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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之友》1995,(10)
外出党员不参加组织生活应如何处理? 随着对外出党员管理制度的日趋完善,许多基层党组织对外出党员都建立了“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的制度。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外出党员却做不到这一点,而且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对此,党组织应如何处理? 通化市二道江区长胜村党支部 栗福臣 近几年,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外出务工经商和其它原因流动的党员不断增加。对这些党员的管理,各级党组织都制定了有关规定,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保证了党员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但也有一些党员由于党性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松弛,在外出期间不能按规定经常参加组织生活,有的甚至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对这样的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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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之友》1995,(7)
最近,我们了解到,不少企业党组织按一定比例从工资总额中提取党组织活动经费,使开展党务活动有了经费保证,对企业党建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我们苦于无处查找有关文件,以致无法操作,请编辑同志帮助查询一下。 白山市东风煤矿党委办公室 王义兴 关于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问题。吉林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1989年1月曾以吉组通字(1989)2号文件联合转发了中组部、财政部《关于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的通知》,1990年4月又以吉组通字(1990)8号文件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问题的补充通知》,做了具体规定。主要有这样几点: 一、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可按本企业标准工资总额的0.6%从企业管理费中支出。 二、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是:教育、训练党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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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之友》1994,(8)
我们在执行中组部今年2月下发的《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过程中,对工资制度改革后党员交纳党费的新标准不太清楚,请贵刊详细解答为盼。 珲春市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 穆志明 依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吉组通字[1994]16号文件,对工资制度改革后党员交纳党费的有关问题做了具体规定。 1.凡已结束工资制度改革的单位,党员补发工资后,一律从1993年10月起补交党费。党员补交党费的比例按吉组通字[1994]6号文件转发的中央组织部《关于共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执行。 2.党员交纳党费的工资收入总额基数,按中组部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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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之友》1996,(5)
怎样才不算大吃大喝? 我们是县一级政府机关,经常接待上级来的客人,不知坚持什么样的就餐标准才不算大吃大喝? 榆树市 郑明 制止大吃大喝是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1993年11月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对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的餐事改革提出了具体意见:一、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客只陪一次,人数不超过客人的三分之一。二、严格执行陪餐标准。省级每人最高标准40~50元;厅级30~40元;县级标准相应降低。超标准的,财务一律不给报销。三、控制菜肴数量。以够吃为原则,避免铺张浪费。四、严禁食用国家明令禁猎的野生动物。五、餐饮要突出地方特色。用地产原料和地方水酒。凡违反上述规定,有意大吃大喝或以公款吃喝玩乐者,一经发现,将按中纪委《关于制止以公款吃喝玩乐的若干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处罚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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