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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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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缓刑,是指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缓刑本身不是刑罚,而是具体运用刑罚的一种制度。因此,我们探讨缓刑考验期间又犯罪的能否适用缓刑,应该从刑罚运用这  相似文献   

2.
Q编辑同志:卢某于2007年12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又于2010年3月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起诉至法院。依照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相似文献   

3.
本文通过对一个案例的分析,论述了缓刑犯被逮捕收监过程中交代缓刑考验期间所犯新罪是否成立自首。  相似文献   

4.
齐航 《法制与社会》2014,(10):194-195
未成年社区矫正是将犯罪人置于社区中矫正的一种非监禁刑执行方式,其目的就是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帮助未成年违法犯罪者重建与社会相适应的人格体系。本文首先回顾了社区矫正的发展,从不同方面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内容进行分析,着重了解未成年缓刑犯社会矫正的研究方向及发展模式,然后从对象、矫正方式、体制等方面进行资料梳理,从不同理论角度,分析未成年缓刑犯社区矫正的相关问题,总结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缓刑犯社区矫正体系。  相似文献   

5.
编辑同志:2004年2月5日,冯某驾驶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2004年8月1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2004年8月12日(冯某被宣告缓刑的第2天),冯某又驾驶同一拖拉机,在倒车时  相似文献   

6.
【要点提示】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三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不作累犯对待。■案号一审:(2009)罗刑初字第138号【案情】公诉机关: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检察院。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在判决确定之前即使对缓刑犯已经先行羁押,也不能计算在缓刑考验期内,缓刑犯被先行羁押的期间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间。笔者认为此规定不完全符合司法实际,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侵犯了被羁押人的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8.
如今,缓刑制度虽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运用,并在管制轻微犯罪分子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中国的缓刑制度还是有它诸多值得改进和完善之处。本文通过简要分析我国缓刑制度现状指出其不足之处,并结合国外先进立法和司法经验以及中国特有的国情,以此提出完善我国缓刑制度的策略。  相似文献   

9.
是否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缓刑,必须根据具体的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具体分析对待,那就是必须严格地依据《刑法》第72条关于缓刑适用条件的规定,不可一言而论。具体来讲:首先未成年犯罪人被判处的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无论未成年人犯的是何种罪,只要依据从轻或者减轻的规定判处的不是拘役,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10.
缓刑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缓刑作为对犯罪分子在惩罚的前提下宽大处理的一种刑罚制度,现已为世界大多数国家刑事立法所采纳。本文运用比较的方法,结合世界各国有关刑事立法,从缓刑的适用条件、监督考察、撤销、法律效力及其后果等方面加以探究,以期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缓刑制度  相似文献   

11.
缓刑是在判决时,对罪犯判处刑罚的同时,依据罪犯所犯罪行的具体情况而宣告缓期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其是西方刑罚人道主义原则在刑罚执行制度上的具体体现,对罪行较轻宣告缓刑后而无再犯之虞的罪犯适用缓刑,不仅有利于消除其犯意,矫正其人身危险性,实现对犯罪的惩罚功能,而且可以有效防止短期自由刑所造成交叉感染的弊端。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该制度在西方国家得到了广泛适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文选取美国作为参照,从缓刑的概念及其类型、组织和管理体系、适用程序、具体执行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并提出缓刑申报、缓刑听证等概念,以期完善我国现行的缓刑制度。  相似文献   

12.
曾志伟 《法制与社会》2011,(18):12-14,16
缓刑是刑罚具体运用的一种制度,它既是刑罚裁量制度的基本内容,也是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缓刑执行处理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对适用缓刑的裁量及对缓刑制度的社会评价。  相似文献   

13.
舒服 《四川审判》2002,(2):40-40
被告人彭某某于1995年12月15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于2000年12月25日缓刑考验期满。2001年1月。被告人彭某某先后5次窜至某器材厂。窃得电钻、铜芯线、劳保皮鞋等物,共计价值3900余元。据此,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彭某某犯盗窃罪且系累犯为由向法院提起公诉。  相似文献   

14.
郑照中 《特区法坛》2003,(78):15-16
缓刑是一种考验刑,是指对犯罪之人判处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暂缓执行刑罚的制度。其基本特点是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同时宣告暂缓执行,但又在一定期限内保持执行的可能性。基本条件是适用于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具有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刑罚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相似文献   

15.
周华 《法制与社会》2011,(6):55-56,71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限,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不再犯新罪,或者未被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我国缓刑制度在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促进罪犯的教育改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国缓刑制度由于立法上的不足以及司法实践上的问题,其作用和价值的发挥受到了较大限制。本文通过对缓刑制度的介绍,探讨了现阶段我国缓刑制度适用中所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完善我国缓刑制度应该注重的措施。  相似文献   

16.
1997年《刑法》对缓刑犯的数罪并罚作了明确规定,相对于1979年《刑法》的相应规定来说,其增加了对漏罪数罪并罚的内容。但是,在立法上,其对新罪和漏罪的数罪并罚采取合并规定的方法,而没有象对假释犯数罪并罚的规定那样,对新罪和漏罪采取分别规定的方法。这似乎与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方法:对新罪应适用“先减后并”的方法,对漏罪应适用“先并后减”的方法相矛盾;同时这一规定也同刑法理论界对缓刑犯数罪并罚的立法建议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针对1979年《刑法》的规定所作的司法解释相冲突。作者在分析数罪并罚的情形与方法的基础上,认为数罪并罚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只并无减”、“先并后减”、“先减后并”,适用这三种方法的相应情形也分别有三类。指出缓刑犯的数罪并罚具有特殊性:独立性、依赖性。独立性表现于缓刑犯的数罪并罚这一情形本身;依赖性表现于缓刑犯的数罪并罚应归属于“只并无减”。由此决定1997年《刑法》对缓刑犯数罪并罚规定的合理性,体现了其立法上的技巧。  相似文献   

17.
美国的震慑缓刑制度及其借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前的犯罪形势使得改革刑罚执行制度以提高司法资源的利用效率与更好地发挥刑罚威慑犯罪、矫正犯罪人成为必要。美国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逐渐发展完善的震慑缓刑制度虽然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负面效应,但是瑕不掩瑜,其在节省司法资源、促进犯罪人回归社会、缓和社会矛盾方面所取得的成效表明其所蕴涵的合理因素仍然值得我们借鉴。本文介绍了震慑缓刑制度的产生、发展以及目前的适用情况,论述了该制度适用的条件与具体程序,并对在现行刑法规定的一般缓刑制度框架内借鉴其合理因素进行了构想。  相似文献   

18.
正本文案例启示:《刑法》第77条中的宣告应指刑事判决生效,发现不应限于缓刑考验期限内。对于在缓刑判决未生效期间发现漏罪的情形,应适用第77条的规定,即撤销原判缓刑,与漏罪的宣告刑进行数罪并罚。[基本案情]2011年10月14日,彭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在上诉期内,彭某将未满14周岁的昝某强奸,但昝某当时并未报案。上诉期满,彭某缓刑判决生效。因彭某在缓刑考验期间未出现《刑法》第77条的有关情形,考验期满后,未再执  相似文献   

19.
[基本案情] 缓刑犯赵某,1984年12月8日出生(未满18周岁)。青浦区赵巷镇人,2001年1月3日因犯抢劫罪被闽行区人民法院少年庭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赵某在缓刑考验期间,于2001年1月19日在青浦地区因敲诈勒索他人钱物被青浦公安分局处治安拘留15天,赵某还有吸毒等其他违法行为。青浦区公安机关认为,赵某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的缓刑是:“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但是,当前一些司法机关对缓刑的适用,却存在两种错误的倾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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