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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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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植于新犯罪过失理论的信赖原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它在阻断犯罪过失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正是因为信赖原则的存在,方使得近现代社会的危险业务得以全面地开展。本文主要介绍了信赖原则理论的确立、信赖原则的理论基础及其适用的条件,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信赖原则在我国完全存在着全面引进的可能性,而且,在信赖原则适用的范围方面还具有较大的扩展空间,即在行为规范化、社会化程度较高且存在多数人有组织性地分工协作,共同实行有危险性作业的领域,均存在适用该原则的余地。  相似文献   

2.
根植于新犯罪过失理论的信赖原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它在阻断犯罪过失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正是因为信赖原则的存在,方使得近现代社会的危险业务得以全面地开展。信赖原则在我国完全存在着全面引进的可能性,而且,在信赖原则适用的范围方面还具有较大的扩展空间,即在行为规范化、社会化程度较高且存在多数人有组织地分工协作,共同实行有危险性作业的领域,均存在适用该原则的余地。  相似文献   

3.
论过失危险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过失危险犯是刑法理论上争议颇多的问题。文章从其存在的合理性 ,可行性和必要性入手 ,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并在其成立要件上和立法上作了初步的探讨。肯定过失危险犯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4.
交通过失犯罪是风险社会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交通过失犯的本质是对结果回避义务的违反。违反注意义务分为违反外部的注意义务和违反内部的注意义务,违反外部注意义务是违反内部注意义务的前提。信赖原则的意义在于限制和缩小过失犯的成立范围,最大限度的扩大行为人的活动效率。对结果回避义务、注意义务、信赖原则的正确理解,能够很好的限制我国目前对交通过失犯罪的处罚范围。  相似文献   

5.
风险社会语境下,食品安全犯罪的公共安全属性凸显.虽然我国刑法已对此做出积极回应,但从前瞻性立法的角度思考,增设过失型食品安全犯罪已是势在必行,但学界对于过失型食品安全犯罪的内在制度构建的探讨似乎仍不完备,有必要通过以刑事政策指引法教义学发展的路径,跨越李斯特鸿沟,完善过失型食品安全犯罪的构建.旧过失论由于其时代局限性,与风险社会语境下的食品安全犯罪格格不入;新过失论受到具体预见可能性与信赖原则的掣肘,亦不能有效解决问题;新新过失论对预见可能性进行了抽象性的重构,并通过排除信赖原则的适用,契合了食品安全犯罪的三大特征,成为了目前最有力的学说.  相似文献   

6.
刑修(八)对重大环境污染罪进行修改,通过实行行为前置使该罪由结果犯变为危险犯,由过失犯变为故意犯,虽然强化了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刑法规制,但依照我国刑法贯彻的旧过失论,没有惩处过失危险犯的空间,因此仍然存在环境法益刑法保护不足与环境污染犯罪化需求间的矛盾。有必要借鉴德日刑法中通行的新过失论,强化风险社会中行为人的结果避免义务,为惩处环境污染犯罪的过失犯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7.
对“监督过失”的探讨最早缘于20世纪60年代末期的日本,当时研究的目的是重大灾难事故的过失责任问题.但是面对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纷繁复杂的社会形势,这类重大灾难事故以及新出现的事故类型的增加,伴随而来的责任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目前的立法并没有直接对此进行规定,如何确定这一理论的适用范围,这就需要我们采取相关措施和政策来突破这一瓶颈.  相似文献   

8.
单位犯罪过失的特殊性体现在单位意志的认定、单位应当预见的内容、单位预见可能性判断标准和单位监督过失等方面。单位意志的认定可以从决策机构、决策程序和利益归属三方面进行考量。基于单位特殊的认识能力和意志能力,单位应当预见刑法规定的具体危害结果,对预见可能性的判断标准也应采用“客观说”。单位监督过失不仅存在于单位未恰当履行对成员的选任监督义务的场合,也存在于单位怠于确立合理的管理体制、规章制度的场合。  相似文献   

9.
行为人以不作为的形式过失地实现了法益侵害结果,属于过失不作为犯。当过失不作为犯成为问题的场合,同样定位于构成要件及违法性阶层中的注意义务与作为义务之间的关系必须明确。不能将注意义务消解于作为义务,更不能将作为义务消解于注意义务,若不对作为义务发生根据进行独立检讨,容易出现将违反所有相关注意义务的人均以过失犯处罚的现象。因此,应通过弄清作为义务发生根据,确立负有防止结果发生义务的保证人范围,从而划定适格责任主体的框架,通过弄清结果回避义务,确立如何防止结果的实行行为样态,从而在上述框架中判断责任主体是否违反了注意义务的具体内容。二者共同限定过失犯的处罚。  相似文献   

10.
过失犯     
在过失犯完全属于责任感的问题的时代,研究的仅仅是主观过失(不注意的必理态度:责任过失),称之为旧过失论;现在,主张研究违法阶段的过失的观点即新过失论,处于支配地位。首先,在违法论中,一方面,作为客观的过失的内容,重视行为人的结果避免义务违反,同时,将这种违法过失予以类型化的构成要件的过失,成为探讨过失犯成立与否的出发点。其次,对构成要件的过失而言,作为其客观要素,必须存在实行行为(不注意的过失行为)与侵害结果,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其主观要素,以对定型性的结果预见义务的违反为必要。再次,在以信赖原则与危险的分配的法理,来限制过失犯的成立范围的同时,又以管理·监督过失来扩大过失犯的成立范围,这只有在现在的新过失论之下始有可能。  相似文献   

11.
根植于新犯罪过失理论的信赖原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它在阻断犯罪过失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正是因为信赖原则的存在,方使得近现代社会的危险业务得以全面地展开.就该理论在国外的确立、发展、理论基础及其适用的条件来看,信赖原则在我国完全存在着全面引进的可能性,而且在其适用的范围方面还具有较大的拓展空问,即在行为规范化、社会化程度较高且存在多数人有组织性地分工协作、共同实行有危险性作业的领域,均存在适用该原则的余地.  相似文献   

12.
论过失共同犯罪的责任根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传统的观念一向是由共同犯罪的本质学说来完成过失共同犯罪的责任成立根据这个任务的,但是过失共同犯罪的问题涉及到过失犯罪本身的成立基础,它与一般的故意犯罪存在着区别,应该从共犯本质和过失犯罪的本质两方面出发探讨这个问题。不同的共同犯罪本质学说提出了多种评价过失共同犯罪成立与否的标准,其中共同注意义务的违反说不仅包含了过失共同行为人的共同心理联系和行为联系,也从外部的客观规定上给予过失的行为共同以根据。由此,基于对过失犯的本质认识,以及对意思联络、行为共同以及共同的注意义务违反三者之间关系的分析,本文认为,判断过失共同犯罪成立与否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是共同注意义务违反中“共同”的意旨即行为人之间存在的彼此监督的义务。  相似文献   

13.
论共同过失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共同过失犯罪是指负有共同平等注意义务的二个以上的行为人,由于共同的不注意,共同实施或者促成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行为,造成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种共同犯罪形态。共同过失犯罪是共同犯罪的一种客观存在形态。不能因为刑事立法的规定和传统刑法理论就否定其存在的价值,而将其排除在共同犯罪之外。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在确定共同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时应该考虑过失程度、行为人所处的地位和行为与结果发生的原因力的大小。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刑法中,只对共同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有规定,对出于共同过失的犯罪,我国刑法不视为共同犯罪予以处罚,但是,共同过失犯罪同共同故意犯罪一样,应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而在监督过失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过失行为,不属于共同过失犯罪。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刑法中,只对共同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有规定,对于共同过失的犯罪,我国刑法不视为共同犯罪予以处罚,但是,共同过失犯罪同共同故意犯罪一样,应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而在监督过失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过失行为,不属于共同过失犯罪。  相似文献   

16.
It is difficult for judicial practitioners to determine the liability of tort of negligence due to the fact that it has not been specially stipulated in the provisions of the Tort Liability Law or other civil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China. On the contrary, the principles of tort of negligence in common law legal system have been refined in judicial practice and provide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 for determining the liability of tort of negligence. The author believes that the empirical research on the tort of negligence in common law legal system will help us to further strengthen the understanding and application of the Tort Liability Law in China. This article thus comprehensively surveys and researches the tort of neglige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mon law legal system.  相似文献   

17.
行政失职既指行政主体没有行使其职权,更主要的是指没有履行其职责,包括程序上的不作为即未启动履行程序,也包括履行实质内容未满足具体行政职责各要素的要求;既指没有履行法定职责,也包括没有履行因行政契约、行政承诺、内部行政规定等原因而产生的行政职责.追究行政失职的法律责任制度设计除了考虑对相关公务人员予以制裁以外,还应明确作为组织的行政主体的责任,还应考虑完善其救济和补偿功能,明确行政主体的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8.
刑法上信赖原则为德国帝国法院1935年的判例首创。德国学界及实务上一致认为信赖原则是被容许危险的具体运用。过失责任的产生,行为人必须制造了不被允许的危险。所以只要行为人实施的危险行为没有超出社会所能容忍的限度,则不具有过失存在的空间,就有适用信赖原则的可能。具体到监督过失中,其情形类似,监督者的行为没有制造不被允许的状态下,方有适用信赖原则排除过失的可能。所以,在监督过失中适用信赖原则要判断是否制造了不被允许的危险。  相似文献   

19.
试论共同过失犯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共同过失犯罪同共同犯罪一样具有主观方面的共同罪过和客观方面的共同行为,应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因此,确立共同过失犯罪,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及其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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