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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陕西某乡党委副书记刘超峰,在人民日报的读者来信版上,发表了一封“长篇”来信,很值得一读。这封读者来信,其实通篇都是记录一个灾民对自己深夜道出的一番心里话。颇为耐人咀嚼的是,在刘超峰这位基层干部的眼里,这位灾民过去“是一个令人厌烦的喜欢告状的‘刁民’”;而这个昔日的“刁民”与刘副书记的深夜长谈,却是一席掏心窝子的感激之词。其中的变化,人民日报为这封来信做的标题可谓一语中的:救灾让我对干部的印象翻了个个儿。同样,这封来信的三个小标题也可予以证明:一、乡长发怒了:“背也得把这些群众(从水里)背出来!”二、大禹治水,三…  相似文献   

2.
“侮辱院长”被司法拘留 “刁民”举报人王锋的身世完全可以用“平凡”两个字来概括。  相似文献   

3.
从“刁民”到人大代表,这是贵州省瓮安县青年葛启义四年间走过的道路。2008年6月28日,时年15岁的葛启义成为了“瓮安事件”的一个小主角,他拿着汽油瓶冲进瓮安县政府大楼,然后被逮捕。在此之前,他也是一个问题青年,没事游荡在街头,呼朋唤友,打架滋事。这无疑是典型的“刁民”形象。  相似文献   

4.
在四川省仪陇县城东南35公里处,有一座五角星状的琳琅山,山下有个琳琅村。这便是一代开国元勋朱德总司令的故里。改革开放以来,在朱德元帅的高尚品格和非凡魅力的激励下,在党的富民政策的照耀下,琳琅村的人民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使家乡发生了巨大变化。提起这些变化,琳琅村的干部群众就津津乐道地称颂他们的“爱民书记”———许伦。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许伦在过去的琳琅村可是有名的“刁民书记”。那他是如何由一个“刁民书记”变成“爱民书记”的呢?说起这事,琳琅村的人会给你叙述一段不平凡的故事。怎能把群众称“刁民”?——…  相似文献   

5.
王子瑜  李霞 《法治纵横》2011,(12):45-49
他自称“刁民”。 2010年12月13日,山东省夏津县农民赵玉新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罪名是敲诈勒索、寻衅滋事。  相似文献   

6.
声音     
《法律与生活》2012,(4):21-21
“百姓是教好的,不是养好的.就像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是刁民。”  相似文献   

7.
《法庭内外》2006,(2):11-15
“新交法”第一案;牡丹交通卡多收补卡费案;全国首例婚内“空床费”案;孕妇状告商务部案;150名农民一审告赢国土资源部;“刁民”吕福山状告交警案;文凭欺诈全国第一案;……  相似文献   

8.
人物档案汪国强,47岁,1977年开始当民警,后到武汉市交管局工作,任政研员、工程师。因他为维护司机的权益而与交管部门打了20多场官司,被认为是“刁民”和“有精神病”,于2002年3月退休。  相似文献   

9.
李敏 《政府法制》2008,(1):52-53
2007年10月25日,南方周末一篇《深圳“刁民”叫板:考驾照为何必须上驾校?》的报道,颇为吸引人们的眼球。该报道称,“10月8日,深圳市民樵凌以94分的成绩通过了驾照考试的笔试,成为中国驾照直考第一人”。  相似文献   

10.
华锋 《公民与法治》2009,(10):48-48
当前,各种矛盾凸显,群体上访不断,有些部门和单位不是采取诸如“便衣”全程“陪同”回家、将“刁民”关进“学习班”,就是采取“铁腕”打压使其不敢再“找事”等手段,虽然把上访群众给拦截回来了,但他们反映的问题却没有得到解决。这种“接访”变“截访”的做法值得警惕。  相似文献   

11.
前不久,南京新闻媒体热炒了一起名誉侵权诉讼案件:原告是自称“刁民”的全国打假第一人王海,被告则是全国首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庭的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庭庭长李春海法官。本案起因是:南京某报在今年3月15日头版刊登了题为《“红脸”法官李春海》的专访。该专访中,李春海对王海知假买假行为及王海行为  相似文献   

12.
他曾是中国最早的打工仔,近几年因替伤残打工者打索赔官司而名震遐迩。1996年至今,他代理了600多起工伤赔偿案。为数百名伤残打工者讨回了公道。有人说他是“刁民”,是“不安定因素”;有人称他“侠肝义胆”,是“打工者的保护神”。他就是人称“中国第一打工律师”的周立太。  相似文献   

13.
“百姓是教好的,不是养好的,就像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比较刁民。”9日上午,在广东佛山两会南海区代表团的分组讨论现场,人大代表方明的上述言论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相似文献   

14.
信访者又称上访者,有人称"刁民"."刁民"不是法学意义上的权利主体,是对于部分上访者充满感情色彩的歧视性称呼.本文指出公民上访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权利,不应当因为其行使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权而被称歧称"刁民",这种称呼本身就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公民上访表明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是社会民主法制状况良好的表现.  相似文献   

15.
近几年,有些地方的乡镇在财税收缴或计划生育、林业、土地管理等工作中,以加大工作力度为由,组织人员成立各种名目的“执法队”,如“林业执法队”、“土地管理执法队”、“计划生育执法队”等等。这种组织和使用“执法队”的现象应当禁止。首先,组建此类“执法队”缺乏法律依据,本身的合法性就很成问题。从实际情况看,这些所谓“执法队”往往鱼龙混杂,有的是临时召集的社会闲散人员,根本不具备执法水平。其次,这类“执法队”的“执法”,往往是“三分道理,七分蛮横”,谁不交钱就斥为“刁民”,谁不交钱就到谁家搬电视、牵牲畜、…  相似文献   

16.
小时候就从古装戏中看过“包公断案”。包公曰:“将犯人带上来。”一白面书生被押至堂上,两边衙役喊过堂威,包公断喝:“你把所犯罪行从实招来。”“小人冤枉。”书生应答。包公说:“大胆刁民,不动大刑,量你不招,来呀,大刑侍候。”书生被打得皮开肉绽。包公再问,“你招是不招?”“小人冤枉呀……”“来呀,……”“小人愿招,小人在街上见财见色起意,……”“让他画押。”包公审判:“尔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越货,法理难容,先下入大牢,  相似文献   

17.
50年前,淮海战役从这里打响,而今这里的“刁民”怎么越来越多?老百姓在派出所无故被打为啥居然找不到个证人?将近50年党龄的村支书为啥不敢在法官面前讲真话?老百姓跨县告警察,能赢吗?外地律师不准到本地来阅卷?法院审案,除了依法以外……  相似文献   

18.
刘亚涛 《政府法制》2008,(22):44-45
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这是政府的诚信问题,是政府说话算不算数的问题。 在一些人眼中,韩建荣绝对是个“刁民”。“你举报了,奖励也给过你了,可你非要一分也不能少,不依不饶,为这屁大的事儿又是打官司又是投诉又是信访,折腾好几年,简直把这当成了挣钱门路!”  相似文献   

19.
在司法文书中,常见到对同案的有关人犯使用“另案处理”一词。 所谓“另案处理”,是指另作他案处理。在法律文书中使用“另案处理”一词是必要的,可保证法律文书叙述案件的简洁、明确。但是,笔者认为使用“另案处理”一词要注意以下三点:  相似文献   

20.
方圆 《公民与法治》2011,(22):32-32
山东鄄城县彭楼镇有人反映当地上百名小学生被从课堂赶出去,原因是他们的家长未缴纳建设学校的集资款——不交钱,别上学。对此,彭楼镇教委主任陈某情绪万分“激动”:“这是栽赃,什么集资啊!纯粹是刁民一伙。现在的农民,种粮直补分给他钱,他乐意;让他负担一分一毛的社会福利,他就不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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