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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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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作建房合同效力的认定及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魏秀玲 《政法学刊》2002,19(5):83-87
在我国房地产开发建设不断发展的同时,因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在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占有极大的比例,而对于这一类案件的处理,立法上则相对处于滞后状态,导致司法实践中同一类型、同一性质的案件在判决结果上的截然不同。如何克服房地产立法与实践的严重脱节,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实践中,房地产合作开发建房合同大体表现为五种形式。确认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的效力,应考虑不同时期成立的合同,应当适用不同的法律依据确认其效力,同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以及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对房地产合同效力的影响等因素。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的处理应依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不同情形处理。  相似文献   

3.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的非专利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的协议。笔者对认定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效力中经常遇到的几个问题谈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4.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陈燕蒙,俞宏雷我国融资租赁业务自80年代兴起以来,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起了促进作用,无锡地区也因同时期经济取得长足发展而成为融资租赁业务较多的地区。由于业务量增多,纠纷也相应增加。但目前我国对此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法院在处理此类...  相似文献   

5.
抵押担保在近现代各国民法的物权担保制度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抵押权基于抵押合同而设立,作为担保物权,抵押权人在主合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对特定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抵押合同受到多部法律规范的调整,不仅有《合同法》、《担保法》和《物权法》,还有《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范也规定了特定财产是否可以作为抵押物的问题。由于调整抵押合同的法律规范比较多,对于抵押合同的效力的认定理论界尚有一些分歧,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不少纷争。本文在分析抵押合同的基本概念的基础上,从合同的主体、当事人意表示、合同的内容以及抵押合同的形式要件等方面分析了抵押合同效力的认定问题,并进一步分析了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应当注意的一些事项,希望借些研究在理论对我国的抵押合同的效力认定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6.
李文胜 《法学杂志》2006,27(3):139-141
委托理财合同往往因超越经营范围或者保底条款显失公平而被判定为无效。但无论从经营范围本身的性质、作用与合理性,委托理财合同的历史及发展,还是从强制性规范的效力类型,以及显失公平的前提条件等角度进行分析,都应当承认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这样才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有利于资本市场诚信氛围的培育。  相似文献   

7.
1991年8月18日,大连市房地产管理局中山房管处(以下简称中山房管处)与海南茂龙国际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务公司)签订了一份联建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联合开发仲夏花园别墅,中山房管处负责筹集建设资金12,000,000.00元;船务公司负责筹集建设资金33,000,000.00元,工程结束后,双方按实际决算利润五五分成。1991年12月14日,  相似文献   

8.
合作建房,是一种为我国法律所允许的房地产开发形式。但我国立法相对滞后,尤其是对合作建房合同的效率问题,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缺乏可直接适用的法律条文,严重影响着司法公正。本文主要就合作建房合同的效率——生效和无效的认定,作一简略探讨。  相似文献   

9.
周宇 《财经法学》2023,(3):80-92
强制性标准是为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由法律规定强制实施的标准。当前违反强制性标准合同效力的解释路径存在不足,尚待重构。强制性标准与法律属于不同的范畴,应区分标准与法律;强制性标准不是法律,不能直接影响合同效力。强制性标准的强制效力来自法律,影响合同效力的是引用该标准的法律规范。法律引用标准是为了实现法律对技术领域的管理,其规范目的并非在于否认合同效力,因此,不能依据《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认定合同因违反强制性标准而无效。强制性标准是科技伦理以及技术秩序的集中体现,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合同本质上构成违背公序良俗。因此,违背公序良俗是认定违反强制性标准合同无效的主要依据。  相似文献   

10.
吴浩云 《人民司法》2020,(35):11-14
<正>【裁判要旨】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虽未约定支付期限、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也未就上述问题达成补充协议,但协议已就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即股份份额和价款进行明确约定,且符合双方股权交易的现实情况,以及基本逻辑和生活经验的,应认定该协议属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人并未将股权转让款直接支付给出让人或者出让人并未收股权转让款的,属于股权转让履行阶段的问题,不能据此倒推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不具有股权转让的真实意思,更不能据此否定合同效力。一方当事人主张对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事实,进而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有义务证明该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1.
经济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保证的,可由保证单位担保。保证单位是保证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的关系人。被保证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时候,由保证单位连带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可见,保证合同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向经济合同的债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协议。它的成立是以保证人明确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为必要条件的。但在经济活动中,由于一些人不了  相似文献   

12.
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民他字第50号“关于公产房屋的买卖及买卖协议签订后一方可否翻悔问题的复函”中指出,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协议后,在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之前,一方提出解除买卖协议,应认为该民事法律行为依法尚未成立,一方翻悔是允许的。其引申出来的法律后果是,凡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经履行一定程序(如审批、登记、过户等手续)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在未履行这一特殊程序之前,应认定该合同行为依法尚未成立,允许当事人翻悔。至于应如问处理这类合同未成立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该司法解释末作答复,但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将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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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起 《山东审判》2003,19(4):69-73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由于专业技术性较强,涉及面广,不少法院和审判人员普遍感到存在极大的审理难度。主要原因在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确认比较复杂;合同内容涉及到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基本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双方争议的事实往往需要有关专业部门的技术鉴定;实体处理要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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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凌巧云 《法制与社会》2012,(22):237-238
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中提及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中的“强制性规定”的归属问题在学界一直以来都产生分歧,分歧的结果是对于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合同效力认定不一.所以确定强制性规范的范围,进而根据强制性规范的范围认定其效力至关重要.本文拟通过整理总结学界部分代表性观点,并提出对不同类型的强制性规范的合同效力的认定观点.  相似文献   

16.
目前司法实践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合同的效力问题存在诸多争议,这一问题关键在于如何实现《合同法》第52条与《公司法》第16条的衔接,即对强制性规定这一概念的理解与适用,本文拟通过对理论与司法案例的分析,构建一个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效力认定的法律逻辑框架,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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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有数百家金融证券机构因证券回购业务发生纠纷诉诸法院,涉及债务额达百亿元。这是培育和发展证券交易市场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对此要认真加以研究。关于证券回购合同的法律性质问题。因我国目前尚无有关证券回购方面的法律法规,法学理论界对此研究甚少,未形成统一或较一致的概念。结合审判实践与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精神,我们认为证券回购是指回购方和返售方以融通资金为目的,先由回购方将手中持有的证券以一定价格卖给返售方,返售方支付购券款给回购方,再由回购方于一定期限届满时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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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质押作为合同的一种重要担保方式,在促进资金融通、商品流通和保障债权实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权利质押合同被越来越广泛地运用到经济领域,相应的经济纠纷也随之增多。人民法院在审理权利质押合同纠纷时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特别是如何认定权利质押合同的效  相似文献   

19.
在合同案件的审理中,往往会出现以下情况:当事人一方实施某一违法行为,并在相对方应知或不知的情形下,与之订立合同。履行过程中,客观情况出现了对其不利的变化,于是在对方要求其履行时,该方当事人就以自己订立合同时的违法行为为由提出抗辩,要求合同无效,是以构成恶意抗辩。法院对恶意抗辩人的主张能否支持,在审清其行为性质的同时,必须解决以上两个问题,正确适用第52条的规定,避免出现同等案件、两种判决的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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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1994年1月14日,工程师王某与建材厂签订了一份《关于“玻璃浴盆生产技术转让”的中介合同》,约定由王某负责中间介绍,选择适当接产厂家并促使转让成功,建材厂则在与接产厂家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收取技术转让费后,即将该转让费的30%作为中介费以现金交付王某。合同签订前后,王某在介绍、推荐玻璃浴盆生产技术的过程中,选择纸箱厂作为接产厂家,并促使建材厂与纸箱厂签订了《技术项目转让协议书》,建材厂在对纸箱厂工人进行了接产培训后,于2月27日收取技术转让费5500元,但未按合同约定给付王某中介费。王某索要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给付居间介绍费1650元并承担因索款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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