年12月31日21:of时,丘建东在北京西城区前门西大街西河沿甲卫号王汉金电话亭打长途电话,通话…  相似文献   

6.
论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食品安全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具有补偿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生产者、经营者违法成本,谒制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等多种功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在食品消费领域仍有适用空间。《食品安全法》中规定以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作为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前提不利于对消费者的保护和对违法者的惩罚;并且惩罚性赔偿标准偏低,并不能使惩罚性赔偿的多重功能得到完全释放,不应以食品价金来确定赔偿标准,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综合性标准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7.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在我国突破性地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但这种惩罚性赔偿制度存在着一定问题,无法起到其应有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分析,对惩罚性赔偿的性质,惩罚性赔偿的功能及适用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惩罚性赔偿的理想化的功能在于既能弥补消费者的财产利益的损失,又能对消费者的精神利益起到一定的抚慰和赔偿的作用,同时还能对侵权者起到惩罚、威慑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惩罚性赔偿是一种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形式。它本来源于英美法系,1993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入这一赔偿制度,并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中得到进一步的确定。可以说,我国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已经形成一个条文集团。这些众多的法律条文在适用上会遭遇到责任竞合问题,即几部法律同时适用于同一个行为的情形。然而,一个行为不可能被多次追诉,否则会有违禁止多重追诉的法治原则。从公私法划分的角度,惩罚性赔偿在适用上可能出现的责任竞合情形包括两大类:一是在私法内部的责任竞合问题;二是惩罚性赔偿与公法上的惩处相竞合的问题。针对不同性质的竞合问题,应当采用不同的竞合原则。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了数额为食品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与美国限制惩罚性赔偿适用的趋势相比,我国惩罚性赔偿却呈现扩大适用的趋势。从199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至今,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范围日益扩大,赔偿金数额逐步完善。但在归责原则、赔偿数额的确定、适用范围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应该进一步完善惩罚性赔偿的归责原则,扩大数额的幅度,扩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0.
对于患者是否属于消费者,医患纠纷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目前在学术界及实践中尚存在一定争议。从消费者的定义判断以及出于保护作为相对弱者的患者,患者应当属于消费者,医患纠纷可以适用《消法》。但由于医疗行为的特殊性,《消法》适用于医疗消费纠纷体事项有一些特别之处,包括:医疗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在医疗消费中受一定限制,《消法》第49条惩罚性赔偿规定在医疗消费中可以适用,《消法》与相关法律规范的选择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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